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論理情緒行為治療法」(REBT,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張逸萍
「不要擔心心理學不合聖經,你講的不過是佛洛伊德派,的確,那是不合聖經的,但今天我們學的和用的是 Ellis
的 REBT。」「佛洛伊德已死,被推翻了,現在是『認知行為學派』的時候了。」「佛洛伊德派的理論沒有效用,只有REBT才能幫助人,那實在是有效的治療法。」
我曾經聽過很多類似的話。確定,今天年輕人到大學讀心理學,都知道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已經落伍,現在是Ellis的世界,他被稱為心理學界第二個最有貢獻的人。但是,他的理論是否合聖經和有效?現在讓我們來調查一下。
REBT 的 ABC
埃利斯(Albert
Ellis)的「論理情緒行為治療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簡稱
REBT,又稱「理性情緒行為治療」,或「合理情緒行為治療」,或簡稱「理情行為治療」),從前叫做「論理情緒治療」(Rational-Emotive
Therapy 簡稱
RET),是今天流行的「認知-行為」(Cognitive-behavioral)治療法之一。(這些名字很麻煩!為方便起見,下面用﹕Ellis
和REBT。)
Ellis
說,人的「心理問題來自他們的錯誤察覺和錯誤認知」,認知行為治療的目標是要藉著改變案主的思想和信念,改變他們的感覺和行為。所以 Ellis 的治療強調「深度人生哲理上的改變」,反抗案主「不合理性的信念」。
下面是
Ellis
的
REBT
的一個簡短概要﹕
(A)「引發經歷」(Activating
Experience)。
(B)「個人的信念系統」,包括「不合理性的信念」和「合理性的信念」。
(C)「情緒後果」(Emotional
Consequences)。
(D)「反抗不合理性的信念」。
(E)「效果」(Effects)。
Ellis 說,環境(A)的本身不會引起「不健全效果」(C),但是人的「不合理性信念」(B)引起自己的痛苦情緒。所以,他需要把他的思想校正,「反抗」(D)他的「不合理性的信念」(B),代之以「合理性的信念」(B)。這樣的過程是為了帶來「認知效果」和「行為效果」(E)。 [1]
聖經也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所以表面上看去,你會以為REBT和聖經一樣,大家都強調信念可以影響行為或情緒。可是,它們果真相同?現在讓我們從聖經的角度來看REBT,看看Ellis的人生哲學是什麼?他判斷為「不合理」的信念有什麼?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
Ellis在《新理性生活指南》(A
New Guide to Rational Living)中列舉了十個「不合理信念」,REBT
的其他文獻可能稍有添刪或修改,但基本上類似。
(1)普通常理和合聖經價值觀已足夠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2」是﹕「你必須完全稱職、有成就。(一個比較健康的想法﹕你必須在某些重要的事情上稱職或有能幹。)」[2]
Ellis
舉了一些例子。有一個非常聰穎的女士,懼怕在自己家中的宴會不能和客人有適合的對話,所以常常懼縮一旁,保持沉默;但在別人的宴會中,卻因自己沒有女主人的責任,所以能談笑生風。[3]
Ellis
還有另一個例子,一個年輕的物理學博士,常常怪責自己沒有好好控制時間,例如凝視窗外風景,以至減低工作效率,所以抱怨自己不能有像愛因思坦(Einstein)程度的成就。經過一段日子的治療,這位物理學終於能明白﹕「我從前似乎認為,若非把工作做到最好,我就沒命了;我現在仍然盡力做我的工作,若結果不是最好,算了把,我把它當作我的『最好』。」[4]
Ellis 這一點是對的。可惜,非基督徒單憑常理,已經能解決問題,何需專家教導?至於基督徒,一個合符聖經的價值觀,絕對可以解決這一類的問題,而且更好。
