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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人必須撒嬌談起 

張逸萍

            

竹君,國際家新會長邱清泰博士夫人,最近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不會撒嬌的女人最吃虧」[i]。這篇文章正好代表了邱清泰夫婦一向對華人教會的教導,所以,讓我們來仔細看一看。

她以自己和一個計程車司機一段對話為開場白。司機自承「他的老婆什麼都好,精明能幹,對人對事都很努力,只有一個最大的缺點,就是不懂得溫柔一點。他最喜歡女人撒嬌,但她一點都不會,天天凶巴巴的像隻母老虎。他只好向外找,找了一個會向他撒嬌的二奶。」(註﹕廣東話,討小老婆之意)

1。犯罪不是他人責任

誠然,「天天凶巴巴的像隻母老虎」是錯的,無論基督徒與否,都可以同意這一點。但是,是否因為妻子常爭吵,丈夫可以理直氣壯地包二奶?聖經說﹕「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箴廿一9)可是,聖經不是說﹕「寧可住在二奶家中,不……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即使對方有錯,使自己難以忍受,自己也不能因此犯罪得罪神。因為聖經說﹕「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十七18)「不要以惡報惡……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721

包二奶絕對是得罪神的行動,因為聖經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可十7)又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

另一方面,有沒有可能錯完全在這位太太身上?她為什麼凶巴巴?做丈夫的有沒有責任?竹君在文中沒有提到,可能這位司機也沒有提到自己的錯,甚至可能覺得自己沒有錯,因為人需要聖靈光照才能看見自己的罪。可能他對太太沒有愛心、自我中心、要求苛刻、事事挑剔,那麼,也難怪夫婦感情不和。兩個罪人相處在一起,怎麼可能沒有磨擦?人際困難大部分是雙方有錯,人人都是罪人,都要在神面前自省!

我們必須再問,這位司機的太太凶巴巴,有沒有可能是因為他早已在外頭交上女朋友?當美國前任總統克林頓(Clinton桃色新聞嚗光之後,有人對我說﹕希拉里(Hillary是個女強人,對丈夫凶巴巴。我回答說﹕我同意,希拉里大有可能是這樣的人,但是丈夫天天在外花惹草,太太當然生氣,怎麼可以把問題都推到希拉里身上?

太太人老珠黃,丈夫貪新忘舊,司空見慣,這是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可惜,竹君把所有問題推到「太太不肯撒嬌」頭上。

不但如此,竹君分析說﹕「為什麼女人不肯撒嬌?」原因是﹕(1)因為父親曾經虐待母親,所以憎恨父親;(2)父親是一個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人,所以她瞧不起丈夫;(3)覺得撒嬌是壞女人所為,是諂男人的下賤手段;(4)從前家庭中的女性,如母親等,沒有溫柔撒的榜樣。

換言之,計程車司機犯罪的原因在於別人——妻子、岳父、岳母、甚至妻子的祖母等!雖然竹君文章中並沒有明言這位計程車司機無罪,但她也沒有正面指出這是他的罪,而從整篇文章看來,這件罪惡事情的發生,主要(若非完全)是他人之過。這是推御責任之極至,這是現代心理學的禍害!

現代心理學,尤其是心理分析,即佛洛伊德派,或作深度心理學,總是為前來求助的當事人分析問題的「根源」,結果是常把問題推到別人身上,尤其是當事人的「權威人物」身上,罪魁禍首常是父母,繼而是祖宗三四代、親戚長輩、師長朋友、甚至教會牧師或聖經。所以,現在社會上,甚至教會裡,我們常聽到「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所以教會也來教導「原生家庭探討」,更或為信徒進行「內在醫治」,邀請耶穌臨近療傷,認為這樣,人的創傷才得治療,心理才能健康。

這些理論和操作不合聖經,因為聖經說,我們雖然受到各方面的影響,但是,最終是自己的選擇(羅六16),各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交帳,所以我們應該「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腓三13)。此外,這套佛洛伊德派的「人人都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理論已經過時落伍,現在的研究是以人的生理、賀爾蒙、DNA解釋人的行為。最後,它亦是新紀元思想,是邪靈教導。

請見拙作﹕ 你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者嗎? 《心理學偏離真道》第九章、《邪魔登講台》第五章的詳細討論。

從前中國社會男尊女卑,女性吃盡不少苦頭、受盡不少冤屈。在中國教會中,也有人似乎把所有人間疾苦,都歸於「老婆無順服老公」。今天心理學來了,女人仍然是箭靶子!姐妹們,如果你不撒嬌,丈夫拋棄你,錯在你身上;而且,日後你的女婿或孫女婿若移情別戀,你最好準備背黑鑊!

