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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的上帝觀、道德觀、冥想觀、性愛婚姻觀

張逸萍

 

耶穌說﹕「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7-18)就是說,生命的基礎,決定其表現。不但樹木如此,心理學和心理治療亦然。心理學家們的世界觀(如上帝觀、道德觀、冥想觀、性愛婚姻觀)明確地會對他們的理論和他們所提供的治療辦法有影響,所以認識他們的世界觀是相當重要的。心理學學說五花百門,而且互相矛盾沖突,難以盡列,現在只選取其中幾個比較知名的學派和它們的代表人為例子,再加上兩個流行心理學家,讓讀者們對心理學的根基有所了解﹕

學派

心理學家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心理學和性革命

心理分析

佛洛伊德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分析心理學

容格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行為主義心理學

史金納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人本主義心理學

羅傑斯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人本主義心理學

馬斯洛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存在主義心理學

梅羅洛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認知治療

埃利斯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超心理學

塔特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流行心理學

布雷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流行心理學

布蘭德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性愛婚姻觀

 

有什麼不妥?

有什麼不妥?

有什麼不妥?

心理治療界的氣候

基督徒心理學家是否不一樣?

同性戀

在討論他們的上帝觀、道德觀、冥想觀、性愛婚姻觀之前,讓我先介紹他們的理論﹕

 

各家理論

 心理分析(Psycho-analysis)的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佛洛伊德是現代心理學鼻祖,他的學派叫「心理分析」。他曾經提出潛意識(subconscious)、自我、本我、超我(id, ego,  superego)、「戀母殺父狂」(Oedipus complex)等理論。隨便找一本他的書,任何人都可以看見,他花很多編幅討論﹕性欲(libido)、各階段的性欲發展、嬰兒性欲、性器官、陽具、陰道、手淫、性交、同性戀、閹割(castration)……  所以,  佛洛伊德的理論已經被今天人恥笑為「性愛狂」。他的重要著作有《精神分析論》(An Outline of Psycho-Analysis)、《夢的解析》(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等等。請見「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有更詳細的解釋。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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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心理學(Analytical Psychology)的容格(Carl Jung

現代心理學有兩個鼻祖,一個是佛洛伊德,一個是容格。容格本是佛洛以德的學生,但他的路線轉向靈異,只要稍讀他的作品,人人都會同意。他的重要理論有「集體無意識」(collective unconscious)、原型(archetype)、共時性原理(synchronicity)等。他不但單討論和解釋靈異事情,而且,他交鬼之事,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因為他以「科學」名詞解釋靈異現象,所以容格的理論極受新紀元運動歡迎。他的重要著作有《心理類型學》(Psychological types or the psychology of individuation) 、《回憶、夢、反思》(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等等。請見「容格(Carl Jung) 」,有更詳細的解釋。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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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主義心理學(Behaviorism)史金納(B. F. Skinner

史金納是「行為主義心理學」的代表人之一,他相信人可以發展一套行為科學,改善社會,達至人間天堂。他研究動物,如鴿子和老鼠,對刺激的反應。他的主要理論是刺激可以產生反應,反應又有其後果,于是強化或阻止某樣行為。若應用在人的行為上,就是說,道德行為可以帶來別人的稱贊或善待,又是整體人類社會得以生存之道,于是這樣的行為就被維持下來;相對的,不良行為就被防止了。他的重要著作有《行為主義心理學》(About Behaviorism)《桃源二村》(Walden Two)等等。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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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的羅傑斯(Carl Rogers

羅傑斯是「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非指導式心理治療」(non-directive,又稱為「當事人中心療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影響深遠。他的基本治療態度是:無條件的徹底接納、真誠、同理地了解。他的名句是「無條件自我敬重」(unconditional positive self-regard),他推動「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的觀念和會心團體(encounter-group)。他的重要著作有《一種存在方式》(A Way of Being)、《成為一個人》(On Becoming a Person)等。請見「羅傑斯(Carl Rogers)」,有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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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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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的馬斯洛(Abraham Maslow

馬斯洛是另一位「人本主義心理學」的開山祖師,他最著名的理論是需求層次(Need-hierarchy theory)。他說,人與生俱來的基本需要就是﹕1)生理上的需要,如食物;2)安全感、被愛和歸屬感;3)自尊/自信(Self-esteem);4)自我實現。其中以「顛峰經歷」(peak experience)理論最觸目。一般人認為他的理論是今天新紀元運動中的人類潛能運動的先驅。重要寫作有《關于人類的心理學》(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人性能夠達到的境界》(The. Farther Reaches of Human Nature)等等。請見「馬斯洛(Abraham Maslow)」,有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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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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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心理學(Existential psychology)的梅羅洛(Rollo May

對中國基督徒而言,「存在主義心理學」可能比較陌生。梅羅洛和他存在主義者一樣,強調自由選擇,人人生來有他自己的命定與天賦潛能,他應該努力發展,而不應受社會、權威、其他人的左右。又如其他存在主義者一樣,他也常常談論到焦慮,以此為人生一大議題。重要著作有《愛與意志》(Love and Will)、《創造的勇氣》(The Courage to Create)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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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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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治療(Cognitive Psychology)的埃利斯(Albert Ellis

埃利斯是現代「認知心理治療」一主要人物。他的代表性理論為「論理情緒行為治療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他認為,人若有錯誤不合理的思想,會導至痛苦的情緒,所以治療員的責任就是要找出當事人的不合理信念。但是,什麼才是合理呢?舉個例,他認為同性戀是合理的;上帝和宗教卻是不合理的思想。因為他對婚姻和性愛的態度,他被稱為現代性學專家。重要著作有《別跟情緒過不去》(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性無罪》(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21st Century)等等。請見「埃利斯(Albert Ellis)」,有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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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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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Transpersonal psychology)的塔特(Charles Tart

「超心理學」是徹頭徹尾新紀元的心理學學派,這一派不但研究、實驗、解釋冥想和靈異事物,而且此派心理學家們相信靈界的真實性。塔特是超心理學始創人之一,他致力于結合科學(心理學)和靈性事物(尤指東方宗教)。他主力研究意識(consciousness),尤其是變異意識狀態(即冥想狀態),他也研究心靈學(parapsychology)。重要著作有《變異意識狀態》(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和《超心理學》(Transpersonal Psychologies)等等。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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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心理學家布雷蕭(John Bradshaw)(精專于「家庭傷害」)