例如,那位懼縮於和客人交談的女士,若明白她應該榮耀神,不是榮耀自己,她就不會在自己的宴會上沉默不言,反之,求神給她合宜的話語,好和弟兄姐妹交通,和眾人來往。那位視成功如性命的物理學家,若明白人的生命不在於世界上的成就,卻在乎討主喜悅,他的觀點就會大大改觀,他會合理地努力工作,也會分配時間參加聚會、研讀聖經、照顧家人、和別人來往、休息和運動等等。然後,無論他有什麼成就,他也懂得喜喜樂樂地感謝神。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一面倒,有誰能不努力而有任何程度上的成功?有誰會勸告那些中學畢業前放棄學業的孩子,說「你不需要努力,中學畢業沒有什麼了不起,也不能證明你的個人價值」?有哪個中國父母會這樣教導孩子?過猶不及啦。
可見 Ellis 這理論,雖然似乎正確,仍要視乎個別情形,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一27,二5)
(2)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9」說﹕「你身邊的人和事都應該比目前狀況為佳,如果你對現實沒有好的解決辦法,你應該感到糟糕透。」他解釋說,沒有什麼理由,因為你不喜歡,別人就要按著你的心意去行;他們的行為,通常不是致命的,除非你是這樣想;為不如意事情苦惱,無濟於事。[5]
聖經並沒有叫我們光忽視不愉快事情,它明白人生有苦難,而且人不可能沒有感情。大衛說﹕「 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十六1)我們也看見詩篇,甚至整本聖經,充滿了這樣的句子。耶穌應許﹕「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約十六33)再者,困難有時是自招的,我們就不能「置諸度外」了事。
Bob 十分欣賞Ellis的理論,認為自己獲益良多,他後來用一句簡單的話概括﹕「人和事都不能令你煩惱;反之,因為我們相信它們能令我們煩惱,於是令自己煩惱。」並稱這句名言為「抗不快樂方程式」。原來
Bob 有一個神經兮兮的妻子,在離婚的邊緣,他也和自己的父母不和睦。[6]
但是,假若他遇見的是地震、海嘯、鄰近核子爐熔毀,他能對自己說﹕「我認為沒有什麼好煩惱的,所以我並不煩惱」嗎?即使他遇見的不過是失業或癌症,我想他就不會那麼樂觀了。想我們都說,這個道理只在某程度上可行,超過了的話,就顯得不實際了。
讓我們再問,Bob
為什麼和太太相處不來?又和父母不和?問題是否在這些人身上?大有可能,他的妻子和父母都有錯,但是更有可能的是﹕Bob
也不是一個完全人,他有需要改變的地方。
可能他不整潔、沒有禮貌、自我中心、胡亂花錢、偶爾酩頂大醉,所以引起妻子不斷嘮叨,父母責罵不休。假若他有一次聽到牧師講道,聖經的話叫他內疚,本來想決心信耶穌,改過自己的壞習慣。但是,他又想到
Ellis
的
REBT,
於是提醒自己說﹕「如果我認為聖經的話可叫我煩惱,我就真的煩惱了。沒有什麼人或事,包括聖經,可以叫我煩惱!」
Ellis的理論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只有聖經的準則,才能應付人生所有問題。
(3)沒有幫助人的力量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5」說﹕「感情上的痛苦,源自外來的壓力,你無力對抗,也不能改變你的感覺。」我們常見人因為事情不如意,所以激動地表示﹕「我忍受不了!」Ellis解釋說﹕這樣發牢騷,只不過是頑固地增加自己的不快。但事實上,你顯然並沒有因為這些討厭的情況而崩潰,可見你能「忍受」,只不過你「不喜歡」它。[7]
Ellis
表示,REBT
不但可以幫助人控制情緒,同樣的道理,更可用以幫助人控制行為,例如戒煙戒毒。Ellis說,人若戒不掉煙癮,是因他將吸煙和「安逸、時髦、鬆弛、享受」聯想,而忘記它帶來「痛苦、花錢、疾病、死亡」,所以你若「常常想到事情的各方面,你將對抽煙有一個全新的感覺和看法。」同樣地,戒煙戒毒等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8]
故此
Ellis
的
REBT
中心思想是﹕改變人的思想,可以改變人的情緒和行為。
可是,Ellis忘記了一個問題——人有罪性,所以不能單憑理智,就有足夠力量勝過試探。例如,抽煙是「享受」,又是「疾病」,誰不知道?可是當人面對選擇,他會順從肉體去「選擇」享受?還是因考慮疾病問題,而順從理智,去「拒絕」享受?
