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逸萍
耶穌說﹕「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7-18)就是說,生命的基礎,決定其表現。不但樹木如此,心理學和心理治療亦然。心理學家們的世界觀(如上帝觀、道德觀、冥想觀、性愛婚姻觀)明確地會對他們的理論和他們所提供的治療辦法有影響,所以認識他們的世界觀是相當重要的。心理學學說五花百門,而且互相矛盾沖突,難以盡列,現在只選取其中幾個比較知名的學派和它們的代表人為例子,再加上兩個流行心理學家,讓讀者們對心理學的根基有所了解﹕
學派 |
心理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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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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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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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主義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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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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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義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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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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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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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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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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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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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他們的上帝觀、道德觀、冥想觀、性愛婚姻觀之前,讓我先介紹他們的理論﹕
佛洛伊德是現代心理學鼻祖,他的學派叫「心理分析」。他曾經提出潛意識(subconscious)、自我、本我、超我(id,
ego, superego)、「戀母殺父狂」(Oedipus
complex)等理論。隨便找一本他的書,任何人都可以看見,他花很多編幅討論﹕性欲(libido)、各階段的性欲發展、嬰兒性欲、性器官、陽具、陰道、手淫、性交、同性戀、閹割(castration)……
所以,
佛洛伊德的理論已經被今天人恥笑為「性愛狂」。他的重要著作有《精神分析論》(An
Outline of Psycho-Analysis)、《夢的解析》(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等等。請見「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有更詳細的解釋。
分析心理學(Analytical
Psychology)的容格(Carl
Jung)
現代心理學有兩個鼻祖,一個是佛洛伊德,一個是容格。容格本是佛洛以德的學生,但他的路線轉向靈異,只要稍讀他的作品,人人都會同意。他的重要理論有「集體無意識」(collective
unconscious)、原型(archetype)、共時性原理(synchronicity)等。他不但單討論和解釋靈異事情,而且,他交鬼之事,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因為他以「科學」名詞解釋靈異現象,所以容格的理論極受新紀元運動歡迎。他的重要著作有《心理類型學》(Psychological
types or the psychology of individuation)
、《回憶、夢、反思》(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等等。
行為主義心理學(Behaviorism)史金納(B.
F. Skinner)
史金納是「行為主義心理學」的代表人之一,他相信人可以發展一套行為科學,改善社會,達至人間天堂。他研究動物,如鴿子和老鼠,對刺激的反應。他的主要理論是刺激可以產生反應,反應又有其後果,于是強化或阻止某樣行為。若應用在人的行為上,就是說,道德行為可以帶來別人的稱贊或善待,又是整體人類社會得以生存之道,于是這樣的行為就被維持下來;相對的,不良行為就被防止了。他的重要著作有《行為主義心理學》(About
Behaviorism)《桃源二村》(Walden
Two)等等。
人本主義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的羅傑斯(Carl
Rogers)
羅傑斯是「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非指導式心理治療」(non-directive,又稱為「當事人中心療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影響深遠。他的基本治療態度是:無條件的徹底接納、真誠、同理地了解。他的名句是「無條件自我敬重」(unconditional
positive self-regard),他推動「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的觀念和會心團體(encounter-group)。他的重要著作有《一種存在方式》(A
Way of Being)、《成為一個人》(On
Becoming a Person)等。
人本主義心理學(Humanistic
psychology)的馬斯洛(Abraham
Maslow)
馬斯洛是另一位「人本主義心理學」的開山祖師,他最著名的理論是需求層次(Need-hierarchy
theory)。他說,人與生俱來的基本需要就是﹕1)生理上的需要,如食物;2)安全感、被愛和歸屬感;3)自尊/自信(Self-esteem);4)自我實現。其中以「顛峰經歷」(peak
experience)理論最觸目。一般人認為他的理論是今天新紀元運動中的人類潛能運動的先驅。重要寫作有《關于人類的心理學》(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人性能夠達到的境界》(The.