2嬌不是屬靈操練

讓我們回頭來再談「撒」的問題。竹君認抱怨說,現代社會把女人化為女強人,所以「不溫柔、不柔順」,「不肯撒嬌」,有一些甚至「連提這兩字都會生氣」。她繼續說,有一些女人認為撒嬌就是「投降、讓步,好像低男人一等」,而男人卻喜歡受仰慕。所以,竹君覺得姐妹們應該向教會中其他溫柔愛神的姐妹學習。

文章的末了,竹君引用彼得前書三章3-4節為結束﹕「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說明「向丈夫撒嬌是女人屬靈生命操練的實際」,若女人能撒嬌,可「使那些不信主的丈夫(或靈命較軟弱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換言之,撒嬌不但是保住丈夫的秘方,而且是一種美德!是屬靈操練!!

如果嬌是屬靈美德,聖經有沒有提及呢?聖經沒有,但卻提到幾個女人﹕

第一個﹕「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他尋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作工……他覺得所經營的有利他的燈終夜不滅。他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他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他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能力和威儀,是他的衣服。他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他開口就發智慧,他舌上有仁慈的法則。他觀察家務,並不喫閒飯。他的兒女起來稱他有福,他的丈夫也稱讚他,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箴三十一10-31

根據竹君,現代女人因為是女強人,不再需要倚靠丈夫,所以不撒嬌。經文中的才德婦人絕對堪稱女強人,聖經沒有明言她有沒有嬌,似乎她沒有,如果「她丈夫心裡倚靠他」,說不定,她的丈夫私下向她撒嬌!

箴言有另一個女人﹕「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有一個婦人來迎接他,是妓女的打扮,有詭詐的心思……拉住那少年人,與他親嘴,臉無羞恥對他說,平安祭在我這裡。今日纔還了我所許的願。因此,我出來迎接你,懇切求見你的面,恰巧遇見了你。我已經用繡花毯子,和埃及線織的花紋布,鋪了我的床。我又用沒藥、沉香、桂皮薰了我的榻。你來,我們可以飽享愛情,直到早晨。我們可以彼此親愛歡樂……淫婦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箴七7-21

箴言稱她為「淫婦……說諂媚話的外女」(箴七5),因為她使用甜言蜜語,色誘這個無知的少年人。用今天的話講,她在撒嬌!奇怪,聖經並不讚揚她的嬌手段,聖經說﹕「淫婦的口為深坑,耶和華所憎惡的。」(箴廿二14

雖然計程車司機的髮妻未必能和三十一章的才德婦人相比,他的二奶卻挺像第七章的淫婦。同意嗎?

士師記也有兩個女人﹕女先知底波拉也是女強人,乎率領軍隊的巴拉似曾經向她撒嬌(士四4-10);大利拉以撒嬌的手段使參孫吐露他力氣的秘密(士十六15-17)。

請問﹕撒嬌是聖經所褒揚之屬靈操練嗎?

其次,我們必須問,聖經中的溫柔是否就是撒嬌?若然,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撒嬌、「節制。」(加五22-23)耶穌所講的﹕「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5)應該解釋為﹕女人若撒嬌,男人就給她買房地產。攪笑到此為止。聖經中的溫柔是什麼意思?請看一些聖經註釋,怎樣解釋彼得前書三章的「溫柔」﹕

「妻子的責任是——溫柔安靜,但也適合每一個基督徒。」然後作者以「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十二3)和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太十一29)為例證明。[ii]

「溫柔——溫和,仁慈,不堅持自己的權利;在新約聖經其他地方,此詞描繪基督的品格。(太五5;十一29;廿一5)」[iii]

聖經中的溫柔不是卿卿我我、濃情蜜意,也不是嗲聲嗲氣、小鳥依人,叫男人沉醉溫柔鄉。總而言之,聖經中的溫柔不是撒嬌,撒嬌不是屬靈操練。

請問﹕撒嬌是美德嗎?

