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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論理情緒行為治療法」(REBT,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張逸萍

 

 

「不要擔心心理學不合聖經,你講的不過是佛洛伊德派,的確,那是不合聖經的,但今天我們學的和用的是 Ellis REBT。」「佛洛伊德已死,被推翻了,現在是『認知行為學派』的時候了。」「佛洛伊德派的理論沒有效用,只有REBT才能幫助人,那實在是有效的治療法。」

我曾經聽過很多類似的話。確定,今天年輕人到大學讀心理學,都知道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已經落伍,現在是Ellis的世界,他被稱為心理學界第二個最有貢獻的人。但是,他的理論是否合聖經和有效?現在讓我們來調查一下。

 

REBT 的 ABC

埃利斯(Albert Ellis的「論理情緒行為治療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簡稱 REBT又稱「理性情緒行為治療」,或「合理情緒行為治療」,或簡稱「理情行為治療」),從前叫做「理情緒治療」(Rational-Emotive Therapy 簡稱 RET),是今天流行的「認知-行為」(Cognitive-behavioral治療法之一。(這些名字很麻煩!為方便起見,下面用﹕Ellis REBT。)

Ellis 說,人的「心理問題來自他們的錯誤察覺和錯誤認知」,認知行為治療的目標是要藉著改變案主的思想和信念,改變他們的感覺和行為。所以 Ellis 的治療強調「深度人生哲理上的改變」,反抗案主「不合理性的信念」。 

下面是 Ellis REBT 的一個簡短概要﹕ 

            A)「引發經歷」(Activating Experience)。

            B)「個人的信念系統」,包括「不合理性的信念」和「合理性的信念」。

            C)「情緒後果」(Emotional Consequences)。

            D)「反抗不合理性的信念」。

            E)「效果」(Effects)。 

Ellis 說,環境(A)的本身不會引起「不健全效果」(C),但是人的「不合理性信念」(B)引起自己的痛苦情緒。所以,他需要把他的思想校正,「反抗」(D)他的「不合理性的信念」(B),代之以「合理性的信念」(B)。這樣的過程是為了帶來「認知效果」和「行為效果」(E)。 [1]

聖經也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所以表面上看去,你會以為REBT和聖經一樣,大家都強調信念可以影響行為或情緒。可是,它們果真相同?現在讓我們從聖經的角度來看REBT,看看Ellis的人生哲學是什麼?他判斷為「不合理」的信念有什麼?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

 Ellis在《新理性生活指南》(A New Guide to Rational Living)中列舉了十個「不合理信念」,REBT 的其他文獻可能稍有添刪或修改,但基本上類似。

1)普通常理和合聖經價值觀已足夠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2」是﹕「你必須完全稱職、有成就。(一個比較健康的想法﹕你必須在某些重要的事情上稱職或有能幹。)」[2] 他認為沒有人能在人生的大部分事情上能幹或傑出;人的成就不證明人的價值;過份專注於成功,懼怕失敗,反會影響人的表現,甚至叫人逃避嘗試。

Ellis 舉了一些例子。有一個非常聰穎的女士,懼怕在自己家中的宴會不能和客人有適合的對話,所以常常懼縮一旁,保持沉默;但在別人的宴會中,卻因自己沒有女主人的責任,所以能談笑生風。[3]

Ellis 還有另一個例子,一個年輕的物理學博士,常常怪責自己沒有好好控制時間,例如凝視窗外風景,以至減低工作效率,所以抱怨自己不能有像愛因思坦(Einstein)程度的成就。經過一段日子的治療,這位物理學終於能明白﹕「我從前似乎認為,若非把工作做到最好,我就沒命了;我現在仍然盡力做我的工作,若結果不是最好,算了把,我把它當作我的『最好』。」[4]