Farther Reaches of Human Nature)等等。
存在主義心理學(Existential
psychology)的梅羅洛(Rollo
May)
對中國基督徒而言,「存在主義心理學」可能比較陌生。梅羅洛和他存在主義者一樣,強調自由選擇,人人生來有他自己的命定與天賦潛能,他應該努力發展,而不應受社會、權威、其他人的左右。又如其他存在主義者一樣,他也常常談論到焦慮,以此為人生一大議題。重要著作有《愛與意志》(Love
and Will)、《創造的勇氣》(The
Courage to Create)等等。
認知治療(Cognitive
Psychology)的埃利斯(Albert
Ellis)
埃利斯是現代「認知心理治療」一主要人物。他的代表性理論為「論理情緒行為治療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他認為,人若有錯誤不合理的思想,會導至痛苦的情緒,所以治療員的責任就是要找出當事人的不合理信念。但是,什麼才是合理呢?舉個例,他認為同性戀是合理的;上帝和宗教卻是不合理的思想。因為他對婚姻和性愛的態度,他被稱為現代性學專家。重要著作有《別跟情緒過不去》(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性無罪》(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21st Century)等等。
超心理學(Transpersonal
psychology)的塔特(Charles
Tart)
「超心理學」是徹頭徹尾新紀元的心理學學派,這一派不但研究、實驗、解釋冥想和靈異事物,而且此派心理學家們相信靈界的真實性。塔特是超心理學始創人之一,他致力于結合科學(心理學)和靈性事物(尤指東方宗教)。他主力研究意識(consciousness),尤其是變異意識狀態(即冥想狀態),他也研究心靈學(parapsychology)。重要著作有《變異意識狀態》(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和《超心理學》(Transpersonal
Psychologies)等等。
流行心理學家布雷蕭(John
Bradshaw)(精專于「家庭傷害」)
難得有一個中國基督徒,沒有聽過《家庭會傷人》(Bradshaw
On: The Family)一書,和其中的「內心幼童」(inner
child)、「不健全家庭」(dysfunctional
family)等名詞。這位流行心理學家,除了無數次的演講和舉辦講座,他也曾接受電視和電台訪問數百次,他的書籍也屢登最暢銷書榜。除了《家庭會傷人》之外,重要著作還有《走出成長的迷思》(Homecoming)等等。
流行心理學家布蘭德(Nathaniel
Branden)(精專于「自尊自信」)
布蘭德是今天另一位鼎鼎大名的流行心理學家,他的論點集中于自尊、自信。他主張人需要有高度自尊、自信,才能生活快樂和工作勝任、重要著作有《自尊心六支柱》(The
Six Pillars of Self-esteem)、《自尊的心理學》(Psychology
of Self-Esteem)等等。
上帝觀
佛洛伊德是一個頭號無神論者。他多次表示,神是人所創造的。人在孩子時,軟弱無助,有父親保護他、照顧他。當他長大之後,雖然他的力量增加了,但是面對外面的世界,他仍然感到軟弱無助,所以把自己記憶中的父親形像提升為上帝。[1]
研究他的人說,他一向有計劃要用心理分析來拆毀宗教。[2]
現代心理醫生柏士葛(Scott
Peck)說,自從佛洛伊德以來,一般的心理醫生都視宗教為精神病的原因,都努力反對宗教。[3]
容格的寫作中常常提到上帝,所以很多基督徒以為他也是一個基督徒。可惜,當他講論神,他並非指聖經中之神,也不是任何宗教的神。他說,「上帝是一個原型,我的意思是指,心靈中的一個『類型』,『類型』這字……來自『印痕』……這不是說上帝存在與否……」事實上,容格反對超自然事情,因為如果我們用靈異觀點解釋事情,我們就低估了人類心靈和無意識的力量。[4]
到底什麼是原型?根據容格,它們是人類「集體無意識」中的一些象徵性圖像、或者原始類型。我們可在各種宗教、神話、神仙故事在找到,也在夢境和異象中遇見它們。「我們無法完全解釋原型……它是我們靈魂/心靈(psyche)的一個元素。」[5]
容格講的原形,包括「大媽媽」(Great
Mother)、「搗蛋者」(Trickster)和「邪惡的雜交」(Evil
Orge)等。[6] 聖經中的上帝,是這些原型(小鬼)中的一個!