從網路上看見一些有關文章,大部分都表示撒嬌是支配男人的最好辦法。例如其中一篇說﹕「撒嬌其實是種玩得最細膩曖昧和複雜的心理角力權術遊戲……而以柔制剛,以退為進,以下制上,從心理學和政治學的角度看,才是最上策……女人撒嬌,卻利用性……叫男人享盡被小女人高舉的虛榮之余,還可向柔弱女子伸出援手,滿足家長式兼大男人的作風,當個正氣父親和猛男,把男性尊嚴推到極致。撒嬌女人散發情欲挑逗的暗示,把大男人的生理翻一翻,心理抬一抬。給你小便宜,便滿足男人多重性欲望,女人不費吹灰之力便目的達到[iv]

基督徒應該耍手段?弄權術嗎?當然絕對不可以!基督徒對任何人都應該真誠。

3。羅曼蒂克不等於愛

竹君不單認為撒嬌是「屬靈生命操練的實際」,而且勸那些母親和祖母都沒有撒嬌好榜樣的姐妹們,到教會去向其他愛主溫柔(懂得撒嬌)的姐妹學「一些新點子來溫柔撒嬌一番」。假若撒嬌是需要學習的,而且教堂是學習撒嬌的好地方,我不知道家新是否準備(或者已經)開設「撒嬌訓練班」,由邱清泰夫婦和家新指導夫婦們示範撒嬌技術。

我常感到邱清泰博士夫婦們非常強調羅曼蒂克的表達方式,甚至到一個地步,混淆了羅曼蒂克和愛。的確,如果我們看見弟兄姐妹們參加夫婦訓練課程之後,常常在別人面前擺出一些羅曼蒂克的姿式,或者嘴邊常常掛著「情哥哥、愛妹妹」等甜蜜字眼,於是就給人一種感覺——他們的愛情和婚姻進步了。其實,這不過是一些表面功夫而已,未必能代表內心真正的情形。

在「你儂我儂﹕恩愛夫婦訓練課程」中,他們常強調肌膚之親,竹君說自己是一個很「癡身」(廣東話,喜歡肌膚之親之意)的人,所以沒有問題。[v]我無法不質疑﹕誰說「癡身」是美德?

如果肌膚之親對鞏固婚姻有助,為什麼我們不見西方離婚率比東方的低?聖經並沒有反對肌膚之親,也沒有鼓勵我們這樣做,聖經所講的愛根本不是肌膚之親,也不是西方羅曼蒂克,聖經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哪裡有說「癡身」?

竹君又說,可以從體態語言看得出夫婦的關係,譬如有些關係好的夫婦,他們坐的時候非常親密,可以說是貼著對方坐的,有些夫婦關係出問題,體態語言也顯得疏離,但是當問題解決了之後,他們也親密了,所以他們勸夫婦們溝通的時候要注意身體接觸。[vi]

與其教導夫婦要有親密的體態語言,不如解決他們的問題。這好比研究那些吃飽肚的人,發現其中有一些放下筷子,搓搓肚皮,於是輔導那些餓肚子的人說﹕你應該放下筷子,搓搓肚皮。本末倒置!

一位師母說﹕「我們之間,常有這種簡短的情書來往,寫在記念日的賀卡上。有時他出門講道,我暗塞一張字條在他的皮箱裡,或者提早寫好寄出,讓他一到那兒,就有我的信等著他」[vii],另一位師母卻說﹕「我們沒有一般夫婦的羅曼蒂克如膠似漆的甜蜜生活,又絕少慶祝甚麼紀念日及互相餽贈禮物等熱鬧的氣氛,但是我倆心靈卻是在主裡面緊緊結連,患難中倍覺甘甜」[viii],這正是一個好例子,兩對牧師和師母一樣相愛,只是他們的表現不同,不是好和壞的問題。

邱夫婦所教的夫婦對話方式,是極有名氣的。他們這樣教導﹕夫婦二人對立,面對面,雙手拉著對方的雙手,眼晴看著對方的眼晴,然後互相訴說對方的優點,或者傾訴心中的不滿。[ix]假如邱博士夫婦教導夫婦們說話時不要大吼大叫、冷嘲熱諷、轉灣抹角、惡言中傷、使用三字經,那麼,無人異議。但是,他們的夫婦對話方式,讓我聯想到浪漫的結禮場面、三毛錢愛情小說的封面插圖、或者電視肥皂劇的鏡頭。實在羅曼蒂克,但是羅曼蒂克就等於愛嗎?