Ellis 這一點是對的。可惜,非基督徒單憑常理,已經能解決問題,何需專家教導?至於基督徒,一個合符聖經的價值觀,絕對可以解決這一類的問題,而且更好。

例如,那位懼縮於和客人交談的女士,若明白她應該榮耀神,不是榮耀自己,她就不會在自己的宴會上沉默不言,反之,求神給她合宜的話語,好和弟兄姐妹交通,和眾人來往。那位視成功如性命的物理學家,若明白人的生命不在於世界上的成就,卻在乎討主喜悅,他的觀點就會大大改觀,他會合理地努力工作,也會分配時間參加聚會、研讀聖經、照顧家人、和別人來往、休息和運動等等。然後,無論他有什麼成就,他也懂得喜喜樂樂地感謝神。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一面倒,有誰能不努力而有任何程度上的成功?有誰會勸告那些中學畢業前放棄學業的孩子,說「你不需要努力,中學畢業沒有什麼了不起,也不能證明你的個人價值」?有哪個中國父母會這樣教導孩子?過猶不及啦。

可見 Ellis 這理論,雖然似乎正確,仍要視乎個別情形,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一27,二5

 

2)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9」說﹕「你身邊的人和事都應該比目前狀況為佳,如果你對現實沒有好的解決辦法,你應該感到糟糕透。」他解釋說,沒有什麼理由,因為你不喜歡,別人就要按著你的心意去行;他們的行為,通常不是致命的,除非你是這樣想;為不如意事情苦惱,無濟於事。[5]

聖經並沒有叫我們光忽視不愉快事情,它明白人生有苦難,而且人不可能沒有感情。大衛說﹕「 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十六1)我們也看見詩篇,甚至整本聖經,充滿了這樣的句子。耶穌應許﹕「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約十六33)再者,困難有時是自招的,我們就不能「置諸度外」了事。

Bob 十分欣賞Ellis的理論,認為自己獲益良多,他後來用一句簡單的話概括﹕「人和事都不能令你煩惱;反之,因為我們相信它們能令我們煩惱,於是令自己煩惱。」並稱這句名言為「抗不快樂方程式」。原來 Bob 有一個神經兮兮的妻子,在離婚的邊緣,他也和自己的父母不和睦。[6] Ellis 的理論也著實能幫助他「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

但是,假若他遇見的是地震、海嘯、鄰近核子爐熔毀,他能對自己說﹕「我認為沒有什麼好煩惱的,所以我並不煩惱」嗎?即使他遇見的不過是失業或癌症,我想他就不會那麼樂觀了。想我們都說,這個道理只在某程度上可行,超過了的話,就顯得不實際了。

讓我們再問,Bob 為什麼和太太相處不來?又和父母不和?問題是否在這些人身上?大有可能,他的妻子和父母都有錯,但是更有可能的是﹕Bob 也不是一個完全人,他有需要改變的地方。

可能他不整潔、沒有禮貌、自我中心、胡亂花錢、偶爾酩頂大醉,所以引起妻子不斷嘮叨,父母責罵不休。假若他有一次聽到牧師講道,聖經的話叫他內疚,本來想決心信耶穌,改過自己的壞習慣。但是,他又想到 Ellis REBT, 於是提醒自己說﹕「如果我認為聖經的話可叫我煩惱,我就真的煩惱了。沒有什麼人或事,包括聖經,可以叫我煩惱!」

Ellis的理論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只有聖經的準則,才能應付人生所有問題。

 

3)沒有幫助人的力量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5」說﹕「感情上的痛苦,源自外來的壓力,你無力對抗,也不能改變你的感覺。」我們常見人因為事情不如意,所以激動地表示﹕「我忍受不了!」Ellis解釋說﹕這樣發牢騷,只不過是頑固地增加自己的不快。但事實上,你顯然並沒有因為這些討厭的情況而崩潰,可見你能「忍受」,只不過你「不喜歡」它。[7]

Ellis 表示,REBT 不但可以幫助人控制情緒,同樣的道理,更可用以幫助人控制行為,例如戒煙戒毒。Ellis說,人若戒不掉煙癮,是因他將吸煙和「安逸、時髦、鬆弛、享受」聯想,而忘記它帶來「痛苦、花錢、疾病、死亡」,所以你若「常常想到事情的各方面,你將對抽煙有一個全新的感覺和看法。」同樣地,戒煙戒毒等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8]

故此 Ellis REBT 中心思想是﹕改變人的思想,可以改變人的情緒和行為。

可是,Ellis忘記了一個問題——人有罪性,所以不能單憑理智,就有足夠力量勝過試探。例如,抽煙是「享受」,又是「疾病」,誰不知道?可是當人面對選擇,他會順從肉體去「選擇」享受?還是因考慮疾病問題,而順從理智,去「拒絕」享受?