難得有一個中國基督徒,沒有聽過《家庭會傷人》(Bradshaw On: The Family)一書,和其中的「內心幼童」(inner child)、「不健全家庭」(dysfunctional family)等名詞。這位流行心理學家,除了無數次的演講和舉辦講座,他也曾接受電視和電台訪問數百次,他的書籍也屢登最暢銷書榜。除了《家庭會傷人》之外,重要著作還有《走出成長的迷思》(Homecoming)等等。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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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心理學家布蘭德(Nathaniel Branden)(精專于「自尊自信」)

布蘭德是今天另一位鼎鼎大名的流行心理學家,他的論點集中于自尊、自信。他主張人需要有高度自尊、自信,才能生活快樂和工作勝任、重要著作有《自尊心六支柱》(The Six Pillars of Self-esteem)、《自尊的心理學》(Psychology of Self-Esteem)等等。

上帝觀

道德觀

冥想觀

 

帝觀

佛洛伊德

佛洛伊德是一個頭號無神論者。他多次表示,神是人所創造的。人在孩子時,軟弱無助,有父親保護他、照顧他。當他長大之後,雖然他的力量增加了,但是面對外面的世界,他仍然感到軟弱無助,所以把自己記憶中的父親形像提升為上帝。[1]

研究他的人說,他一向有計劃要用心理分析來拆毀宗教。[2] 現代心理醫生柏士葛(Scott Peck)說,自從佛洛伊德以來,一般的心理醫生都視宗教為精神病的原因,都努力反對宗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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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格

容格的寫作中常常提到上帝,所以很多基督徒以為他也是一個基督徒。可惜,當他講論神,他並非指聖經中之神,也不是任何宗教的神。他說,「上帝是一個原型,我的意思是指,心靈中的一個『類型』,『類型』這字……來自『印痕』……這不是說上帝存在與否……」事實上,容格反對超自然事情,因為如果我們用靈異觀點解釋事情,我們就低估了人類心靈和無意識的力量。[4]

到底什麼是原型?根據容格,它們是人類「集體無意識」中的一些象徵性圖像、或者原始類型。我們可在各種宗教、神話、神仙故事在找到,也在夢境和異象中遇見它們。「我們無法完全解釋原型……它是我們靈魂/心靈(psyche)的一個元素。」[5] 容格講的原形,包括「大媽媽」(Great Mother)、「搗蛋者」(Trickster)和「邪惡的雜交」(Evil Orge)等。[6]  聖經中的上帝,是這些原型(小鬼)中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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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金納

史金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相信科學萬能。他說﹕宗教應許一個天堂,但沒有人能領取這個獎賞。有幾百萬具屍首,在虔誠的生命了結之後,躺下、被騙、永不知道。但若宗教帶來良好的今生,才是真正的利益。[7]

他表示﹕宗教的確有賞善罰惡的功用。[8]  但是, 「科學可以幫助宗教促進人類的善良。後來我指出一些科學應用,我想,無論有宗教與否,善良的人可以促進同樣的好事。」[9]  事實上,他曾經表示﹕科學達成理想的機會更高。[10]總而言之,科學比上帝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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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

羅傑斯出生于基督教家庭,但是他漸漸感到自己不能接受父母的信仰。後來,他決定入讀于「當時最自由派的神學院——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在那裏,他學到對舊觀念提出疑問。[11]

雖然羅傑斯從沒有正面為『神』一詞下定義,但他晚期的思想可謂新紀元。他陳述自己的理想,說﹕將來人類流行冥想,認識自己內在的能量,大量的人都懂得進入變異意識狀態(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或作冥想狀態);科學證實各種超自然現象,譬如心靈感應telepathy)、超感視覺(clairvoyance)等等;我們也學會怎樣利用無意識心靈醫治疾病;凝神(focusing,冥想的另一個名字)幫助心理治療;科學和東方宗教會合拼;我們對現實的觀念會改變;我們更會反抗權威、要求更多的自由等等。[12] 當他的妻子去世之後,他曾經請靈媒為他召魂,所以他相信輪回。[13]  所以,我們不難相信,羅傑斯的上帝觀也是新紀元的上帝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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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斯洛

馬斯洛說﹕「現在愈來愈多有領導地位的神學家,和有頭腦的人,都不認為神是有位格的。反之,他們認為上帝是一種力量、一個原則、整個存在的形態、一個表達統一的整合力量,所以,神就是宇宙的意義、『空間的深度』等等。」另一方面,科學家們亦有類似的發現,二者的觀念愈來愈接近。但是,人願意怎樣稱呼這個『上帝』,還要視乎他的個人經歷。[14]換言之,他所相信的上帝,是泛神,是典型新紀元人物心目中的神。

他在《Religiou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開始的時候說﹕宗教、神聖、上帝等詞彙,都是在描寫「某樣主觀經,就是『非宗教』的『顛峰經』和其啟發。」[15] 事實上,他相信,所有宗教開始的時候,都是從神秘經歷(顛峰經歷)獲得靈感。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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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羅洛

表面上,梅羅洛似乎相信上帝存在,但他的上帝不是一個有位格的個體,他曾說﹕「視上帝為一個超乎其他個體之上的實體,住在沒有人知道在哪的天堂裏,是一個原始觀念的殘余。這觀念充滿矛盾,又容易反駁。」他同意新正統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的話﹕「斷言神存在,或否認之,都是無神論者。上帝不是一個存在物, 就是存在的本身。」[17]

梅羅洛表示﹕雖然說聖經中的創造複活等記載、魔鬼或永生等觀念,都是神話,但神話不等于謬誤, [18] 因為他對神話的定義是「一個故事,讓人為自己的生存找到意義。」[19] 這是標準存在主義者的哲學﹕凡事(包括上帝)不在乎真假,只在乎對自己有意義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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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斯

埃利斯認為我們無法得知上帝存在與否,而且,它大有可能並不存在。然而,他認為自己「比較像個無神論者,多于不可知論者。」不可知論者承認自己的無知,但他更進一步,雖然不能證實有神,也不能反證,但他願意相信神並不存在。正如他不能證實有沒有聖誕老人,但是他知道沒有。假若真有上帝,要把他送到地獄去烤,那也沒有辦法。[20]

他在一本叫做《反對宗教》(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的書中表示﹕那些有虔誠信仰的人,在凡事上,不能有自己的意見,都必須聽從他的上帝的吩咐。所以,他反對那些虔誠的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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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特