保羅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8-24)所以保羅最後勸告說﹕「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若非聖靈幫助,誰能勝過肉體?
即使是控制感情,例如因事情不如意,以至忍受不了,似乎比較簡單,實在仍是是難事。聖經說﹕「在患難中要忍耐」(羅十二12),能忍耐的力量何來?原來「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忍耐……」(加五22),也就是說,能忍受不如意事情的力量來自神。
(4)沒有善惡對錯、沒有絕對道德
Ellis
還有「不合理信念#3」,說﹕「當別人表現得很討厭和不公平,你應該罪怪和譴責他們,以他們為壞的、邪惡的、或令人討厭的。」[9]
Ellis
說,首先,這個錯誤的信念來自「人有自由意志」的神學思想。但
Ellis
说,佛洛伊德理論和現代研究顯示,人的行為有很大部分是遺傳基因決定,或者是長期約制的結果,所以人没有自由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請見上邊所描述的「不合理信念#5」,Ellis是否自相矛盾?!〕
所以不能怪責他們。Ellis
繼續說,人們有『對』和『錯』、『道德』和『不道德』的觀念,但他認為這觀念是不正確的,近半世紀的哲學都顯示,「道德是相對的,應該因人的所在地和按情況決定。」[10]
怪責別人犯錯,有可商榷之處,要視乎情形而定,因所需編幅太多,暫時不談。但是,根據聖經,絕對有所謂善惡、對錯的觀念,也有罪和罪人的觀念。聖經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而且「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人若沒有罪,耶穌就不必來到世界上釘死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死」(羅五6,8)。
Ellis
繼續說,人若一旦接受了「譴責和處罰『罪惡』」的觀念,當他犯錯時,他會低貶自己,認為自己沒有價值和不夠格。[11]
他認為,人應該「自我接納」(Self-acceptance),人若能接納自己,就可以按你的所能地愉快和消除痛苦。但是人是否需要感到自己有價值才能接納自己呢?而「價值」又常讓人聯想到人需要做一些什麼,才可以得到價值。怎麼辦?
Ellis
建議說,人的價值在乎他存在〔活著之意〕,他又盡量使自己快樂,減輕痛苦。他說﹕「這就是人能接納自己的基礎——你想辦法活著,又盡量讓你的存在愉快,減輕痛苦。換言之,你選擇享受人生為你的長期和短期人生目的。不是為了有成就而成功、不為得到別人的敬愛、不為證明自己的偉大、不為能上天堂。光光是為了他媽的享受!」[12](請留意﹕不為上天堂。)
耶穌比喻中的財主「對我〔他〕的靈魂說:靈魂哪,……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十二19-20)「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箴一32)
(5)心中無神,目中無人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1」,想也是他認為最重要的,所以才列為「#1」,這樣說﹕「你必須——是的,『必須』——得到你的生命中的所有重要人物的愛或認可(love
and approval)。」Ellis說﹕你不需要別人的認可,事實上,你也不需要別人愛你,小孩子才需要,長大成之後,就不再需要了。[13]
他認為,人若需要獲得生命中所有重要人物的愛,這是一個難於達到的目標;而且花太多時間去討好別人,結果,沒有時間花在自己身上;最後,他認為,人若覺得必須得到他人的愛,是因為他感到自己沒有價值,除非有人愛我,否則證明我是一個非常差勁的人。[14]
單憑常理去想,有誰能誠實地說,他完全不需要生命中的重要人物的愛和認可?不能獲得所有重要人物的愛和認可,也許是對的,但完全不需要?至少我們需要學校老師認可,才能畢業;又需要工作地方的老板認可,才能得到薪金。
弟兄姐妹們,我們需要神的認可和愛!無論你認為祂在你生命中是否重要,我們都需要!首先,雖然神愛世人,但是那些「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比『不認可』更可怕〕常在他身上。」(約三36)得到救恩之後,基督徒應該「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一10),「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一21)
那麼,其他人的愛和認可呢?答案是﹕按情形而定。耶穌說﹕「你們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9)所以我們看見彼得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不需要人的認可〕另一方面,早期教會的信徒因為「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7),結果「得眾民的喜愛」(徒二47)。怕神就不必怕人,就是這個道理。
Ellis
這個論點,足夠指出
REBT
的基本問題,就是——他不是一個基督徒,自然不知道需要愛神、敬畏神,也不知道神愛他,以至他的思想和價值和聖經截然有異。
Ellis 的人生哲學,讓我聯想到耶穌比喻中的不義之官,他說自己「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路十八4)!
