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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空欢喜

刊登於《传书2010

 

  张逸萍

 

假如有朋友告诉你「你中了彩票。」想你一定很欢喜,但当你准备去领奖时,才发现朋友骗你,于是你向这朋友大兴问罪之师。他回答说「至少你高兴了一阵,为甚么不好呢?还不谢谢我!」你怎样想?一个没有事实为基础的感觉是没有意义的,对不对?我们叫它做「一场空欢喜」。

 可惜的是,很多人正想要这样的感觉。吸毒的人虽然明白毒品所带来的愉快感觉很快就会消退,但他们仍然追求它。新纪元人物冥想,最常听到的原因是冥想带来美好感觉宁静、安详、甚至狂喜,只是这样的感觉和毒品一样,很快也会消退。摩门教徒以「心中燃烧」(强烈而带超自然味道的感觉)去证明《摩门经》可信,这不仅没有以事实为根据,反是以感觉「证明事情」!

 超自然的感觉常会吸引人,因为人都有这样的倾向凡是能感受到的,就是真实的,何况是美好的。所以,教会内也有人喜欢追求一些强烈而美好的感觉。例如,追求一个「火热的灵」。按一般的说法,这个「灵」的来临让人有很美好、很享受的感觉。有人形容它为一个非常丰盛的感情上的满足、或难以言喻的平安、又或一种无与伦比的狂喜经历。他们在聚会中,甚或会有身体摇摆、颤抖、滚地、抽搐、又哭又叫。可是,这激情是建基于甚么?

 

真欢喜

诚然,人不可能没有感觉,既然感觉必须基于事实才有意义,那么,有甚么事情会让基督徒有真实的美好感觉?

 首先,基督徒若能理解出死入生的宝贵,就能够明白「我们必因 的救恩欢喜快乐。」(赛廿五9)的真实,否则便是把救恩当作平常了。

 此外,耶稣曾应许,虽然在世上有苦难,我们在 里面有平安(参约十四27,十六33);甚至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参罗五3);即使因有错受管教,之后反「结出平安的果子」(参来十二11);如果我们是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有一天我们可以享受神的快乐(参太廿五2123);为义受逼迫的人更应欢喜快乐,因为天上有大赏赐(参太五10-12);说到底,圣灵所结的果子就包括「喜乐、和平」(参加五22)。

 

苦也能欢喜

另一方面,痛苦的感觉不见得都是坏的。纵使主耶稣「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廿六38), 也「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来十二2);保罗也不会因捆锁和患难而放弃服事主,仍然坚持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参徒二十23-24)。他们的榜样叫我们明白,原来「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诗一二六5

 结论是,基督徒只要天天遵圣经而行,讨他喜悦,必得著真实的美好感觉,不仅是一场空欢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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