塔特是一個超心理學家,這是非常接近新紀元的一派心理學。典型的新紀元人物是相信泛神論(Pantheism)的,也就是說﹕萬物是神。當塔特討論自己的上帝觀,他屢次引用神秘主義的 Sarmouni 弟兄會 [a]的一句話﹕「除了現實,沒有上帝;從別處尋找 ,就是墮落的行動。」[22]他有一次親自解釋說﹕「上帝包括一切。」[23]也就是說,宇宙萬物,等于上帝。這是典型的泛神論。

塔特說,現代西方人受科學影響,所以認為所有上帝、神靈、先知等信念都是迷信和幻想,但他不同意。[24] 他說﹕「有一個更高的現實層面存在,你可以叫它做『更高自我』(higher self)、靈性層面、或上帝……我們的努力和練習〔冥想〕,讓我們更能感受它,又更能使用從它而來的高度能量。」[25] 這又是典型新紀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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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

布雷蕭說﹕「當我使用『神』這個字,我是指著自己所了解的一個『更高能力』(higher power)而言……猶太 / 基督教系統的上帝,只是上帝中的一個」,我們應該「敬愛和崇拜自己所選擇的上帝。」[26]

又說﹕「我們和宇宙原為一……這個世界是一個系統,而我們是其中的一部分、又是整體。以我們自己的方式,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宇宙。」這正是多世紀以來,很多偉大的靈性大師所教導的,「我們本為一,現代科學剛剛開始明白這個永恒智慧。」[27]  換言之,他所的上帝觀是泛神,新紀元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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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蘭德

布蘭德說﹕相信有神是「不合理的約束……是眼光淺窄。」[28] 布蘭德對宗教(當然包括基督教)非常反感。他認「聖經領先,不仁慈。耶穌說﹕那些不相信 的人,將要接受永刑。」他又說,宗教帶來戰爭、又反科學。叫他憎恨宗教的首要原因當然是﹕宗教損害人的自尊 / 自信,因為孩子們從小相信自己在神面前無價值、生下來就是一個罪人、不要有獨立思考、不能有自己的判斷,一味相信。[29]  可見,布蘭德是一個標準無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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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不妥?

從上邊十個心理學家的上帝觀,我們可以看,他們如果不是無神論者,就是多多少少受了新紀元運動影響,而采納泛神觀。或者,他們對上帝有奇怪的定義。無論如何,他們之中,沒有一個相信聖經中的上帝。

那又有什麼問題?曾經有很多人表示﹕心理學家雖然都是無神論者,甚至交鬼行邪術,但是他們的理論仍然應該接受。正如天文學家、電腦工程師、化學研究員中也有很多無神論者或新紀元人物,但是他們所發明的東西,仍然對基督徒有益。

首先,天文學、電腦工程等是中性的學問,不涉及道德價值觀。心理學和心理治療卻剛剛相反,它告訴我們怎樣思想、怎樣行事做人,它涉及道德和價值範疇,所以理論發明人對上帝、對聖經的態度非常重要。

其次,心理學不是自然科學,是偽科學(請見「科學?真理?上帝啟示?」)。當心理學家們做研究,他們觀察的解釋是根據他們的世界觀、道德價值觀。所以,無神論者和新紀元人物對人生觀察的解釋,和基督徒根據聖經的解釋,定會截然不同。 

請繼續看這些心理學家們對道德的觀點,我們就可以明白,心理學家們的上帝觀影響他們的道德價值觀,而心理輔導指導人的思想言行。基督徒怎麼可以接受?

 「不從惡人的計謀〔英文 NKJV 聖經作 the counsel of the ungodly〕……,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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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觀

佛洛伊德

為什麼人會有道德行為?佛洛伊德解釋說,我們可以說,「在教育和文明環境的影響之下」,人的邪惡傾向慢慢被根除,代之以善良。他繼續說﹕根據心理分析,人的行為源于自己最裏面的基本天性,這些天性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並無好與壞之區分。但是,社會把某些行為分類為好的,因為它對團體有利益,否則被認為是壞的。[30]

他亦說,人的「自我」(ego)常常控制他的「以德」(id)的慾望 ,免得有不道德表現,但自我的要求常常是太高的,以至產生精神病。同樣地,心理學家們,為了治療的需要,也常要反對一些「文化中的超我」(super-ego,在此,他指宗教信仰)的不合理要求,再者,宗教所應許的獎賞在來生,所以沒有足夠的罰惡賞善作用。[31]

又因為他的寫作中談及性愛之處甚多,所以很多人都同意,西方的性革命是因為受了佛洛伊德思想的影響而開始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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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格

容格不太多講到道德,這不是他的理論的重點。容格說﹕道德,就是決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其基礎是非常主觀的。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有某程度的自由,拒絕所謂良好的道德,而選擇被應為是邪惡的事情。[33]也曾說﹕「道德不是西乃山上,某個自吹自擂的摩西所發明的錯誤觀念。道德來自生命律……」性欲是完全順從人性的基本律,「隨著性欲的推動方向,為生命帶來最佳效果。沒有比這個更高的道德律。」但事實上,人不能完全為了滿足自己,因人活在群體中,所以必須有某些限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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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金納

史金納相信,我們可以發展一門行為科學。[35]  他 一向把人的行為比同動物訓練,所以道德觀亦然。他說﹕對別人好(道德行為),得到好的回應,所以這人就更願意這樣做;反之,人若錯待別人(不道德行為),結果遭到處罰或惡待,他就不繼續這樣做。「于是人們慢慢知道有好和壞、對和錯,然後強化或處罰這樣的行為,又設立規章,使人遵守。」「人們……遵守道德、政府、宗教的模式,因為他們的行為被強化,所以如此做。其結果深遠……這是為了整體的生存。」「我們以為人比動物優越,因為我們在進化過程中產生道德感……事實上,演化過程帶來一種社會環境——結果約制了某些行動[36]  

那麼,他是否支持聖經中的道德觀呢?不見得。舉個例﹕他認為,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都是大自然所產生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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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

羅傑斯也相信,為了達成自己的潛能,和自我實現,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的價值觀。[38]  是故,他支持「處境倫理」(situational ethics)﹕「處境倫理比絕對道德觀更合理。」 [39]  有什麼實際例子呢?