合理和不合理的最終基礎
從上而觀,REBT
似乎是正確的,但關鍵是﹕
1。什麼是合理?什麼是不合理?
2。決定合理與不合理,在於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
3。最後,人生觀、道德觀、價值觀,又和人的宗教信仰不可分割。
那麼,Ellis
的人生觀和宗教觀念和道德觀念是怎樣的呢?我們在上邊已經窺視了一點,但請現在繼續看他的兩本代表性書籍。
(1)無神論者,極端憎恨宗教
Ellis
認為我們無法得知上帝存在與否,而且大有可能並不存在。然而,他認為自己「比較像個無神論者,多于不可知論者。」不可知論者承認自己的無知,但他更進一步,雖然不能證實有神,也不能反證,但他願意相信神並不存在。正如他不能證實有沒有聖誕老人,但是他知道沒有。假若真有上帝,要把他送到地獄去烤,那也沒有辦法。[15]
事實上,他是一個死硬派的無神論者,而且憎恨宗教。他在一本叫做《反對宗教》(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的書中表示﹕宗教〔當然主要指基督教〕的觀點和心理治療的觀點,完全對立。所以他指宗教為極其有毒;故意破壞精神健康;宗教要求人的犧牲,所以是自虐狂,又以自虐的儀式撫慰內疚,兩者都是精神病;只能敬拜一個上帝,所以不寬容;不接納人犯錯的可能,稱人為罪人,所以宗教是自我貶低;宗教人士制造一個不存在的父親;因為必須依從經典的吩咐,例如不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宗教人士便完全不懂得靈活變通地遵守;上帝不能使用科學方法證實;宗教近似於「強迫思想行為症」(Obsessive-Compulsive);大部分的宗教都是盲信和狂熱;宗教人士出賣自己的靈魂、放棄自己的基本慾望和樂趣,所以宗教是莫需有的抑制;宗教是自我屈尊和自我否認。[16]
換言之,相信有神,有宗教信仰,是「不合理信念」。
(2)性學專家,倡導性解放
他也是一個有名的性學專家,《性無罪﹕在21世紀》(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是他在這方面的代表作,現在讓我們看看此書怎樣講。
他認為婚前性行為有好處,也有壞處。他列舉了一般人講的壞處,但他全部不同意。例如他列舉「性病、懷孕、墮胎」為婚前性行為的壞處之一,但他說,那些有知識的人,懂得怎樣預防,所以甚少發生。至於「破壞家庭生活」這方面,他認為「完全沒有科學證據支持此說」,而且「拖延童貞似乎是愛情的真敵人。」他說﹕「既然大部分有知識有教育的人,不再被視婚前性行為為罪惡,你不必再為此內疚。」他列舉的婚前性行為的好處包括自我接納、舒放性慾、減少賣淫和性罪等。[17]
他也認為婚外性行為,有好處、也有壞處。他說「通奸和婚前性行為一樣,其好處很相同。」又說﹕千萬個通奸的人「獲得很多新鮮經驗,更熟練性愛技術,能進行很多不同類的性活動,在性愛方面和其他方面,得到充實的樂趣,否則他們無法得到。」他說有人擔心婚外性行為會傷害他們的婚姻,但Ellis說,如果你不允許婚外情,以至人向配偶不誠實,才是最大的傷害。所以他的結論是﹕「今天的有識之士不再認為通奸本是邪惡的罪惡,所以常常如此做,不會感到很大的內疚,或完全沒有內疚。」[18]
換言之,聖經裏的性愛婚姻觀念是「不合理信念」。
(3)還是略勝一疇
雖然 Ellis
的理論,似是而非,他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聖經相距十萬八千里。但是,平心而論,即使從基督徒的角度看,他和很多其他心理學學派相比,還是略勝一疇。
(a)反對佛洛伊德的「決定論」
Ellis 的「不合理信念#8」說﹕「你過去的經歷,絕對重要,因為強烈地影響你生命的事情,會繼續決定你今天的感覺和行為。」[19]
他這樣說,因為他反對佛洛伊德的「決定論」,他不認為,人的往日(包括今天中國教會所講的「原生家庭傷害」),可以繼續影響人今天的感覺和行為。他認為這是「不合理信念」。Ellis繼續說,他有很多當事人,老是抱著一個「受害人」的心態度,所以自願被這些事情過份影響。Ellis認為,往日經歷影響人的程度並不太大。[20]
Ellis
又引述一個研究,研究員觀察在巴勒斯坦和埃及長大的孩子,阿拉伯父母對孩子非常嚴厲地批評和責備,甚少考慮孩子的情緒,叔伯或兄長亦不會給予感情上的支持,可是,「這些孩子卻不因為缺乏愛而有心理毛病。」〔中國基督徒請思想﹕上一代的中國家庭,豈不是差不多!〕Ellis結論說﹕父母不愛孩子,本身並非有害;重要的是,我們都已經相信,缺乏父母的愛,孩子長大後心理不健康。