史金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相信科學萬能。他說﹕宗教應許一個天堂,但沒有人能領取這個獎賞。有幾百萬具屍首,在虔誠的生命了結之後,躺下、被騙、永不知道。但若宗教帶來良好的今生,才是真正的利益。[7]
他表示﹕宗教的確有賞善罰惡的功用。[8] 但是,
「科學可以幫助宗教促進人類的善良。後來我指出一些科學應用,我想,無論有宗教與否,善良的人可以促進同樣的好事。」[9] 事實上,他曾經表示﹕科學達成理想的機會更高。[10]總而言之,科學比上帝更有效。
羅傑斯
羅傑斯出生于基督教家庭,但是他漸漸感到自己不能接受父母的信仰。後來,他決定入讀于「當時最自由派的神學院——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在那裏,他學到對舊觀念提出疑問。[11]
雖然羅傑斯從沒有正面為『神』一詞下定義,但他晚期的思想可謂新紀元。他陳述自己的理想,說﹕將來人類流行冥想,認識自己內在的能量,大量的人都懂得進入變異意識狀態(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或作冥想狀態);科學證實各種超自然現象,譬如心靈感應(telepathy)、超感視覺(clairvoyance)等等;我們也學會怎樣利用無意識心靈醫治疾病;凝神(focusing,冥想的另一個名字)幫助心理治療;科學和東方宗教會合拼;我們對現實的觀念會改變;我們更會反抗權威、要求更多的自由等等。[12]
當他的妻子去世之後,他曾經請靈媒為他召魂,所以他相信輪回。[13] 所以,我們不難相信,羅傑斯的上帝觀也是新紀元的上帝觀。
馬斯洛說﹕「現在愈來愈多有領導地位的神學家,和有頭腦的人,都不認為神是有位格的。反之,他們認為上帝是一種力量、一個原則、整個存在的形態、一個表達統一的整合力量,所以,神就是宇宙的意義、『空間的深度』等等。」另一方面,科學家們亦有類似的發現,二者的觀念愈來愈接近。但是,人願意怎樣稱呼這個『上帝』,還要視乎他的個人經歷。[14]換言之,他所相信的上帝,是泛神,是典型新紀元人物心目中的神。
他在《Religiou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開始的時候說﹕宗教、神聖、上帝等詞彙,都是在描寫「某樣主觀經歷,就是『非宗教』的『顛峰經歷』和其啟發。」[15]
事實上,他相信,所有宗教開始的時候,都是從神秘經歷(顛峰經歷)獲得靈感。
[16]
表面上,梅羅洛似乎相信上帝存在,但他的上帝不是一個有位格的個體,他曾說﹕「視上帝為一個超乎其他個體之上的實體,住在沒有人知道在哪的天堂裏,是一個原始觀念的殘余。這觀念充滿矛盾,又容易反駁。」他同意新正統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的話﹕「斷言神存在,或否認之,都是無神論者。上帝不是一個存在物, 就是存在的本身。」[17]
梅羅洛表示﹕雖然說聖經中的創造複活等記載、魔鬼或永生等觀念,都是神話,但神話不等于謬誤,
[18]
因為他對神話的定義是「一個故事,讓人為自己的生存找到意義。」[19]
這是標準存在主義者的哲學﹕凡事(包括上帝)不在乎真假,只在乎對自己有意義與否。
埃利斯認為我們無法得知上帝存在與否,而且,它大有可能並不存在。然而,他認為自己「比較像個無神論者,多于不可知論者。」不可知論者承認自己的無知,但他更進一步,雖然不能證實有神,也不能反證,但他願意相信神並不存在。正如他不能證實有沒有聖誕老人,但是他知道沒有。假若真有上帝,要把他送到地獄去烤,那也沒有辦法。[20]