羅傑斯相信,因為今天的避孕法有效,所以夫婦雙方應該自由地在婚姻範圍外另覓性伴侶;同樣原因,他也贊成婚前性行為。[40] 所以,他非常欣賞開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41]  當他提到一個開放式婚姻的個案時,他表示﹕「好得難以置信。」[42] 他也認為色情文學無害。[43] 至于毒品,羅傑斯認為我們應該多加研究,為人提供更多的資料,讓他們做個明智的選擇。他說﹕「我願意在這樣的事情上,持開放態度。」[44]  

他的書《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表達了他對非傳統(甚至不合法的)婚姻觀和其他類似的主張。他相信,舊思想中的「『同居』、『通奸』、『淫蕩猥褻的行為』、『淫亂』、『吸毒』、甚至『賣毒賣淫』……都是在探索一個更好的夥伴關係。……任何夥伴關係,只要雙方同意,又不損害任何人,如果法律許可這樣的關係」,那麼將會有更多誠實的人。[45]  

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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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洛

馬斯洛說,我們不應該接受舊道德觀念,這舊觀念是來自「相信、有信心」,我們需要一個「證實有效的、合用的人類價值觀。」但是這個新觀念仍未產生,所以,我們是在一個空檔中,但他有信心,我們可以使用哲學和科學去尋找這個道德價值觀。[46] 所以,他並沒有一套完整的道德價值觀,只有一些方針﹕

因為需要層次是他的主要理論,他所講的「價值」包括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但同時,也包括一部分的「道德」(似乎是傳統觀念中的)[b]  。但是無論如何,道德是因人而異,是這人內在固有的。他一再的說﹕心理分析或治療,需要揭露人的內在、本能、本性。在當事人的核心裏,有一些意願、思慕、才能。「我不是說『應該』和『道德規則』,至少不是指舊定義的」,如果否認這些內在的人性,會帶來心理毛病。[47]  所以,當一個人要決定他『應該做這個』、『不應該做那個』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先找出他的想法。[48]    換言之,沒有什麼道德,你喜歡怎樣做,就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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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羅洛

梅羅洛認為人的存在,不能削減為社會和道德規範的結果,人的存在應該是真實的(authentic existence),絕對不是別人告訴我,我應該怎樣做,我必須堅持去判斷父母和其他權威的話,否則就會失去「自我存在感」(sense of being)。死板的道德正是人缺乏「自我存在感」的結果。這並不是說,人不會受社會的影響。但是,人的自尊有賴于這個「自我存在感」,若你的自尊是建基于社會的認可,那麼,你的自尊不過是遵守社會規則的一種形式。[49]  換言之,他認為道德、對錯是自己決定的,沒有任何外在權威或客觀標準,否則不是真正的你。這是典型存在主義者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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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斯

埃利斯的道德原則如下﹕「道德創造者,應該根據人的經驗和他們怎樣運作,去決定道德法規……我們有一些前設,例如,高興滿足是『好』的,痛苦是『壞』的。……我們大概不能有絕對正確的道德觀……今天被視為『正確』的事情,明天可能被視為『錯誤』。」[50]  總而言之,這是一般心理學家和人本主義者的道德觀,道德是人自己決定的,沒有絕對道德。他又曾說﹕「道德﹕我們最好不要教條主義、死版」,不要墨守成規,以至影響我們的快樂和效力。[51]  

他有一本書叫做《性無罪》,裏面有好幾章,有如下標題﹕「為婚前性行為護航」「通奸﹕正反兩面」。這些名字不是用來吸引人的,因為它們非常誠實地描寫書中內容。例如﹕當他列舉婚前性行為的益處和壞處之後,他表示﹕「根據現有的證據,我們極難說,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52]  至于通奸,他說﹕「現代有知識之士,不再視通奸的本身為邪惡和罪惡,所以常常如此做,也不需要內疚和憂慮。」[53]  他總論說﹕「人應該努力于自己的性愛滿足,但因為他是活在一個團體中……他需要避免過度地妨礙他人的生活。」[54]  「你的性愛道德觀,最好是人本的,而不是根據一位據稱是超自然上帝的性愛規則。」[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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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特

塔特表示﹕今天社會上的道德價值觀,一般來自宗教,但是各種宗教奠基人都從變異意識狀態(冥想狀態)獲得他們的靈感,包括價值觀。可惜這些原本的靈性經歷常為後人修改和沖淡。所以,我們有幾條路可走﹕(1)我們可以選擇一個宗教靈性系統,跟隨它,壓制自己心中的懷疑,可惜,對那些有知識的人而言,這是行不通的;(2)我們可以拒絕這些宗教經歷所帶來的價值觀,而從一個人本主義角度去尋找一套合理的價值觀;(3)最後,我們可以繼續使用科學辦法去研究變異意識狀態,讓我們對它有綜合性的真正的了解〔包括從之得來的道德觀〕。雖然第三條路不容易做到,但他認為這是人類最需要的。[56]  換言之,什麼是道德不重要,最重要是多多冥想。冥想之後,你認為什麼是道德,那就是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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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

布雷蕭認為道德是好的,但傳統的教導辦法卻甚有問題,因為這些教導辦法是強制人,使人內疚和羞恥,結果帶來反叛。他認為應該讓孩子(或成年人)感受到道德價值,他就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道德價值觀,然後誠實地照著它行事做人。不能盲目順從他人所加諸的道德價值觀。今天,因為科技進步,人與人的距離愈來愈接近,以至我們能眼界大開,知道世界上還有很多不同的宗教道德系統。所以我們需要修改傳統道德價值觀。[57]  即是說﹕他主張道德價值觀是因人、因時、因地域而異的,道德相對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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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蘭德

布蘭德建議,「所有價值觀都是主觀的,道德完全視乎這人的觀點,和他感覺到什麼是道德。……我提出一個合理性、客觀的道德觀——一個合理、或作開明的,利己主義的道德觀。一般人常為其他人的價值觀點所震懾,以至犧牲自己需要、感覺、和自尊。」[58]  又說﹕道德不是為了討好一個超自然者,也不是為了滿足他人,道德是一個「實際的、自私的必需品。」我們雖然活在人群中,不等于我們不需要有自己的道德法規。[59]  

布蘭德對那些從宗教(尤其基督教)而來的道德觀感到十分忿恨。舉一個例,一位當事人提到自己有非常混雜的男女關係,至少有二十個性夥伴。當事人問布蘭德﹕「你不譴責混雜的性行為嗎?」布蘭德回答說﹕當然不是好事,但這不是萬惡不赦的,還有更壞的事情,譬如﹕以地獄恐嚇一個五歲的女孩。〔他是指著當事人的一件童年往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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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不妥?

