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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经大忌——早存成见

刊登於《传书2008年4

张逸萍

有新纪元的人告诉我∶「圣经主张轮回。」我暗吃一惊,心想∶「岂有此理!」但请教他有何经文支持高见。他振振有词地引用「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伯一21)说∶人从妈妈肚子里钻出来,之后归回母胎,就是轮回的意思。  

任何人读上文下理,都会反对他。经文明明说约伯失去一切所有,甚至是儿女。但约伯非常敬虔,认为没有带甚么到世上,也不能带甚么离开,最后说,「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这典型是断章取义。不但如此,他早存成见,相信轮回,所以可在圣经找到轮回的「论据」。请不要以为新纪元的人才这么可笑,很多基督教的异端,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耶和华见证人对灵魂的解释相当怪异魂是肉体生命;灵是生命力。所以说∶人死后灵魂消灭(直至复活)。他们引用「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九5)和传道书其他经文来支持,相信是要配合他们的神学思想(没有地狱永刑)而推论的。  

不过,传道书说的是「日光之下的事」(传一1-11),是从物质世界来看事情。但在结束时告诉我们∶「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十二7)由此可见,传道书不认为死后灵魂消灭。况且,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人死后灵魂显然仍在,地狱也是实在的。  

耶和华见证人虽然自称「唯独圣经」,但他们的前设、对圣经的解释与福音派的大有不同,就要在圣经上动手脚,重新「翻译」圣经。  

摩门教认为天堂有三层∶他们的信徒进入高级国度,非摩门教的好人进入中级国度,坏人进入低级国度,只有极少数人(少得几乎等于零)进入相当于地狱的「外层黑暗」。摩门教虽然不以圣经为唯一权威,偶尔也引用圣经。有摩门教徒告诉我∶「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二10-11)就是说,有一天,人人都信耶稣、都得救。  

这样引用经文的确不容易驳斥。但小心察看,圣经还有两处说∶「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罗十四11,赛四十五23)再看下去,会发现圣经说∶「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十四12)也就是说,将来神要审判所有人,人人都会承认∶ 是有权柄审判人的主, 是公平的,但并没有说人人都得救。  

反驳他们有不同程度的困难。不过,异端引用圣经时有共通点先入为主的前设,断章取义地解释圣经来支持自己。  

今天,信仰纯正的基督徒会不会犯同样错误呢?是否有些话非常流行,大家没有三思,就接纳为真理?例如∶「爱人如己,就是:人必须先爱自己,才懂得怎样爱人」... ...耳熟能详!但合乎圣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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