他在一本叫做《反對宗教》(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的書中表示﹕那些有虔誠信仰的人,在凡事上,不能有自己的意見,都必須聽從他的上帝的吩咐。所以,他反對那些虔誠的人。[21]
塔特是一個超心理學家,這是非常接近新紀元的一派心理學。典型的新紀元人物是相信泛神論(Pantheism)的,也就是說﹕萬物是神。當塔特討論自己的上帝觀,他屢次引用神秘主義的
Sarmouni
弟兄會
[a]的一句話﹕「除了現實,沒有上帝;從別處尋找 ,就是墮落的行動。」[22]他有一次親自解釋說﹕「上帝包括一切。」[23]也就是說,宇宙萬物,等于上帝。這是典型的泛神論。
塔特說,現代西方人受科學影響,所以認為所有上帝、神靈、先知等信念都是迷信和幻想,但他不同意。[24]
他說﹕「有一個更高的現實層面存在,你可以叫它做『更高自我』(higher
self)、靈性層面、或上帝……我們的努力和練習〔冥想〕,讓我們更能感受它,又更能使用從它而來的高度能量。」[25]
這又是典型新紀元思想。
布雷蕭
布雷蕭說﹕「當我使用『神』這個字,我是指著自己所了解的一個『更高能力』(higher
power)而言……猶太
/ 基督教系統的上帝,只是上帝中的一個」,我們應該「敬愛和崇拜自己所選擇的上帝。」[26]
又說﹕「我們和宇宙原為一……這個世界是一個系統,而我們是其中的一部分、又是整體。以我們自己的方式,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宇宙。」這正是多世紀以來,很多偉大的靈性大師所教導的,「我們本為一,現代科學剛剛開始明白這個永恒智慧。」[27] 換言之,他所的上帝觀是泛神,新紀元的上帝。
布蘭德說﹕相信有神是「不合理的約束……是眼光淺窄。」[28]
布蘭德對宗教(當然包括基督教)非常反感。他認「聖經領先,不仁慈。耶穌說﹕那些不相信 的人,將要接受永刑。」他又說,宗教帶來戰爭、又反科學。叫他憎恨宗教的首要原因當然是﹕宗教損害人的自尊
/ 自信,因為孩子們從小相信自己在神面前無價值、生下來就是一個罪人、不要有獨立思考、不能有自己的判斷,一味相信。[29] 可見,布蘭德是一個標準無神論者。
從上邊十個心理學家的上帝觀,我們可以看,他們如果不是無神論者,就是多多少少受了新紀元運動影響,而采納泛神觀。或者,他們對上帝有奇怪的定義。無論如何,他們之中,沒有一個相信聖經中的上帝。
那又有什麼問題?曾經有很多人表示﹕心理學家雖然都是無神論者,甚至交鬼行邪術,但是他們的理論仍然應該接受。正如天文學家、電腦工程師、化學研究員中也有很多無神論者或新紀元人物,但是他們所發明的東西,仍然對基督徒有益。
首先,天文學、電腦工程等是中性的學問,不涉及道德價值觀。心理學和心理治療卻剛剛相反,它告訴我們怎樣思想、怎樣行事做人,它涉及道德和價值範疇,所以理論發明人對上帝、對聖經的態度非常重要。
其次,心理學不是自然科學,是偽科學(請見「科學?真理?上帝啟示?」)。當心理學家們做研究,他們觀察的解釋是根據他們的世界觀、道德價值觀。所以,無神論者和新紀元人物對人生觀察的解釋,和基督徒根據聖經的解釋,定會截然不同。
請繼續看這些心理學家們對道德的觀點,我們就可以明白,心理學家們的上帝觀影響他們的道德價值觀,而心理輔導指導人的思想言行。基督徒怎麼可以接受?