無可質辯,上邊的心理學家們的道德價值觀和聖經大相敬庭。他們若非大力攻擊聖經的道德觀,則主張各人應該有自己的道德觀,道德是相對的。若還需要有某程度的道德,唯一原因是因為這樣可以叫人與人能和睦共處,維持社會上的秩序。

只要留意他們對性愛的態度,我們無法不同意心理學是推動性革命的最大力量。它亦是把同性戀推出壁櫥的主要動力。今天美國開始有同性婚姻,基督徒應該重新估計心理學的影響。 

你可能想,只要基督徒謹慎,不受心理學家的道德價值影響就無所謂了。可是,輔導是指導人的言行思想,輔導理論背後的道德觀念,絕對影響輔導內容,也影響當事人。 

基督徒怎麼能接受這樣的道德價值觀?這樣的思想只能對基督徒(或所有人)有害無益。基督徒是否因為在大學裏讀了這些人的上帝觀、道德觀,而比那些未受心理學思想洗禮的基督徒,更能幫助人、輔導人? 

聖經說﹕「不站罪人的道路……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若我們再看看心理學家的冥想觀,我們無法不說﹕心理學實在對基督徒有害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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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想觀

佛洛伊德

佛洛伊德書中屢次提到催眠術和其各種用途,他也認為催眠術是不可思議的。催眠師吩咐被催眠者留意看他的眼晴,他對被催眠者發出一種神秘的力量,奪去被催眠者的意志。佛洛伊德說,還有其他催眠辦法,例如「定晴看一件東西,或者聆聽單調的聲音」。他解釋說,這些辦法的作用是轉移注意力,使人能精神集中。當催眠師告訴被催眠者留意看他的眼晴,他是使這人集中精神在他身上,不再留意所有其他事物,于是他感到催眠師術是一個至高無上的人,向他投降。[61]  佛洛伊德最後放棄催眠術,改用「自由聯想」(free association[62]  

雖然當時歐洲未受東方冥想影響,也沒有新紀元運動,但上邊的語錄,證明了催眠術和所有冥想技術完全一致,而且催眠術就是聖經所講的「迷術」(申十八10-11)。請見本網站上其他有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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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格

容格的路線是非常靈異的,他研究、練習、推薦各種冥想技術。他曾表示,所有高層次的屬靈操練,無論你叫它做冥想、沉思、瑜伽等等,都需要將自我松開、放開、棄絕。又說,很多屬靈操練,或東方冥想都需要自覺地觀想(visualize)一個視象。[63]  他曾經詳細報導一個印度瑜伽冥想法﹕專心想像(觀想)一個太陽,無論眼晴是閉著,還是張開,讓這個內在影像固定;然後觀想水、冰、琉璃、最後觀想佛陀。他說﹕「我們不應該輕視這個印度教的主意和做法,或藐視它荒謬可笑。」然後,容格表示,有一些西方宗教傳統和冥想很接近,但遠不及瑜伽。[64]  

此外,他也表示,催眠術是探索病人心靈的辦法之一。[65]  他研究曼達喇(Mandala,或作﹕曼達拉,佛教和印度教用以幫助冥想的圖案)[66]   、各派瑜伽、佛教、煉金術,從中找出它的象徵符號,以明白人心靈中的秘密,構成他的理論。[67]  

最嚴重的問題是﹕容格是一個交鬼的人。他曾形容自己的整個房子「充滿了靈體」,甚至他的孩子們也經歷到靈異事情,靈體對他大聲喊叫。他說﹕「腓利門(Philemon〔一個靈體〕)在我裏面對我講話,我感到不得不處理和表達把這些話。」于是《死人講的七篇道》(Septem Sermones)就以三個晚上的時間從他裏面湧出來的。此事就是他「日後的無意識理論的前奏」。之後,他常聽到死人的聲音。[68]   如果這不是交鬼,他的理論不是鬼靈教導,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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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金納

因為史金納是一個典型的「科學萬能」的信徒,所以,他對靈異事情抱懷疑,甚至藐視的態度。他曾說﹕「人若冥想,能獲得什麼?」然後他說﹕「我不太懂得這個技術,未能給于適合的分析……」[69]  他稱冥想為「什麼都不做。」[70]  

雖然如此,在一本關于晚年心理健康的書籍中,他然建議老年人每天有按時的活動,其中包括冥想。[71]  他也相信,人在催眠下,能回想早年生命的細節。[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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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

羅傑斯不像今天的心理學家一樣,大肆教導各種冥想技術,但是,他曾經承認自己有冥想經歷。他說﹕「當我進入變異意識狀態, 接觸自己裏面那個未知的我。那麼,無論我做什麼,都充滿醫治能力。……當我松弛,接近自己內面那個超越的核心,我會有奇怪的沖動……不是我的思想……再沒有『我』和『你』,似是一個冥想經歷,我感到自己是意識的中心,是宇宙意識的一部分。」[73]  

他認為催眠術,和其他心理治療技術一樣,都能「顯露人的本來狀況」;[74]  他相信冥想可以治病;他也相信靈異現象。[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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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洛

馬斯洛從不正面教導冥想、催眠術之類。但是,他所講的四層基本需要中最高一層,也是最引起爭論的一層,就是「自我實現」。什麼是「自我實現」?他的第一個定義是﹕「不斷地實現人的潛能和才幹,以達成他的『使命』(或作呼召、命運、預定的終點、或天職)。」[76]  然後,他又為自我實現下第二個定義﹕「一下子或者突然的頃刻,人內在的所有力量被觸發,這一刻是非常見效的、是強烈而愉快的……使人更具創意……超越自我……完全實現他的潛能。」[77]  由此可見,自我實現的人,就是那些能夠完全發揮潛能的人,不是慢慢訓練來的,而是突然觸發的。馬士盧稱這樣的經歷為「顛峰經歷」。[78]  

馬士盧對這個「顛峰經歷」還有其他的描寫﹕「是被動的,這樣的『被動』有如東方哲學家、老子、道家所講的…那不是自己所選擇的意識…」[79]  ,和「不是預期的自我發展(例如靈異能力),也不是日常的意識。」[80]  他在別的書中更坦白承認,「顛峰經歷」和神秘經歷,基本上是一樣的。[81]  

換言之,「顛峰經歷」就是人利用靈異力量,獲得能力、靈感、創意,使表現突然提升。怎樣獲得這些能力呢?答案﹕各種冥想技術。所以人本主義心理學的觀念,後來發展為新紀元運動中的人類潛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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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羅洛