邱博士也非常坦白,他的夫婦對話訓練,有人會很感動,有人會很尷尬。[x]他說,有人批評這種做法非常肉麻,太不自然,也有人批評說這樣做不夠真誠,因為是邱所教的,不是自動自發的。但是邱一而再、再而三地說﹕不要怕肉麻,不要怕肉麻,多練習就可以,這樣做不見得不真誠。[xi]奇怪的是,邱在同一套課程的另一課中又說﹕感覺就是感覺,沒有對與錯之分,我們不能強迫別人和自己有同樣的感覺,反之要接受別人的負面感覺,不要去批評或者更正。[xii]那麼,他又為什麼高聲疾呼,叫人不要怕肉麻?為什麼教導大家要「擺脫肉麻的感覺」?[xiii]

為什麼有人感到肉麻?無他,這是西方文化,中國人不習慣。為什麼要學習西化?外國月亮一定圓?弟兄姊妹們,不必迫著自己將肉麻當有作趣,因為聖經並沒有說﹕「你們不要怕肉麻」;也不要誤以為西方式的羅曼蒂克就等於愛,因為聖經也沒有說﹕「西化的生活方式才是合神心意的」。姐妹們,這也包括不必撒嬌,因為撒嬌不是聖經所講的溫柔。

基督徒應該追求聖經中的愛,不是羅曼蒂克。羅曼蒂克可有可無。至於我對「你儂我儂」的其他評論,請見拙作《心理學偏離真道》第五章。

研究數據?普通常理?個人喜好?

讓我們回頭再思想一件事,如果這些羅曼蒂克的表達方式不是聖經真理,「撒嬌可以保住丈夫,叫他不到外邊去包二奶」是不是一個有研究證據的理論?進而再問﹕他們所教導的夫婦溝通辦法(面對面、手拉手、眼望眼)是否能改進夫婦溝通,使婚姻更和諧?有沒有任何研究數據,可以叫我們信服?邱清泰博士和竹君二人是咱們中國教會中數一數二的心理學家。他們的教導即使沒有聖經根據,也總得有心理學研究數據為支持。心理學本來就算不上是一門真正的科學,應該算是偽科學(請見科學?真理?上帝啟示?),可是,即使偽科學也有一些研究數據(雖然研究結果不一樣)。邱博士和竹君是否曾經研究?若沒有,有沒有其他人曾經做這樣的研究?這樣的要求不會太過份吧?我可能才學淺,從來不知道有這樣的心理研究,但是我猜測,假若是有的話,竹君一定會提出來支持自己。

也許有人說,邱清泰博士和竹君的教導不是聖經真理,也沒有研究證據,卻是普通常理。

普通常理是否告訴我們,撒嬌的妻子們的婚姻更美滿?或者,至少,離婚率比較低?試想,如果計程車司機的太太向他撒嬌,外面那位比較年輕的女友也向他撒嬌,他會喜歡誰撒的嬌?他是否就不會包二奶?俗語有云﹕「家花不及野花香」,可見髮妻的撒嬌功力,通常不及外女的撒嬌功力。

寫到此,忽然想到一件事,很多女人之所以會撒嬌,不是「投降、讓步,好像低男人一等」,卻是因為明白對方會珍惜、疼愛、遷就自己,所以享受一下幸福。姐妹們同意嗎?你有沒有留意到,小孩子總是向父母或愛他們的親人撒嬌,不會向陌生人撒嬌;同一道理,女人只會對那些愛自己的人撒嬌。試想像,假若有人勸計程車司機的髮妻向他撒嬌,以挽回他們的婚姻,我恐怕她會說﹕「我寧願跳樓死,我都吾會向這個衰佬撒嬌。」假若她真的被說服,勉為其難,撒撒嬌,我恐怕計程車司機也會說﹕「你這個黃臉婆,撒什麼嬌的?不知羞恥。」但若他們之間從來沒有第三者,一向維持良好關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與其教導妻子撒嬌,不如教導丈夫愛妻子。本末倒置!可見,心理學家的教導不一定和普通常理相合。

夫婦「手拉手、面對面、眼望眼」的溝通方式是否更有效?常理怎樣說?事實上,我很希望有人研究那些參加過「你儂我儂」訓練班的夫婦們,回到家中之後,是否按照所學的方式溝通?大概不是每一對夫婦如此,但百分比有多少?那些如此實行的夫婦們,是否因此而感情更融洽?