保羅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8-24)所以保羅最後勸告說﹕「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若非聖靈幫助,誰能勝過肉體?

即使是控制感情,例如因事情不如意,以至忍受不了,似乎比較簡單,實在仍是是難事。聖經說﹕「在患難中要忍耐」(羅十二12),能忍耐的力量何來?原來「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忍耐……」(加五22),也就是說,能忍受不如意事情的力量來自神。

                                                                                                                         

4)沒有善惡對錯、沒有絕對道德

Ellis 還有「不合理信念#3」,說﹕「當別人表現得很討厭和不公平,你應該罪怪和譴責他們,以他們為壞的、邪惡的、或令人討厭的。」[9]

Ellis 說,首先,這個錯誤的信念來自「人有自由意志」的神學思想。但 Ellis 说,佛洛伊德理論和現代研究顯示,人的行為有很大部分是遺傳基因決定,或者是長期約制的結果,所以人没有自由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請見上邊所描述的「不合理信念#5」,Ellis是否自相矛盾?!〕 所以不能怪責他們。Ellis 繼續說,人們有『對』和『錯』、『道德』和『不道德』的觀念,但他認為這觀念是不正確的,近半世紀的哲學都顯示,「道德是相對的,應該因人的所在地和按情況決定。」[10]

怪責別人犯錯,有可商榷之處,要視乎情形而定,因所需編幅太多,暫時不談。但是,根據聖經,絕對有所謂善惡、對錯的觀念,也有罪和罪人的觀念。聖經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而且「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人若沒有罪,耶穌就不必來到世界上釘死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死」(羅五68)。

Ellis 繼續說,人若一旦接受了「譴責和處罰『罪惡』」的觀念,當他犯錯時,他會低貶自己,認為自己沒有價值和不夠格。[11] 他認為,人應該「自我接納」(Self-acceptance),人若能接納自己,就可以按你的所能地愉快和消除痛苦。但是人是否需要感到自己有價值才能接納自己呢?而「價值」又常讓人聯想到人需要做一些什麼,才可以得到價值。怎麼辦?

Ellis 建議說,人的價值在乎他存在〔活著之意〕,他又盡量使自己快樂,減輕痛苦。他說﹕「這就是人能接納自己的基礎——你想辦法活著,又盡量讓你的存在愉快,減輕痛苦。換言之,你選擇享受人生為你的長期和短期人生目的。不是為了有成就而成功、不為得到別人的敬愛、不為證明自己的偉大、不為能上天堂。光光是為了他媽的享受![12](請留意﹕不為上天堂。)

耶穌比喻中的財主「對我〔他〕的靈魂說:靈魂哪,……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十二19-20)「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箴一32

 

5)心中無神,目中無人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1」,想也是他認為最重要的,所以才列為「#1」,這樣說﹕「你必須——是的,『必須』——得到你的生命中的所有重要人物的愛或認可(love and approval)。」Ellis說﹕你不需要別人的認可,事實上,你也不需要別人愛你,小孩子才需要,長大成之後,就不再需要了。[13]

他認為,人若需要獲得生命中所有重要人物的愛,這是一個難於達到的目標;而且花太多時間去討好別人,結果,沒有時間花在自己身上;最後,他認為,人若覺得必須得到他人的愛,是因為他感到自己沒有價值,除非有人愛我,否則證明我是一個非常差勁的人。[14]

單憑常理去想,有誰能誠實地說,他完全不需要生命中的重要人物的愛和認可?不能獲得所有重要人物的愛和認可,也許是對的,但完全不需要?至少我們需要學校老師認可,才能畢業;又需要工作地方的老板認可,才能得到薪金。