冥想並不是存在主義心理學的重點,梅羅洛甚少提及它,但是,他仍有推崇的話。他說,冥想是集中精神于虛空、停止、無有,是從塵俗中被釋放獲得自由,所以冥想有治療作用,因為它給人憧憬,把人帶到一個多姿多彩的新世界,導至安穩平靜。然後他又說,冥想有很多不同辦法,但其中只有兩點共同點﹕第一,停止所有活動;第二,進到更高的意識,在此,人能經歷到與宇宙互相吸納。[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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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斯

當埃利斯講到怎樣抵擋酒癮,除了傳統辦法之外,他建議幾個更有效的辦法,包括鬆弛技術和冥想﹕「如果你冥想,不斷地重複一句咒語(mantra),『客觀地』觀察自己的思想,或者使用其他冥想辦法,你通常不會再被飲酒的思想糾纏。」[83]  

他在《別跟情緒過不去》(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書中表示「有各種冥想辦法﹕有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你的思想,但不要對你的思想太認真;另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一個字,如『OM』或『和平』;也有叫你集中精神于自己的呼吸。」[84]   

可見他使用很多鬆弛技術和冥想。但是,非常奇怪,在一次訪問中,他表示,他本人從不冥想,他並且表示這是「他媽的浪費時間。」[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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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特

塔特是一個  超心理學家,所以冥想是他的精專,常常研究、講論、推薦各種冥想技術,他最關心的是各層次冥想狀態的特征。他有很多著作都和冥想或冥想狀態有直接關係。例如﹕《States of Consciousness》《Living the Mindful Life》《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A Book of Readings》和《Mind Science: Meditation Training for Practical people》。

他表示有幾類的冥想辦法。他所介紹的第一類冥想,也是最流行的一種,叫做「專注式冥想」Concentrative meditation)﹕你可以集中精神于身外的一件實物,定晴注視著它,或者專心于自己呼吸,腹部一起一落。如有任何分心的事情,輕輕讓自己不分散注意。這樣可以減低其他外界事物的對冥想者的刺激,免除正常意識的活動,產生不尋常的現象。專注式冥想可以叫人的意識突然更清晰,擴展人對身內外的察覺,不再是日常意識那麼限制,于是帶來愉悅的感覺。[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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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

在布雷蕭的書《Healing the Shame that Binds You》中,他一再重申,人的問題都是毒性羞恥所致。所以,他為人提供醫治的方法,就是﹕觀想和引導冥想(guided meditation)等等。[87]  在此書中,他也提出了幾個冥想技術。例如,他詳細教導人怎樣和自己的內心幼童(inner child)相遇﹕鬆弛、留意呼吸、想像自己返回往昔,遇見自己童年的『我』,許諾和他每天相遇,然後觀想自己遇見『更高能力』,讓它進入自己的內心,二者合一。[88]  

在《家庭會傷人》書中,他說﹕「我們也透過各種冥想和心像來接觸我們內心幼童。」[89]  他甚至出版了一張光碟,叫《Meditations for Personal Growth》幫助人冥想用。[90]  可見,布雷蕭教導、贊成、推動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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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蘭德

冥想似乎不是他的主要教導,但他是贊成冥想的。他曾經說﹕冥想是一個大而有力的工具,可以釋放阻塞的情緒。[91]  

布蘭德比較精專于催眠術。他表示﹕在催眠術下,「我們可以得到更多資料,是在正常狀態中,所不能得到的。」[92]   根據他的一個個案,他為了更能明白當事人問題的癥結,所以建議為他催眠,探索他的童年。 于是他找到當事人很多童年的創傷,後來,他們決定為催眠過程錄音。布蘭德表示﹕「今天,我為幾乎所有當事人這樣錄音。」[93]  意思就是說﹕他經常使用催眠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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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不妥?

總而言之,上邊十個心理學代表人,全部使用、推崇、允許冥想或催眠術。史金納是唯一的一個輕視冥想的,但仍然有少許允許冥想的說話。馬斯洛因為是新紀元運動前的人物,所以沒有正面推動冥想,但是人人同意,他的理論和人本主義心理學是新紀元運動之一大推動力;他的自我實現之道就是冥想。埃利斯活在新紀元流行的今天,所以雖然私下表示自己不練習冥想,仍然大力推動冥想。羅傑斯、布雷蕭、布蘭德都使用冥想或催眠。塔特是冥想專家。至于容格,根本是一個交鬼的人!

坊間書店有兩本書,一本叫《Psychology for Dummies[94]  ,一本是《The Complete Idiot’s Guide to Psychology[95]  ,名字非常有趣,表示這兩本書是寫給完全不懂心理學的門外漢,給他們一個最簡單的介紹,所以它們的內容一定是最基本的資料。我發現兩本書都談到催眠術和冥想兩個題目,都表示這些技術是引進變異意識狀態的技術。基督徒若在大學修讀心理學,能不多少學到冥想類的技術嗎?他們的教授也有可能是冥想和催眠術專家。

冥想有什麼不妥當之處?如果還有基督徒在這方面有疑問,請參考﹕新紀元運動(二)次要信念新紀元運動(三)各種技術冥想積極思想/觀想催眠術(聖經所稱的迷術) 。各種冥想技術都有可能導至變異意識狀態,在其下,除了身體和精神的危險,人的思想有可能受到邪靈的影響,而且冥想是古今中外交鬼之道,所以基督徒應該遠避。

但也許有人問,只要我不使用任何冥想技術,這些心理學家們自己喜歡冥想,與我有啥關係?

大有關係!原來靈媒們和心理學家們都同意,一個人在冥想狀態之下,可以收到「靈感、啟示」。例如,靈媒羅曼(Sanaya Roman),認為通靈是得到知識和智慧之途,這些知識和智慧,是不可能藉著其他方法得到的。[96]  倪英綈(Tony Neate)是一位英國靈異人士,他說,我們可以藉著通靈,得到創意。因為每個人都有一個「更高自我」(意即人能接觸靈界的地方),一旦頭腦靜止,人就會感到特別的意識臨到,這個時候,創意便開始。[97]  

心理學家戴爾(Wayne Dyer)說,變異意識狀態可以帶來創意。作為一個作者,他有時靈感枯竭,那麼,他就去冥想,之後,他就可以揮筆疾書,「而根本不知道靈感何來。」[98]   超心理學家陸榮(Arnold Ludwig)說,變異意識狀態通常是獲得知識、靈感、經歷之途,其中有一些是人在正常意識中所不可能獲得的。[99]   

換言之,冥想者的心理學理論,大有可能來自邪靈。容格早已承認,他的無意識理論來自鬼靈。其他心理學家雖然沒有作如此承認,但難保當他們構成理論的時候,不受邪靈的影響。難怪拙作《邪魔登講台》的研究指出,邪靈藉著新紀元通靈人士(交鬼者)所發表的教導,大部分可以在世俗心理學中找到,過半數可以在基督教心理學中找到。

弟兄姐妹們,你願意接受邪靈的教導嗎?若不願意,請你對心理學理論存警惕之心。事實上,最聰明的是放棄心理學,改用聖經為人生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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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心理學家是否就不一樣?

