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逸萍
史金納(B. F. Skinner)是行為主義(Behaviorism)心理學中一個非常具代表性的名字。
行為主義心理學給人的印象非常科學化。他們的宗旨本來也是以科學方法去研究人的行為。這學派的開山祖師華生(John B. Watson)認為,研究員若關心意識、心靈、思想,他們的研究不能算是真正的科學研究;只有那些能觀察的,才是科學研究的對象。[1]
所以,這一學派裏,亦出現了很多著名的行為實驗。例如﹕巴夫洛夫(Ivan Pavlov)用狗做實驗,發現當狗聽到鈴聲,分泌唾液;桑代克(E. L. Thorndike)把貓放在迷箱裏,研究牠們怎樣在獎賞下逃脫;還有,有名的史金納箱實驗,研究和訓練老鼠按下槓桿獲得食物。
這些行為主義心理學家們,雖然理論稍有出入,但都在告訴我們,人的行為是環境制約,或賞罰塑造的結果。正如史金納認為,「我們並不是根據自己內心的道德選擇,於是自由地去做某事;反之,我們的行為是因環境要求而有的反應。」[2]
史金納理論內容
[3]
史金納從「古典制約」(Classical conditioning,簡而言之,就是﹕因有刺激,所以產生反應)的概念,更進一步研究,得出他的理論。所以,他稱自己的理論為激進派行為主義(Radical Behaviorism)。
史金納將老鼠放置特制的箱裏,老鼠若按槓桿,便取得食物。他推論說,一個行為若帶來強化(Reinforcement)的刺激,這個行為便會繼續。他稱之為「操作制約」(Operant conditioning,或作﹕操作條件作用)。強化亦有正(positive)和負(negative)之分。正強化的意思就是說,某行為若帶來正面的刺激(例如食物),於是強化了這行為。至於負強化,則是一些不受歡迎的刺激(例如噪音),因為某行為而停止,結果,亦強化了這個行為。如果撤銷正面的刺激,或者不受歡迎的負面刺激呈現,會導至行為的出現率下降,這就是懲罰(punishment)。至於獎勵,套用行為主義心理學家的術語講,就是讓理想行為帶來強化物(reinforcer)。
史金納繼續以實驗研究,發現可以由一種程序「塑造」(Shaping)行為。開始時,實驗者對大致接近目的的行為作出獎勵,然後對接近目的的行為作出獎勵,最後,對期望的行為才作出獎勵。通過這個連續的過程,終於塑造出一個理想中間的複雜行為。
於是,史金納認為不需要引入其他特殊概念(例如無意識)來解釋人類社會行為,他的操作制約和其強化概念已經足夠解釋人格發展。至於不良行為,不是疾病,卻是因為在某情境中學會了不合適的反應。問題仍可從改變刺激和反應的關係來解決。
道德、上帝
如果人的行為都是對刺激的反應,那麼,我們當然會很好奇﹕道德何來?有神嗎?神和人有關係嗎?史金納怎樣解釋?
答案是﹕沒有與生俱來的道德。我們生下來,都是『白紙一張』,我們都是從我們和外界的經驗中學得道德。我們所持守的道德判斷是在社會化中決定的,就是說,社會制約了我們。[4]
「人們……遵守道德、政府、宗教的模式,因為他們的行為被強化,所以如此做。其結果深遠……是為了整體的生存。」[5]
至於上帝,我們不會奇怪,因為史金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相信科學萬能。他說﹕宗教應許一個天堂,但沒有人能領取這個獎賞。但若宗教帶來良好的今生,才是真正的利益。[6]
他亦表示﹕宗教的確有賞善罰惡的功用。[7] 但是,
「科學可以幫助宗教促進人類的善良。……無論有宗教與否,善良的人可以促進同樣的好事。」[8] 事實上,他曾經表示﹕科學達成理想的機會更高。[9]
總而言之,科學比上帝更有效。
世俗人士的評論
我們若要找出一個心理學理論的弱點,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心理學家們是互相批判的,只可惜有一些基督徒還以為心理學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上帝普通啟示!