弟兄姐妹們,我們需要神的認可和愛!無論你認為祂在你生命中是否重要,我們都需要!首先,雖然神愛世人,但是那些「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比『不認可』更可怕〕常在他身上。」(約三36)得到救恩之後,基督徒應該「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一10),「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一21

那麼,其他人的愛和認可呢?答案是﹕按情形而定。耶穌說﹕「你們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9)所以我們看見彼得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不需要人的認可〕另一方面,早期教會的信徒因為「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7),結果「得眾民的喜愛」(徒二47)。怕神就不必怕人,就是這個道理。

Ellis 這個論點,足夠指出 REBT 的基本問題,就是——他不是一個基督徒,自然不知道需要愛神、敬畏神,也不知道神愛他,以至他的思想和價值和聖經截然有異。

Ellis 的人生哲學,讓我聯想到耶穌比喻中的不義之官,他說自己「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路十八4)!

 

合理和不合理的最終基礎

從上而觀,REBT 似乎是正確的,但關鍵是﹕

1。什麼是合理?什麼是不合理?

2。決定合理與不合理,在於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

3。最後,人生觀、道德觀、價值觀,又和人的宗教信仰不可分割。

那麼,Ellis 的人生觀和宗教觀念和道德觀念是怎樣的呢?我們在上邊已經窺視了一點,但請現在繼續看他的兩本代表性書籍。

 

1)無神論者,極端憎恨宗教

Ellis 認為我們無法得知上帝存在與否,而且大有可能並不存在。然而,他認為自己「比較像個無神論者,多于不可知論者。」不可知論者承認自己的無知,但他更進一步,雖然不能證實有神,也不能反證,但他願意相信神並不存在。正如他不能證實有沒有聖誕老人,但是他知道沒有。假若真有上帝,要把他送到地獄去烤,那也沒有辦法。[15]

事實上,他是一個死硬派的無神論者,而且憎恨宗教。他在一本叫做《反對宗教》(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的書中表示﹕宗教〔當然主要指基督教〕的觀點和心理治療的觀點,完全對立。所以他指宗教為極其有毒;故意破壞精神健康;宗教要求人的犧牲,所以是自虐狂,又以自虐的儀式撫慰內疚,兩者都是精神病;只能敬拜一個上帝,所以不寬容;不接納人犯錯的可能,稱人為罪人,所以宗教是自我貶低;宗教人士制造一個不存在的父親;因為必須依從經典的吩咐,例如不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宗教人士便完全不懂得靈活變通地遵守;上帝不能使用科學方法證實;宗教近似於「強迫思想行為症」(Obsessive-Compulsive);大部分的宗教都是盲信和狂熱;宗教人士出賣自己的靈魂、放棄自己的基本慾望和樂趣,所以宗教是莫需有的抑制;宗教是自我屈尊和自我否認。[16]

換言之,相信有神,有宗教信仰,是「不合理信念」

 

2)性學專家,倡導性解放

他也是一個有名的性學專家,《性無罪﹕在21世紀》(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是他在這方面的代表作,現在讓我們看看此書怎樣講。

他認為婚前性行為有好處,也有壞處。他列舉了一般人講的壞處,但他全部不同意。例如他列舉「性病、懷孕、墮胎」為婚前性行為的壞處之一,但他說,那些有知識的人,懂得怎樣預防,所以甚少發生。至於「破壞家庭生活」這方面,他認為「完全沒有科學證據支持此說」,而且「拖延童貞似乎是愛情的真敵人。」他說﹕「既然大部分有知識有教育的人,不再被視婚前性行為為罪惡,你不必再為此內疚。」他列舉的婚前性行為的好處包括自我接納、舒放性慾、減少賣淫和性罪等。[17]