有很多基督徒,尤其是基督徒心理學家曾抱怨說﹕的確,從前的心理學家中有很多無神論者,但是今天就不一樣了,今天有很多心理學家是基督徒。

可是,這些基督徒心理學家們不過把世俗心理學理論帶到教會來。他們若不把心理學全盤搬來,就是在某程度上受影響。

1。上帝觀——很多心理學家都接受泛神論。雖然聖經不能容納這樣的觀點,但是,在教會中大力推「內在醫治」的桑得福(John Sanford)說﹕「誰是上帝?沒有人知道。 就是存在、生命、『一切所有』的基礎。」[100]  這是非常接近泛神論的思想。又例如,容格說上帝是原型中的一個。米爾(Paul Meier)等基督徒心理學家也說﹕「雖然基督徒相信一個超越的上帝。這個聖經神學觀點,還是有可能和容格的原型相謀合。」[101]  這樣的錯誤上帝觀,不是拜心理學所賜?

2。道德觀——我必須指出一點,基督徒心理學家的道德觀,尤其是性愛婚姻方面,的確是比世俗心理學家高超很多。可是,基督徒心理學家中,有人支持同性戀。《心理學和基督教期刊》(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有一篇文章解釋說,性傾向不能算是品行,同性戀和異性戀,都可能是正當或不正當的。[102]   名基督徒心理學家柯聯思(Gary Collins)報導,基督徒心理學家對同性戀的態度不一致。有些捧著聖經去譴責;另一些則推理,解釋為什麼它不能算為罪。[103]   難道這不是世俗心理學對教會的不良影響?

3。冥想觀——至于冥想的各種方式,在教會圈子中絕不罕見。美國教會有基督徒催眠治療師,甚至「全美基督徒催眠師協會」(National Society of Christian Hypnotherapists)。[104]   中國教會的葉萬壽先生,就是基督徒催眠師的好例子。此外,在基督徒輔導中亦充斥著各種冥想變化方式。它們有各種名字,例如積極思想、引導影像、心像、弛等等,變化方式之多,必須另文詳述。

最後,請讓我累贅,拙作《邪魔登講台》的研究指出,邪靈藉著新紀元通靈人士(交鬼者)所發表的教導,大部分可以在世俗心理學中找到,過半數可以在基督教心理學中找到。可見,基督徒心理學家們絕對是受到世俗心理學的不良影響,而且把它們帶來教會。結果今天的教會講台一面教導聖經、一面教導邪靈的啟示。

除了認真回歸聖經,以聖經為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此外,再無他路可行了。願華人基督徒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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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這是一個中亞細亞洲的神秘宗教。

[b] 他說,那些自我實現者的「Being-value」(簡稱 B-value),包括﹕真理、良善、美麗、完整(統一)、超越二分性(接納)和協力(化敵為友)、有活力、有獨特性、完善、必然如此(無需改變)、完全、正義、秩序、簡樸(誠實純淨)、豐富、容易(不需努力)、愛嬉戲、自足(自主、自治)。(Abraham H.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3rd e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94), App G.