[21]
他就是說,影響人的不是「不健全家庭」的本身,是人對「不健全家庭」的信念。故此,使用REBT的輔導員不教當事人追究誰曾經傷害自己,他們只有努力對付「不合理信念」。
(b)不推崇冥想類技術
在一次受訪中,他表示,他本人從不冥想,並將之形容為「他媽的浪費時間。」[22]
他也曾指出,使用出各種冥想辦法,得到「與天地合一」的感覺去解決問題,不過是逃避現實,得到暫時的舒緩,鼓勵幻想,妨礙人尋找更適合的解決辦法。[23]
但是今天的心理輔導界難於完全拒絕冥想的做法。例如,當Ellis講到怎樣抵擋酒癮,除了傳統辦法之外,他建議幾個更有效的辦法,包括鬆弛技術和冥想﹕「如果你冥想,不斷地重複一句咒語(mantra),『客觀地』觀察自己的思想,或者使用其他冥想辦法,你通常不會再被飲酒的思想糾纏。」[24]
他在《別跟情緒過不去》(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書中表示「有各種冥想辦法﹕有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你的思想,但不要對你的思想太認真;另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一個字,如『OM』或『和平』;也有叫你集中精神于自己的呼吸。」[25]
還好,他雖然是一個頭號無神論者,我想他還未有資格被稱為新紀元人物。
REBT
的效用
很多人報導說﹕REBT 比其他心理治療辦法成積好。但是,這是否一致同意的呢?下面是一些樣本﹕
《Australian
Psychologist》有報導﹕從1982-1988年,對RET治療法成果的研究看來,雖然
RET
比較有效,沒有證據顯示,RET
的效能來自將不合理信念改變為合理信念。[26]
《British
Journal of Medical Psychology》另有一報告﹕據說,REBT
視「寧可」為合理信念,「必須」為不合理信念,於是足以影響推論的功能。雖然持合理信念之人的推論能力,強於那些持不合理信念的人。但是,視「寧可」為合理信念,「必須」為不合理信念,卻不是足夠影響推論能力的原因。[27]
可能因為上邊兩個研究報告都出於非美國刊物,研究對象可能也不是美國人,而心理治療效用與文化有關,所以不見得都為REBT的效用歡欣鼓舞,但請繼續看兩個美國出版的刊物,其中一份是
REBT
自己出版的。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有對
REBT
的效用研究報告,說﹕二十八個對照研究的綜合分析顯示,RET
比寬心藥有效,比缺乏治療有效;但和其他治療法比較之下,效用相當。沒有證據支持﹕強調行為技術的RET比純粹認知的RET效率更高之說。可是,研究樣品不多,而且性質有異,所以對於效率程度的解釋,有謹慎之必須。[28]
《Journal of
Rational-Emotive & Cognitive-Behavior Therapy》亦有類似表示﹕有一個對REBT綜合性的研究顯示,很多良好的研究都支持
REBT
的效用,可是,對
REBT
的研究還是有很多缺點,必須糾正。認知行為治療的效用還未達到「理想的程度」,仍有30--40%的人對此治療法沒有反應。如此,我們可以
REBT
為基礎,繼續進行實證研究。[29]
換言之,這些研究結果,和最著名的、有關心理治療效用的研究,結果一致。
《心理治療和行為改變手冊》(Handbook
of Psychotherapy and Behavior Change)報導了近年一個盛名的研究﹕研究顯示,不同的心理學學派成積無大分別,效用相當。進一步研究顯示,治療有效的原因不在於理論,卻另有三個﹕當事人自動自發願意改變、輔導員有適合關懷人的品格、對話的本身有好處,因為可以表達同情。研究也報導說﹕心理治療效用與文化有關。[30]
請見「心理學的效用」文的詳細解釋。
我的猜測是﹕可能就是因為Ellis反對佛洛伊德派「追究往昔」的錯誤做法,又不大力推動冥想,所以減少了一些心理治療常引起的問題,以至它的成積在各治療派中看似最好。但是,弟兄姐妹們應該再問﹕「什麼是成功的輔導?」勸導人放棄聖經的婚姻觀念,以至內疚感消失,這是成功嗎?