他也認為婚外性行為,有好處、也有壞處。他說「通奸和婚前性行為一樣,其好處很相同。」又說﹕千萬個通奸的人「獲得很多新鮮經驗,更熟練性愛技術,能進行很多不同類的性活動,在性愛方面和其他方面,得到充實的樂趣,否則他們無法得到。」他說有人擔心婚外性行為會傷害他們的婚姻,但Ellis說,如果你不允許婚外情,以至人向配偶不誠實,才是最大的傷害。所以他的結論是﹕「今天的有識之士不再認為通奸本是邪惡的罪惡,所以常常如此做,不會感到很大的內疚,或完全沒有內疚。」[18]

換言之,聖經裏的性愛婚姻觀念是「不合理信念」

 

3)還是略勝一疇

雖然 Ellis 的理論,似是而非,他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聖經相距十萬八千里。但是,平心而論,即使從基督徒的角度看,他和很多其他心理學學派相比,還是略勝一疇。

a)反對佛洛伊德的「決定論」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8」說﹕「你過去的經歷,絕對重要,因為強烈地影響你生命的事情,會繼續決定你今天的感覺和行為。」[19]

他這樣說,因為他反對佛洛伊德的「決定論」,他不認為,人的往日(包括今天中國教會所講的「原生家庭傷害」),可以繼續影響人今天的感覺和行為。他認為這是「不合理信念」。Ellis繼續說,他有很多當事人,老是抱著一個「受害人」的心態度,所以自願被這些事情過份影響。Ellis認為,往日經歷影響人的程度並不太大。[20]

Ellis 又引述一個研究,研究員觀察在巴勒斯坦和埃及長大的孩子,阿拉伯父母對孩子非常嚴厲地批評和責備,甚少考慮孩子的情緒,叔伯或兄長亦不會給予感情上的支持,可是,「這些孩子卻不因為缺乏愛而有心理毛病。」〔中國基督徒請思想﹕上一代的中國家庭,豈不是差不多!〕Ellis結論說﹕父母不愛孩子,本身並非有害;重要的是,我們都已經相信,缺乏父母的愛,孩子長大後心理不健康。 [21]

他就是說,影響人的不是「不健全家庭」的本身,是人對「不健全家庭」的信念。故此,使用REBT的輔導員不教當事人追究誰曾經傷害自己,他們只有努力對付「不合理信念」。

 

b)不推崇冥想類技術

在一次受訪中,他表示,他本人從不冥想,並將之形容為「他媽的浪費時間。」[22]   他也曾指出,使用出各種冥想辦法,得到「與天地合一」的感覺去解決問題,不過是逃避現實,得到暫時的舒緩,鼓勵幻想,妨礙人尋找更適合的解決辦法。[23]

但是今天的心理輔導界難於完全拒絕冥想的做法。例如,當Ellis講到怎樣抵擋酒癮,除了傳統辦法之外,他建議幾個更有效的辦法,包括鬆弛技術和冥想﹕「如果你冥想,不斷地重複一句咒語(mantra),『客觀地』觀察自己的思想,或者使用其他冥想辦法,你通常不會再被飲酒的思想糾纏。」[24]   

他在《別跟情緒過不去》(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書中表示「有各種冥想辦法﹕有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你的思想,但不要對你的思想太認真;另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一個字,如『OM』或『和平』;也有叫你集中精神于自己的呼吸。」[25]  

還好,他雖然是一個頭號無神論者,我想他還未有資格被稱為新紀元人物。

 

REBT 的效用

很多人報導說﹕REBT 比其他心理治療辦法成積好。但是,這是否一致同意的呢?下面是一些樣本﹕

Australian Psychologist》有報導﹕從1982-1988年,對RET治療法成果的研究看來,雖然 RET 比較有效,沒有證據顯示,RET 的效能來自將不合理信念改變為合理信念。[26] 

British Journal of Medical Psychology》另有一報告﹕據說,REBT 視「寧可」為合理信念,「必須」為不合理信念,於是足以影響推論的功能。雖然持合理信念之人的推論能力,強於那些持不合理信念的人。但是,視「寧可」為合理信念,「必須」為不合理信念,卻不是足夠影響推論能力的原因。[27]