如果不是聖經真理,沒有研究證據,又通不過常理,那麼,邱博士夫婦的教導從何來?我想是他們的個人喜好。他們夫婦二人,可能對一些「煙煙韌韌」(廣東話,你儂我儂之意)的事情十分著迷,所以當作真理一樣教導眾華人基督徒。但是,他們有權這樣做嗎?

結論

撒嬌不是罪過,羅曼蒂克也沒有得罪神。但是,羅曼蒂克不等於愛,正如撒嬌不等於屬靈操練。愛,甚至男女愛情,可以有不同的表達方式,會因人而異,也絕對與社會文化、習慣、個人喜好有關。硬要教導中國信徒學習西方式羅曼蒂克,正是將個人喜好當作真理,將表面功夫代替真心誠意,「將[西方]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可七7)。

如果再考慮,竹君將丈夫移情別戀的問題,推到妻子身上,因為她不撒;又將女人不撒嬌的問題,推到她的父母和祖宗身上。我們應該更嚴肅地面對心理學的影響。

但願眾華人基督徒以聖經為準繩,天天追求主喜悅,不盲目聽從教會名人的教導。

 

全文完

 

 

後記         

當攢寫本文時,我曾擔心,竹君的「女人需要撒嬌」的教導並不普遍,但後來看見《海外校園》一篇文章,[xiv] 才知道這是很多人已經接受的道理。作者說﹕「小時候,我羡慕別的女孩子能在父親面前耍嬌,而我不能。成年後,無論跟華人還是跟洋人,我因不能耍嬌,戀情都短了命

戀情能否成功,原因很多,任何有頭腦的人都能明白。把問題都推到「自己不能撒嬌」去,而她不能撒嬌的原因,在於母親沒有女人味失去父愛。這樣的思想,是對心理學理論盲目信任之故。

 

希望中國基督徒懂得分辨聖經道理和教會中的人為理論。

 



[i] 竹君,「不會撒嬌的女人最吃虧」,《家新》,20077-8月, 6-7。(拜讀竹君大作之後,筆者曾電郵《家新》,要求他們糾正錯誤教導,《家新》沒有回應。)[ii] Robert Leighton & Griffith Thomas, The Crossway Classic Commentaries: 1 & 2 Peter (Wheaton IL: Crossway Books, 1999), p. 135.[iii] Norman Hillyer,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1and 2 Peter, Jude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hlishers, 1992), p. 95.[iv] 撒嬌心理學﹕無傷大雅的權術遊戲(http://www.psytopic.com/mag/post/eopsychology-innocuous-game-of-power.html)[v] 邱清泰、余竹君,《你儂我儂﹕恩愛夫婦訓練課程你儂我儂》,「溝與通」。[v] 滌然,《主僕史祈生》(香港﹕時雨基金會,1995),頁83[v]血癌十年﹕潘士諤牧師見證錄(Edmonton, Alberta, Canada﹕加拿大愛城華人宣道會,1981),145。[v] 《你儂我儂》,「存款與提款」;「夫妻對話」。[v] Ibid.[v]《你儂我儂》,「存款與提款」。[v]《你儂我儂》(粵語錄影帶),(Santa Clara, CA:家庭更新協會,1996),「合而為一」。[vi]《你儂我儂》,「溝與通」。[vii] 滌然,《主僕史祈生》(香港﹕時雨基金會,1995),頁83[viii]血癌十年﹕潘士諤牧師見證錄(Edmonton, Alberta, Canada﹕加拿大愛城華人宣道會,1981),145。[ix] 《你儂我儂》,「存款與提款」;「夫妻對話」。[x] Ibid.[xi]《你儂我儂》,「存款與提款」。[xii]《你儂我儂》,「感覺就是感覺」。[xiii] 《你儂我儂》,「存款與提款」。[xiv] 傅海嘉,「女人味」,《海外校園》,第九十四期,頁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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