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寫給在大學修讀生理心理學的基督徒

張逸萍

 

 

從前,當人們講到心理治療,他們馬上聯想到﹕病人躺在長沙發上,治療師在一旁提問,或讓病人自由地吐心聲。然後,治療師根據他的學派的理論,分析病人的心結。 

今天,這樣的談話治療方式雖然沒有消失,但已經有一個新趨勢﹕專家開始從大腦、基因等身體構造和化學物解釋人的情緒和行為。所以,大學都開設一門新的心理學課程,叫做「生理心理學」(Physiological psychology)。 

 

什麼是生理心理學? 

什麼是生物心理學?有一本課本給它的定義是﹕它是「研究心理現象和行為產生的生理過程的心理學分枝。」[1] 另一本則說﹕「研究行為的『身體生理基礎』,即行為和經驗與基因及生理的關聯。」[2]  

根據網上《維基百科》,這課程的研究範圍包括:感覺與知覺、動機性行為(飢餓、口渴、性)、動作控制、學習及記憶、睡眠及生物週期、感情。它在某些古典科目上開始有貢獻,例如:語言、理性與決策、意識。亦在精神障礙方面有長期的貢獻,包括:帕金森氏症、阿茲海默症、憂鬱症、精神分裂症、自閉症、焦慮症、濫用藥物等等。[3] 

換言之,生理心理學,或心理治療的最新趨勢,就是完全從物質角度看人和他的行為。

 

推翻舊思維、帶來進步 

單從物質角度研究人的行為,雖然無法(至少目前)完全解釋人的思想和行為,但已經推翻一些舊理論,因為學術界的研究,總是長江前浪推後浪,難得有例外。無論如何,總算有進步。 

例如,從前佛絡伊德認為夢反映被壓制的潛意識,是歪曲了的隱藏願望。但是這流行了一段時候的理論已經被推翻。現代理論有說是腦橋(pons)激活皮質,皮質將輸入和已經發生的活動結合為一個故事,便成為夢。亦有說是刺激喚醒大腦,但不強調腦橋的作用。[4] 

雖然沒有看見任何研究直接指出這學科推翻原生家庭傷害的舊理論。但是原生家庭傷害理論,主要是罪怪父母和祖宗三四代的教養辦法有誤(傷害);而今天生理心理學著眼於身體物質構造和化學物,所以是間接地推翻了「原生家庭傷害」。除非我們罪怪父母給我們這樣的不良基因,那麼,繼續推算下去,最後就要罪怪上帝了!

 

純粹生理層面 

有一些研究是純粹生理學方面的。例如研究神經元的電流,它在靜息或者動作狀態中的表現。[5] 這是有意義,有益處的資料,而且可以解釋一些純粹生理層面的現象。 

例如,有研究指出,捏擠狗的腳,可以引起反射動作(reflex);繼續研究得知神經細胞之間,在突觸(synapse)傳遞信息;科學家們更進一步指出其中涉及的化學物的變化。[6]又例如,研究「幻肢感覺」(phantom limb sensation)證明是腦的軀體感覺區的重組所引起的。[7]又或者研究生物鍾的生理機制,發現生物鍾被嚴重擾亂之後,可能產生抑鬱。[8]  

但是,反射動作等等,原因比較簡單,純粹是生理反應,不涉及心靈、思想、道德、價值觀問題,生理學當然勝任。

 

大腦等身體物質以外 

還有一點值得留意——大腦神經等身體物質即使對人的精神和行為實有其影響,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舉個例,行為是基因決定(nature)的,還是後天學習培養的(nurture),一向有爭論。基因影響行為的機制非常複雜,有的是直接,有的是間接的影響,有時很難分辨是基因或者是環境的影響。[9] 

實驗證明,一個豐富的(養育)環境,能提供更多的刺激,於是促進神經細胞(neuron)的樹狀突(dendrite)的生長。[10] 另有研究失明人士,留意到他們的觸覺和語言能力比較有正常視力的人為高,研究發現本來掌管視覺的枕葉皮層區(occipital cortex)協助了這些功能。可見,練習可以改變某些大腦功能。[11] 

明顯的結論是,在大腦等身體物質以外,還有一些因素,能影響它。

 

物質層面可以解釋一切嗎? 

研究指出多巴胺(dopamine)可帶來愉快的感覺,進一步研究能指出它和賭博或電玩遊戲等活動有關。[12] 若單從物質角度看,誠然合理。但是,賭博等行為涉及道德和價值觀。我們能光從物質層面解決嗎?身體物質能決定一切思想和行為嗎?基督徒能接受嗎? 

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研究﹕遺傳和幾乎每一種行為都有關係,例如孤獨、神經過敏、看電視的習慣、社會態度等等。但是,唯一和遺傳無甚關係的行為,就是宗教信仰(無論是基督教或佛教等)。[13]  

這說明一件事——有一些行為是由大腦或荷爾蒙直接管理,其他有可能不完全是,或甚至完全不是。基督徒都應該明白人有靈魂,人有罪,有神,有審判。即使是非基督徒,神也賜他良心,這些都影響思想和行為。

 

涉及道德價值觀的行為 

事實上,有很多行為,明顯和道德價值觀有關。請見這兩個例子﹕ 

1)攻擊性行為 

研究指出,某些藥物能使貓更具攻擊性,捕鼠更快速。原來體內雄激素(androgen)可增加攻擊行為,反之,閹割則降低攻擊性行為。但是,在人類來說,卻沒有這麼簡單。例如,人類青春期時,雄激素水平增高,但攻擊性行為並不相應地增加。又有研究發現,暴力犯罪者的雄激素僅比非暴力犯罪者的,高一點點而已。所以,未能說明到底是攻擊遭遇增加雄激素,還是雄激素增加攻擊性。[14]

為什麼雄激素對貓的影響,比較對人的影響明顯和直接得多?原因應該簡單——動物沒有道德感,人類卻有,因為上帝賜人一個良心。 若某行為不符聖經原則,不道德,是罪,但它實在也有生理上的原因,基督徒可以振振有詞地實進行嗎?