可能因為上邊兩個研究報告都出於非美國刊物,研究對象可能也不是美國人,而心理治療效用與文化有關,所以不見得都為REBT的效用歡欣鼓舞,但請繼續看兩個美國出版的刊物,其中一份是 REBT 自己出版的。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有對 REBT 的效用研究報告,說﹕二十八個對照研究的綜合分析顯示,RET 比寬心藥有效,比缺乏治療有效;但和其他治療法比較之下,效用相當。沒有證據支持﹕強調行為技術的RET比純粹認知的RET效率更高之說。可是,研究樣品不多,而且性質有異,所以對於效率程度的解釋,有謹慎之必須。[28]

Journal of Rational-Emotive & Cognitive-Behavior Therapy》亦有類似表示﹕有一個對REBT綜合性的研究顯示,很多良好的研究都支持 REBT 的效用,可是,對 REBT 的研究還是有很多缺點,必須糾正。認知行為治療的效用還未達到「理想的程度」,仍有30--40%的人對此治療法沒有反應。如此,我們可以 REBT 為基礎,繼續進行實證研究。[29]

換言之,這些研究結果,和最著名的、有關心理治療效用的研究,結果一致。

《心理治療和行為改變手冊》(Handbook of Psychotherapy and Behavior Change)報導了近年一個盛名的研究﹕研究顯示,不同的心理學學派成積無大分別,效用相當。進一步研究顯示,治療有效的原因不在於理論,卻另有三個﹕當事人自動自發願意改變、輔導員有適合關懷人的品格、對話的本身有好處,因為可以表達同情。研究也報導說﹕心理治療效用與文化有關。[30] 請見「心理學的效用」文的詳細解釋。

我的猜測是﹕可能就是因為Ellis反對佛洛伊德派「追究往昔」的錯誤做法,又不大力推動冥想,所以減少了一些心理治療常引起的問題,以至它的成積在各治療派中看似最好。但是,弟兄姐妹們應該再問﹕「什麼是成功的輔導?」勸導人放棄聖經的婚姻觀念,以至內疚感消失,這是成功嗎?

 

結合聖經和REBT

現在基督教心理學是一棕大生意,基督教心理學家也大力推動心理學和聖經的結合(Integration),所以很多基督徒願意學習REBT,把它帶到教會來。

Ellis 說﹕直到 2000 年,我都堅持說﹕REBT 和宗教信仰不相容,因為虔誠的信仰對精神和感情都有損害。後來,我覺得自己太嚴厲了,因為我發現人對宗教有各種態度,有的自由開放,有些比較保守。目前有一些人使用 REBT 技術,結合他們的宗教哲理,也有表示,在教牧輔導中,結合 REBT 和基督教-猶太教的教導是最好的。然後,我發現雖然教徒們相信一個不存在的神,但他們有些很好的格言,例如「愛人如己」。宗教雖然有一些好處,但他們「罪」的觀念又叫他們易於抑鬱,自貶。所以,那些認識上帝是一個溫和、關愛自己的朋友,宗教是他們的支撐的人,比那些狂熱的教徒為健康。宗教信仰是否對人精神健康有利益,全在乎她的哲理是否和世俗哲理同站一陣線。[31] 原來 Ellis 的意思是說﹕若要結合 REBT 和基督教信仰,基督徒假想中的上帝必須是一個大好人,而且不能提及罪的觀念!

的確,基督徒有很多種,有保守的、有自由的、有掛名的、有真誠的。但什麼樣的基督徒才會認為我們不需要討神喜悅?沒有絕對善惡道德?人生的最高目標是叫自己快樂?

可能有人問﹕我們可否只接納 REBT 良好的部分?我還是那個老答案﹕《摩門經》、孔子學說、共產主義等等,也是有好有壞,為什麼我們不把好的部分都帶到教會來?

或者有人又說﹕我們以聖經原則為「合理信念」,不合聖經的信念就「不合理」,那豈非解決問題了麼?我會回答說﹕但何必多此一舉?

REBT 帶來教會,希望把它修改,讓它遷就聖經原則,最後,只有扭歪聖經原則和基督教信仰,使它遷就無神和敵聖經的哲理。有害無益!

