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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麼時候說  「不」?

(改編自《傳書》20112月號)

張逸萍

 

 


想很多人都曾在公司或教會接受過所謂「勇於表達」訓練(Assertiveness Training,又稱據理力爭、果敢訓練、自信訓練等)。據說,因為有一些人(或所有人)患上自信不足的心理病,所以需要提升他們的自我形像,鼓勵他們勇於表達,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免得被人佔便宜。 

有一本暢銷書,中文譯名叫《過猶不及》,英文版全名是 Boundaries: When to Say YES When to Say NO to Take Control of Your Life,就是說要為自己設定界限,當我們不願意答應別人的要求時,需要有勇氣說:「不」。 

讓我們先問:對甚麼說「不」?什麼時候說「不」?下面是兩種情形、兩個例子。

 

學習說「不」 

例一:一個女孩子,男朋友跟她說:「你若愛我,就和我上床吧。」女孩因為害怕失去男友,雖然不願意,卻沒有勇氣拒絕。 

可是,這不是意願不願意的問題,愛要彼此尊重,對這樣的要求,應要拒絕。她即便非常願意和男友上床,甚至自信和男友上床沒有任何問題,也應該拒絕,因為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 

這也不是自信的問題,這是犯罪得罪神,應嚴詞拒絕。無論她害怕失去男友與否,自信能找到另一個更好的男友與否,她也應該因為敬畏神的緣故拒絕。聖經說﹕「順從 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 

事實上,這不必心理學家來教導,基督徒本著聖經原則就可以懂得怎樣劃定界線了。

 

學習走兩里路


例二:某人晚上快要睡覺的時候,接到朋友電話,要求這人開車到某處載他回家,但這人實在非常疲倦,他是否該拿出勇氣拒絕? 

第二個例子,與前者不同,這是關乎愛要付出多少的問題。當別人的要求會為自己帶來麻煩,怎麼辦?朋友大概還懂得客氣,可是家人、親戚、姻親的要求,可能更肆無忌憚。這時候,我們應該犧牲到甚麼地步?基督徒該把界線劃在哪兒? 

聖經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144)主耶穌二里路的比喻,是教導人要甘心服事,不要埋怨。是的,聖經教導我們要愛身邊的人,甚至要求我們愛仇敵,對那些給我們麻煩的人,我們就只好以愛相待了。 

但人的愛心、忍耐、體力、時間畢竟有限,又豈能無止境的做好人?這是一個實際的問題。我想,如果我們都能常走兩里路、多走兩里路,我們就能像經文所講的,像「天父完全一樣」(參太五48)。誰能像天父?沒有。人是有限的,我們所能做的完全,是叫天父給我們多點愛去愛身邊的人,去愛仇敵;是在祂的愛裡完全。正如效法基督(參羅十五5)是我們的目標,雖然今生不可能完全,但讓我們都朝著這個方向,天天努力。(所以,教導人要保護自己的利益,鼓吹不必為他人犧牲,這樣的心理學理論和聖經道理背道而馳。

下次當姻親、朋友、配偶要求你「走兩里路」的時候,你可以來到天父的面前,求祂賜給你多點愛,並且祈求效法基督的愛,又能「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那麼不是吃虧嗎?但聖經說﹕「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林前六7)基督徒不能要求公平的嗎?「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十二19)不怕的,「 神豈能偏離公平?」(伯八3)祂必然報答賞賜(詩十八20)。 

 

 

 請繼續閱讀﹕「過猶不及﹕耶穌把界線設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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