為什麼人會有道德行為?佛洛伊德解釋說,我們可以說,「在教育和文明環境的影響之下」,人的邪惡傾向慢慢被根除,代之以善良。他繼續說﹕根據心理分析,人的行為源于自己最裏面的基本天性,這些天性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並無好與壞之區分。但是,社會把某些行為分類為好的,因為它對團體有利益,否則被認為是壞的。[30]
他亦說,人的「自我」(ego)常常控制他的「以德」(id)的慾望
,免得有不道德表現,但自我的要求常常是太高的,以至產生精神病。同樣地,心理學家們,為了治療的需要,也常要反對一些「文化中的超我」(super-ego,在此,他指宗教信仰)的不合理要求,再者,宗教所應許的獎賞在來生,所以沒有足夠的罰惡賞善作用。[31]
又因為他的寫作中談及性愛之處甚多,所以很多人都同意,西方的性革命是因為受了佛洛伊德思想的影響而開始的。[32]
容格不太多講到道德,這不是他的理論的重點。容格說﹕道德,就是決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其基礎是非常主觀的。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有某程度的自由,拒絕所謂良好的道德,而選擇被應為是邪惡的事情。[33]也曾說﹕「道德不是西乃山上,某個自吹自擂的摩西所發明的錯誤觀念。道德來自生命律……」性欲是完全順從人性的基本律,「隨著性欲的推動方向,為生命帶來最佳效果。沒有比這個更高的道德律。」但事實上,人不能完全為了滿足自己,因人活在群體中,所以必須有某些限制。[34]
史金納相信,我們可以發展一門行為科學。[35] 他
一向把人的行為比同動物訓練,所以道德觀亦然。他說﹕對別人好(道德行為),得到好的回應,所以這人就更願意這樣做;反之,人若錯待別人(不道德行為),結果遭到處罰或惡待,他就不繼續這樣做。「于是人們慢慢知道有好和壞、對和錯,然後強化或處罰這樣的行為,又設立規章,使人遵守。」「人們……遵守道德、政府、宗教的模式,因為他們的行為被強化,所以如此做。其結果深遠……這是為了整體的生存。」「我們以為人比動物優越,因為我們在進化過程中產生道德感……事實上,演化過程帶來一種社會環境——結果約制了某些行動。」[36]
那麼,他是否支持聖經中的道德觀呢?不見得。舉個例﹕他認為,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都是大自然所產生的。[37]
羅傑斯
羅傑斯也相信,為了達成自己的潛能,和自我實現,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的價值觀。[38] 是故,他支持「處境倫理」(situational
ethics)﹕「處境倫理比絕對道德觀更合理。」
[39] 有什麼實際例子呢?
羅傑斯相信,因為今天的避孕法有效,所以夫婦雙方應該自由地在婚姻範圍外另覓性伴侶;同樣原因,他也贊成婚前性行為。[40]
所以,他非常欣賞開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41] 當他提到一個開放式婚姻的個案時,他表示﹕「好得難以置信。」[42]
他也認為色情文學無害。[43]
至于毒品,羅傑斯認為我們應該多加研究,為人提供更多的資料,讓他們做個明智的選擇。他說﹕「我願意在這樣的事情上,持開放態度。」[44]
他的書《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表達了他對非傳統(甚至不合法的)婚姻觀和其他類似的主張。他相信,舊思想中的「『同居』、『通奸』、『淫蕩猥褻的行為』、『淫亂』、『吸毒』、甚至『賣毒賣淫』……都是在探索一個更好的夥伴關係。……任何夥伴關係,只要雙方同意,又不損害任何人,如果法律許可這樣的關係」,那麼將會有更多誠實的人。[45]
無法無天!