[1]Sigmund Freud, trans. by W. J. H. Sprott, New Introductory Lectures on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33), p. 222.-23Sigmund Freud, trans. by James Strachey, Totem and Taboo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50), p. 146-50.等。[2] Peter Gay, Freud: A Life for Our Time (New York: Norton, 1988), p. 525,530-31,526.[3] Scott Peck, The Road Less Traveled (New York, NY: A Touchstone Book, 1978),  p. 207.[4] Violet Staub de Laszlo, ed., The Basic Writings of C. G. Jung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1959), p. 443-44; Jolande Jacobi, The Psychology of C. G. Jung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146-47.[5] C. G. Jung, trans. by R. F. G. Hull,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4-5, 160.[6] 鮑謹博士夫婦合著,陳張逸萍譯《心理學不合聖經》(Towaco, NJ﹕生命出版社,2003),頁132[7] Robert Epstein, eds., Notebooks, B. F. Skinner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Inc., 1980), p. 152.[8] B. F. Skinner, A Matter of Consequences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83), p. 61. [9] Ibid., p. 246.[10] Ibid., p. 391. [11] Howard Kirschenbaum & Valerie Land Henderson, eds., The Carl Rogers Readers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89),  p. 9-10 .[12] Carl Rogers, A Way of Being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80), p. 343-47. [13] Ibid., p. 88, 90-92. [14] Abraham H.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3rd e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94), p. 55-56. [15] Ibid., p. 5. [16] Ibid., p. 19-20. [17] Rollo May, Man’s Search for Himself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53), p. 210. [18] Rollo May, The Cry for Myth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91). [19] Ibid., p. 15. [20] Albert Ellis,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It Works for Me – It Can Work for You (Amherst, NY: Prometheus Books, 2004), p. 114-15. [21] Albert Ellis, 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 A Psychotherapist’s View and The Case Against Religiosity (Austin, TX: American Atheist Press), back cover. [22] Charles Tart, Waking Up: Overcoming the Obstacles to Human Potential (Boston: Shambhala, 1986), p. 21,207,293. [23] “Science and Spiritual Tradion with Charles Tart, Ph.D.” (http://www.intuition.org/txt/tart2.htm) July 2008. [24] Charles T. Tart, Living the Mindful Life (Boston & London: Shambhala, 1994), p. 16-18. [25] Ibid., p. 131. [26] John Bradshaw, Bradshaw On: The Family: A New Way of Creating Self-Esteem, rev. ed., (Deerfield Beach, FL: Health Communications, Inc., 1996), p. 273-74. [27] Ibid., p. 251-52. [28] Nathaniel Branden, The Art of Living Consciously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7), p. 185-86. [29] Nathaniel Branden, The Six Pillars of Self-Esteem (New York: Bantam, 1994),  p. 294-97. [30] Sigmund Freud, trans by Joan Riviere, Collected Papers, Vol. 4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59), p. 295-96. [31] Sigmund Freud, James Strachey ed., 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2005), p. 150-52.[32]Dave Breese, Seven Men Who Rule the World from the Grave (Moody Press), p. 141-43. [33] C. G. Jung, 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3), p. 329-30.[34] C. G. Jung, trans. by H. G. Baynes, rev. by R. F. C. Hull, Psychological Type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p. 212-13. [35] Skinner, A Matter of Consequences, p. 223. [36] B. F. Skinner, About Behaviorism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4), p. 210-16; Skinner, A Matter of Consequences, p. 121. [37] Epstein, Notebooks, B. F. Skinner, p. 331. [38] Richard Evans, Carl Rogers: The Man and His Ideas (New York: E.P. Dutton & Co., Inc., 1975), p. lxxiv. [39] Ibid., p. 102. [40] Carl Rogers, Carl Rogers on Personal Power (New York: Delacorte Press, 1977), p. 43. [41] Ibid., chapter 10. [42] Ibid., p. 205, 224. [43] Evans, Carl Rogers, p. 105-06. [44] Ibid., p. 106-07. [45] Carl R. Rogers, 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 (New York: Delacorte Press, 1972), p. 213-214. [46]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p. 82-83. [47] Abraham Maslow, 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 3rd ed.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1999), p. 193-94. [48] Abraham H. Maslow, The Farther Reaches of Human Nature (Penguin Compass, 1993), p. 106-07. [49] Rollo May, The Discovery of Being: Writings in Existential Psycholog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3), p. 102. [50] Albert Ellis, 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21st Century (Fort Lee, NJ: Barricade, 2003), p. 148. [51] Ellis,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chapter 118. [52] Ellis, 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21st Century, p. 31. [53] Ibid., p. 33. [54] Ibid., p. 152. [55] Ibid., p. 154. [56] Charles T. Tart, “Science and the Sources of Values,” ( Charles Tart Home Page online articles, http://www.paradigm-sys.com/ctt_articles2.cfm?id=63) (July 08). [57] Bradshaw, Bradshaw On: The Family, Epilogue: Revising Traditional Values. [58] Nathaniel Branden, How To Raise Your Self-Esteem (New York: Bantam Books, 1988), p. 73. [59] Nathaniel Branden, Honoring the Self: Personal Integrity and the Heroic Potentials of Human Nature (Los Angeles; Jeremy P. Tarcher, Inc., 1983),  p. 213. [60] Nathaniel Branden, Breaking Free (Los Angeles: Nash Publishing, 1970), p. 92-93. [61] Sigmund Frued, trans by James Strachey, Group Psychology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Ego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59), p. 57-59. [62] Frank J. Sulloway, Freud, Biologist of the Mind: Beyond the Psychoanalytic Legend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Publishers, 1979), p. 74. [63] Jung,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p. 63, 318. [64] C.G. Jung, trans. by R. F. C. Hull,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West and Eas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chapter on “The Psychology of Eastern Meditation.” [65] Jacobi, The Psychology of C. G. Jung, p. 69. [66] Ibid., p. 136. [67] Ibid., p. 141-46. [68] C. G. Jung, trans. by Richard and Clara Winston, ed. by Aniela Jaffe, 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1963), p. 190-192. [69] Epstein,  Notebooks, B. F. Skinner, p. 349. [70] Ibid., p. 44. [71] B. F. Skinner & M.E. Vaughan, Enjoy Old Age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3), p. 98. [72] Ibid., p. 50. [73] Rogers, A Way of Being, p. 129-30. [74] Kirschenbaum & Henderson, The Carl Rogers Readers,  p. 233-34. [75] Ibid.,  p. 46. [76] Maslow, 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 p. 31. [77] Ibid., p. 106-07. [78] Ibid., p. 84-85. [79] Ibid., p.97. [80] Ibid., p. 218. [81]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p. 19-21. [82] Rollo May, Freedom and Destin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1), p. 181. [83] Albert Elllis and Emmett Velten, When AA Doesn’t work for You: Rational Steps to Quitting Alcohol (Fort Lee, NJ: Barricade Books Inc., 1992), p. 136. [84] “A Review of Albert Ellis's 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http://www.soc.hawaii.edu/LEONJ/459f2002/goff/bookreview.htm[85] Psychotherapy Net, Myrtle Heery: “An interview with Albert Ellis, Ph. D.” (http://www.psychotherapy.net/interview/Albert_Ellis) [86] Charles T. Tart,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New York: E. P. Dutton & Co., Inc., 1975), p. 82-87. [87] John Bradshaw, Healing the Shame that Binds You (Deerfield Beach, FL: Health Communications, Inc., 1988), back cover. [88] Ibid., p. 140-42. [89]約翰.布雷蕭著,鄭玉英、趙家玉譯,《家庭會傷人》(台北﹕張老師,民82),頁287. [90] John Bradshaw, Steven Halpern, Meditation for Personal Growth (CD, 1997). [91] Branden, Honoring the Self, p. 150. [92] Ibid., p. 166. [93] Nathaniel Branden, Taking Responsibility: Self-Reliance and the Accountable Life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6),  p. 127-28. [94] Adam Cash, Psychology for Dummies (New York: Hungry Minds, 2002). [95] Joni E. Johnston, The Complete Idiot’s Guide to Psychology, 2nd ed.  (New York: Alpha, 2003). [96] Sanaya Roman and Duane Packer, Opening to Channel: How to Connect With You Guide (Tiburon, CA: H. J. Kramer, 1987), p. 13-14. [97] Tony Neate, Channeling  for Everyone (Freedom CA: The Crossing Press, 1998), 96. [98] Wayne Dyer, Manifest Your Destiny: The Nine Spiritual Principles for Getting Everything You Want (New York: HarperCollins, 1997),  p. 34. [99] Arnold Ludwig, “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in 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ed. Charles Tart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Inc., 1969), p.  20. [100] John Sanford, Dreams: God’s Forgotten Language (New York: J. B. Lippincott Company, 1968), p. 200. [101] Paul Meier, Frank Minirth, Frank Wichern and Donald Ratcliff,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 and Counseling: Christian: Christian Perspectives and Application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82),  p. 246. [102] Rudy Serra, “The Continuing Struggle for Civil Rights in the Gay Community,” in 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 20, no. 2, (2001): p. 168-175. [103] Gary Collins, Christian Counseling (Dallas: Word Publishing, 1988), p. 281-82. [104]見﹕http://www.forministry.com/USNVNONDECOL1/OurStaff.d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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