 2)情緒 

情緒的產生有很多理論解釋,生理心理學主要從腦機制來評估這些學說。從前關於情緒的經典理論有幾個﹕(aJames-Lange強調外週生理喚起作用,生理導至情緒的產生。(bCannon-Bard認為,丘腦(Thalamus)及下丘腦(Hypothalamus)引起情緒體驗和生理反應同時發生。(c)認知理論(Cognitive Theory)認為認知因素為主,協同刺激因素、生理因素產生情緒。情緒產生故然是刺激因素和生理因素,但是人的認知有決定性作用。[15] 

但是,認知何來?舉個例,有人撒謊(或婚外性行為)會感到快樂,甚至為他能這樣做而驕傲;但是另一些人卻會覺得內疚。為什麼人會有不同的認知呢?原因當然在於他的道德價值觀。也許有科學家認為這是教育而來的。那麼,我們若教育大眾撒謊(或婚外性行為)無礙,甚至沒有道德對錯這回事,於是絕大部分人都這樣想。但是,若有神、有審判、有來生,怎麼辦?

 

以進化論解釋行為 

基督徒更需要思想一件事——進化論的解釋。 

有課本說﹕生理心理學「適當地明白行為,就是要知道大腦功能和其他器官怎樣控制行為。我們為什麼這樣思想和行動,是因為我們的大腦有某些功能。這些功能是從比較低等的動物進化而來。」[16] 

另有課本說﹕每個影響行為的基因都經歷過進化的物競天擇。所以要知道某行為怎樣來,以後怎樣演變,都要從進化角度研究,因為那些有利的基因才能留下來,才能在繁殖中被傳播。[17] 所以,雖然進化論在心理學研究中似乎不佔最重要的地位,但無可否認,大有其例子。例如說,男性比較女性更經常與不同對象有隨便的性行為,從進化論角度來看,這是因為男性希望將他的基因更有效地傳播繁殖。[18] 

基督徒相信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雖然犯了善,總不至於和畜生同等吧!

 

科學家承認有限 

從上邊討論可見,從身體物質層面研究人類行為,不見得完全解釋一切,除了這門學科還在一個早期發展階段,還有一個重要因素——科學家們忘記了靈界的存在。 

所以光從物質角度研究,有如當地震時房子倒塌,我們只怪老天爺,忘記了房子建築商偷工減料。又如當一首船沉沒,我們只知怪責風大,忘記了船載重超限,又忘記了駕駛員有技術錯誤。盲人摸象也。這些片面的知識,對解決問題的效用,有如三腳凳子失掉其中一隻腳。 

所以,誠實的生理心理學家們也認得出這學科的有限性﹕ 

例如某課本表示﹕從生物學角度去解釋行為會引起一個爭論﹕大腦和心靈(mind)之間有什麼關係呢?在非科學家中,最普遍的觀點顯然是二元論(dualism),就是說,心靈和身體各自獨立存在;另一對立的觀點就是一元論(monism),這個信念相信只有一種實質。唯物主義就是一元論中的一種。這課本的作者說﹕「我們能肯定一元論是正確的嗎?不能。可是,這是我們所採用的最合理的假設。」[19] 

別說「心靈」這麼廣泛的題目,即使意識(consciousness)也是一個迷。某課本說﹕意識和大腦有什麼關系?這個問題可能沒有答案。在科學方面,意識可能是一個有意義的觀念,也可能不是。[20] 

難怪心理學家Jerre Levy說﹕雖然半個世紀以來,我們在大腦科學方面,有令人驚人的成果,但若要問大腦怎樣構成心靈,和為什麼。據我見,現在和將來,答案都是遙遠不可及。[21]

 

最後﹕怎樣應用 

雖然這門學科並不完美,但總算能從某角度提供新知識,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應用。既然問題源自物質,那麼,解釋之道當然是物質(藥物)了。請繼續閱讀﹕「你是大腦和基因的奴僕嗎?」(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pop_psychology/Brain_DNA_Behavior.htm

 



[1]汪凱、朱春燕,「生理心理學概論」,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頁 1[2] James W. Kalat, Biological Psychology (Wadsworth Learning, 2009), p. 1-2. [3] 維基百科全書,「生物心理學」(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4%9F%E7%89%A9%E5%BF%83%E7%90%86%E5%AD%A6[4]耿德勤,「睡眠的生理心理」,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 152-53[5]汪萌芽,「神經元的電活動與信息交流」,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18-23[6] Kalat, Biological Psychology, p. 50-55. [7]徐斌,「腦的發育與可塑性」,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 65[8]耿德勤,「睡眠的生理心理」,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 132-33[9]汪凱、朱春燕,「生理心理學概論」,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11[10] Kalat, Biological Psychology, p. 133. [11] Ibid., p. 134. [12] Ibid., p. 68-69. [13] Ibid., p. 13. [14]祝一虹,「情緒與應激」,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 174-76[15]同上,頁 157-58[16] Kalat, Biological Psychology , p. 2. [17]汪凱、朱春燕,「生理心理學概論」,徐斌主編,《生理心理學》,頁11-12[18] Kalat, Biological Psychology , p. 329. [19] Ibid., p. 5-6. [20] Ibid., p. 428. [21] Ibid., p. 409.

 

 

 

分享於:https://www.facebook.com/lois.chan.568/posts/407937469398094?pnref=story

 



 

 

 

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