馬斯洛說,我們不應該接受舊道德觀念,這舊觀念是來自「相信、有信心」,我們需要一個「證實有效的、合用的人類價值觀。」但是這個新觀念仍未產生,所以,我們是在一個空檔中,但他有信心,我們可以使用哲學和科學去尋找這個道德價值觀。[46]
所以,他並沒有一套完整的道德價值觀,只有一些方針﹕
因為需要層次是他的主要理論,他所講的「價值」包括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但同時,也包括一部分的「道德」(似乎是傳統觀念中的)[b] 。但是無論如何,道德是因人而異,是這人內在固有的。他一再的說﹕心理分析或治療,需要揭露人的內在、本能、本性。在當事人的核心裏,有一些意願、思慕、才能。「我不是說『應該』和『道德規則』,至少不是指舊定義的」,如果否認這些內在的人性,會帶來心理毛病。[47] 所以,當一個人要決定他『應該做這個』、『不應該做那個』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先找出他的想法。[48] 換言之,沒有什麼道德,你喜歡怎樣做,就怎樣做。
梅羅洛認為人的存在,不能削減為社會和道德規範的結果,人的存在應該是真實的(authentic
existence),絕對不是別人告訴我,我應該怎樣做,我必須堅持去判斷父母和其他權威的話,否則就會失去「自我存在感」(sense
of being)。死板的道德正是人缺乏「自我存在感」的結果。這並不是說,人不會受社會的影響。但是,人的自尊有賴于這個「自我存在感」,若你的自尊是建基于社會的認可,那麼,你的自尊不過是遵守社會規則的一種形式。[49] 換言之,他認為道德、對錯是自己決定的,沒有任何外在權威或客觀標準,否則不是真正的你。這是典型存在主義者的觀念。
埃利斯的道德原則如下﹕「道德創造者,應該根據人的經驗和他們怎樣運作,去決定道德法規……我們有一些前設,例如,高興滿足是『好』的,痛苦是『壞』的。……我們大概不能有絕對正確的道德觀……今天被視為『正確』的事情,明天可能被視為『錯誤』。」[50] 總而言之,這是一般心理學家和人本主義者的道德觀,道德是人自己決定的,沒有絕對道德。他又曾說﹕「道德﹕我們最好不要教條主義、死版」,不要墨守成規,以至影響我們的快樂和效力。[51]
他有一本書叫做《性無罪》,裏面有好幾章,有如下標題﹕「為婚前性行為護航」「通奸﹕正反兩面」。這些名字不是用來吸引人的,因為它們非常誠實地描寫書中內容。例如﹕當他列舉婚前性行為的益處和壞處之後,他表示﹕「根據現有的證據,我們極難說,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52] 至于通奸,他說﹕「現代有知識之士,不再視通奸的本身為邪惡和罪惡,所以常常如此做,也不需要內疚和憂慮。」[53] 他總論說﹕「人應該努力于自己的性愛滿足,但因為他是活在一個團體中……他需要避免過度地妨礙他人的生活。」[54] 「你的性愛道德觀,最好是人本的,而不是根據一位據稱是超自然上帝的性愛規則。」[55]
塔特表示﹕今天社會上的道德價值觀,一般來自宗教,但是各種宗教奠基人都從變異意識狀態(冥想狀態)獲得他們的靈感,包括價值觀。可惜這些原本的靈性經歷常為後人修改和沖淡。所以,我們有幾條路可走﹕(1)我們可以選擇一個宗教靈性系統,跟隨它,壓制自己心中的懷疑,可惜,對那些有知識的人而言,這是行不通的;(2)我們可以拒絕這些宗教經歷所帶來的價值觀,而從一個人本主義角度去尋找一套合理的價值觀;(3)最後,我們可以繼續使用科學辦法去研究變異意識狀態,讓我們對它有綜合性的真正的了解〔包括從之得來的道德觀〕。雖然第三條路不容易做到,但他認為這是人類最需要的。[56] 換言之,什麼是道德不重要,最重要是多多冥想。冥想之後,你認為什麼是道德,那就是道德了。