 

結論

從上邊的討論而觀,基督徒可以合理地概括﹕ REBT 似是而非, 良好的地方,聖經也有,而且聖經提供更正確和更全面性的對人生的指導,REBT 不能給人行善的力量。此外,最大的問題是﹕Ellis 認為「相信有神」和「聖經的道德觀」都是不合理信念,更進一步的說﹕沒有絕對的善惡和道德,最後,心中無神、目中無人。哪個真正有生命的基督徒可以接受呢?那麼,基督徒心理學家們何必一窩蜂地跟著學?怎麼能將 REBT 帶到教會來?如果再考慮,研究顯示,REBT 的成積不見得出眾。我們只能問﹕何不回到聖經去,以聖經為生活的唯一準則,使用聖經來輔導人?!

 

 

 

 

 

 



[1] 鮑謹博士夫婦合著,陳張逸萍譯,《心理學不合聖經》,(Towaco, NJ﹕生命出版社,2003),第十三章。[2] Albert Ellis & Robert A. Harper, A New Guide o Rational Living (No. Hollywood, CA: Wilshire Book Company, 1975), p. 102. [3] Ibid. [4] Ibid. [5] Ibid., p. 177-78. [6] Ibid., p. 4. [7] Ibid., p. 138-39. [8] Ibid., p. 144. [9] Ibid., p. 113. [10] Ibid., p. 114. [11] Ibid. [12] Ibid., p. 100. [13] Ibid., p. 88-89. [14] Ibid.,  p. 92-93. [15] Albert Ellis,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It Works for Me – It Can Work for You (Amherst, NY: Prometheus Books, 2004), p. 114-15. [16] Albert Ellis, 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 A Psychotherapist’s View and The Case Against Religiosity (Austin, TX: American Atheist Press), p. 2-12. [17] Albert Ellis, 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Fort Lee, NJ: Barricade, 2003), p. chapter 3. [18] Ibid., chapter 4. [19] Ellis & Harper, A New Guide o Rational Living, p.  168. [20] Ibid., p.  169-70. [21] Ibid., p.  55. [22] Psychotherapy Net, Myrtle Heery: “An interview with Albert Ellis, Ph. D.” (http://www.psychotherapy.net/interview/Albert Elliis) [23] Ellis & Harper, A New Guide o Rational Living, p. 93-94. [24] Albert Elllis and Emmett Velten, When AA Doesn’t work for You: Rational Steps to Quitting Alcohol (Fort Lee, NJ: Barricade Books Inc., 1992), p. 136. [25] “A Review of Albert Ellis 's 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http://www.soc.hawaii.edu/LEONJ/459f2002/goff/bookreview.htm[26] Tian P.S. Oei, Julie Hansen, Suzanne Mil, “The Empirical Status of Irrational Beliefs in Rational Emotive Therapy,” Australian Psychologist, Volume 28, Issue 3, November 1993, p. 195-200. [27] Frank W. Bond, Windy Dryden, Rachel Briscoe, “Testing two mechanisms by which rational and irrational beliefs may affect the functionality of inferences,” British Journal of Medical Psychology, Volume 72, Issue 4, December 1999, p. 557–566. [28] Gemma I. Engels, Nadia Garnefski, Rene F. W. Diekstra, “Efficacy of rational-emotive therapy: A quantitative analysis,”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Vol 61(6), Dec 1993, p. 1083-1090. [29] David, Daniel, Aurora Szentagotai, Kallay Eva, and Bianca Macavei. "A Synopsis of Rational-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REBT): Fundamental and Applied Research," Journal of Rational_Emotive & Cognitive-Behavior Therapy, Volume 23, Number 3, Sept 2005, p. 175-221. [30] Michael J. Lambert and Allen E. Bergin, “The Effectiveness of Psychotherapy” in Handbook of Psychotherapy and Behavior Change, Fourth Edition, Allen E. Bergin and Sol L. Garfield, eds.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Inc., 1994), op. cit., p. 156.  [31] Albert Ellis, The Road to Tolerance: The Philosophy of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Amherst, NY: Prometheus Books ,2004), chapte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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