結合聖經和REBT?
現在基督教心理學是一棕大生意,基督教心理學家也大力推動心理學和聖經的結合(Integration),所以很多基督徒願意學習REBT,把它帶到教會來。
Ellis
說﹕直到
2000
年,我都堅持說﹕REBT
和宗教信仰不相容,因為虔誠的信仰對精神和感情都有損害。後來,我覺得自己太嚴厲了,因為我發現人對宗教有各種態度,有的自由開放,有些比較保守。目前有一些人使用
REBT
技術,結合他們的宗教哲理,也有表示,在教牧輔導中,結合
REBT 和基督教-猶太教的教導是最好的。然後,我發現雖然教徒們相信一個不存在的神,但他們有些很好的格言,例如「愛人如己」。宗教雖然有一些好處,但他們「罪」的觀念又叫他們易於抑鬱,自貶。所以,那些認識上帝是一個溫和、關愛自己的朋友,宗教是他們的支撐的人,比那些狂熱的教徒為健康。宗教信仰是否對人精神健康有利益,全在乎她的哲理是否和世俗哲理同站一陣線。[31]
原來
Ellis
的意思是說﹕若要結合
REBT
和基督教信仰,基督徒假想中的上帝必須是一個大好人,而且不能提及罪的觀念!
的確,基督徒有很多種,有保守的、有自由的、有掛名的、有真誠的。但什麼樣的基督徒才會認為我們不需要討神喜悅?沒有絕對善惡道德?人生的最高目標是叫自己快樂?
可能有人問﹕我們可否只接納
REBT
良好的部分?我還是那個老答案﹕《摩門經》、孔子學說、共產主義等等,也是有好有壞,為什麼我們不把好的部分都帶到教會來?
或者有人又說﹕我們以聖經原則為「合理信念」,不合聖經的信念就「不合理」,那豈非解決問題了麼?我會回答說﹕但何必多此一舉?
把
REBT
帶來教會,希望把它修改,讓它遷就聖經原則,最後,只有扭歪聖經原則和基督教信仰,使它遷就無神和敵聖經的哲理。有害無益!
結論
從上邊的討論而觀,基督徒可以合理地概括﹕
REBT
似是而非,
良好的地方,聖經也有,而且聖經提供更正確和更全面性的對人生的指導,REBT
不能給人行善的力量。此外,最大的問題是﹕Ellis
認為「相信有神」和「聖經的道德觀」都是不合理信念,更進一步的說﹕沒有絕對的善惡和道德,最後,心中無神、目中無人。哪個真正有生命的基督徒可以接受呢?那麼,基督徒心理學家們何必一窩蜂地跟著學?怎麼能將
REBT
帶到教會來?如果再考慮,研究顯示,REBT
的成積不見得出眾。我們只能問﹕何不回到聖經去,以聖經為生活的唯一準則,使用聖經來輔導人?!
[1]
鮑謹博士夫婦合著,陳張逸萍譯,《心理學不合聖經》,(Towaco, NJ﹕生命出版社,2003),第十三章。[2]
Albert Ellis & Robert A. Harper,
A New Guide o Rational Living
(No. Hollywood, CA: Wilshire Book Company, 1975), p.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