杭士基(Noam Chomsky)是一位和史金納差不多同時期的語言學家、哲學家、認知科學家,他批評史金納最致力。既然史金納認為,人類行為都是強化的結果,是環境所制約的。於是杭士基表示,事實上,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因為人還有內在的意志、衝動、感覺、目的等等,因為我們不是石頭,只有石頭的表現才會完全按照科學定律。史金納不顧這些內在狀態,這樣的基本前設是沒有科學證據的。
杭士基又舉了一個例﹕人可能被別人「說服」而產生某樣行為,即使「說服」的內容可算是強化物,但卻不能相比於實驗室中為老鼠提供的食物。所以人類的行為不是行為心理學家想像中那麼簡單,使用實驗室裏發明的名詞來描述是不足夠的。
此外,杭士基也認為,史金納這個獎罰的觀念,若應用在社會上,比較近似於警察或監獄式的死板法律。所以,史金納破壞人類的基本價值,就是自由和尊嚴。[10]
從基督徒角度看
(1)普通常理——我們今天也常運用行為主義心理學於教導孩子。例如,孩子若完成功課,或在課堂上守規舉,老師會給他一塊彩色圖畫的貼紙。但是,自古以來,人都懂得獎罰的道理,普通常理而已!聖經中也有獎罰的道理,例如﹕「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二十二12)所以,史金納不過是在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上加上一些自己發明的術語,例如「強化」。
(2)太過簡化——因為史金納實驗的對象是老鼠,所以他的理論只能應用在簡單事情上,不能應用在複雜的、必須經過思慮的、有眾多原因的行為上。試想﹕老鼠饑餓,想辦法進食。但是,人們進食不一定是為了饑餓;另一些時候,即使饑餓,也會為各種原因而拒絕進食。甚至提出社會學習理論的心理學家朱利安·羅特(Julian Rotter)也有相似的表示﹕行為主義心理學家的理論,可用以解釋低等動物,若用來解釋複雜的人類行為,是有限的。[11]
(3)獎罰不馬上明顯——我們行動的結果,無論是獎賞或刑罰,可能不是馬上看得見,不是實驗室中的老鼠,一按槓桿,馬上得到食物這麼簡單直接。我們行為的後果,有時需要長時期才能知道後果的事情。例如孩子若努力學業,他的真正獎賞可能是幾年之後才能得到;但他若忽略學業,把時間花在電玩上,他可能馬上得到「強化物」,就是高高興興地樂一陣。這樣的例子甚多,不但發生在孩子身上,也發生在成年人身上。
(4)獎罰之外——此外,我們還需要考慮,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不是光被強化物,或獎賞(至少不是馬上看得見的)決定我們的行為。因為基督徒若要按照聖經原則做事,很多時候是吃眼前虧的。例如歷史上的殉道者堅持不放棄信仰,甚至不惜丟掉生命。又或者,我們為了討主喜悅,拒絕撒謊,以至失去生意……例子數不完。
(5)最終標準——所以引出最後一個更基礎的問題。若說﹕「強化理想的行為、阻擋不良行為」,我們必須決定什麼是好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什麼是壞的,不希望有的。這個價值觀何來?從史金納對道德的言論(其實也就是一般心理學家的概念)可見,他的道德觀並非來自聖經。基督徒憑神的話決定對錯(道德),並非因文化制約而決定。
結論
史金納和其他行為主義心理學家,自命科學家,他們的理想是使用科學辦法明白人,故從老鼠身體學習做人的道理。但是人不是老鼠,人有靈魂,有一個複雜的心靈,能思想,能為理想和道德作出選擇;不但如此,這些無神論心理學家除了不知道人有靈魂之外,更不知道有神,不相信聖經,不會考慮這些重要事情。所以,他們對我們的指導,是有限的。
[1]
Jerry M. Burger, Personality,
4 th ed. (New York: Brooks/Cole Publishing Company, 1986), p.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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