布雷蕭
布雷蕭認為道德是好的,但傳統的教導辦法卻甚有問題,因為這些教導辦法是強制人,使人內疚和羞恥,結果帶來反叛。他認為應該讓孩子(或成年人)感受到道德價值,他就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道德價值觀,然後誠實地照著它行事做人。不能盲目順從他人所加諸的道德價值觀。今天,因為科技進步,人與人的距離愈來愈接近,以至我們能眼界大開,知道世界上還有很多不同的宗教道德系統。所以我們需要修改傳統道德價值觀。[57] 即是說﹕他主張道德價值觀是因人、因時、因地域而異的,道德相對論也。
布蘭德建議,「所有價值觀都是主觀的,道德完全視乎這人的觀點,和他感覺到什麼是道德。……我提出一個合理性、客觀的道德觀——一個合理、或作開明的,利己主義的道德觀。一般人常為其他人的價值觀點所震懾,以至犧牲自己需要、感覺、和自尊。」[58] 又說﹕道德不是為了討好一個超自然者,也不是為了滿足他人,道德是一個「實際的、自私的必需品。」我們雖然活在人群中,不等于我們不需要有自己的道德法規。[59]
布蘭德對那些從宗教(尤其基督教)而來的道德觀感到十分忿恨。舉一個例,一位當事人提到自己有非常混雜的男女關係,至少有二十個性夥伴。當事人問布蘭德﹕「你不譴責混雜的性行為嗎?」布蘭德回答說﹕當然不是好事,但這不是萬惡不赦的,還有更壞的事情,譬如﹕以地獄恐嚇一個五歲的女孩。〔他是指著當事人的一件童年往事。〕」[60]
無可質辯,上邊的心理學家們的道德價值觀和聖經大相敬庭。他們若非大力攻擊聖經的道德觀,則主張各人應該有自己的道德觀,道德是相對的。若還需要有某程度的道德,唯一原因是因為這樣可以叫人與人能和睦共處,維持社會上的秩序。
只要留意他們對性愛的態度,我們無法不同意心理學是推動性革命的最大力量。它亦是把同性戀推出壁櫥的主要動力。今天美國開始有同性婚姻,基督徒應該重新估計心理學的影響。
你可能想,只要基督徒謹慎,不受心理學家的道德價值影響就無所謂了。可是,輔導是指導人的言行思想,輔導理論背後的道德觀念,絕對影響輔導內容,也影響當事人。
基督徒怎麼能接受這樣的道德價值觀?這樣的思想只能對基督徒(或所有人)有害無益。基督徒是否因為在大學裏讀了這些人的上帝觀、道德觀,而比那些未受心理學思想洗禮的基督徒,更能幫助人、輔導人?
聖經說﹕「不站罪人的道路……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若我們再看看心理學家的冥想觀,我們無法不說﹕心理學實在對基督徒有害無益。
佛洛伊德書中屢次提到催眠術和其各種用途,他也認為催眠術是不可思議的。催眠師吩咐被催眠者留意看他的眼晴,他對被催眠者發出一種神秘的力量,奪去被催眠者的意志。佛洛伊德說,還有其他催眠辦法,例如「定晴看一件東西,或者聆聽單調的聲音」。他解釋說,這些辦法的作用是轉移注意力,使人能精神集中。當催眠師告訴被催眠者留意看他的眼晴,他是使這人集中精神在他身上,不再留意所有其他事物,于是他感到催眠師術是一個至高無上的人,向他投降。[61] 佛洛伊德最後放棄催眠術,改用「自由聯想」(free
association)[62] 。
雖然當時歐洲未受東方冥想影響,也沒有新紀元運動,但上邊的語錄,證明了催眠術和所有冥想技術完全一致,而且催眠術就是聖經所講的「迷術」(申十八10-11)。請見本網站上其他有關文章。
容格的路線是非常靈異的,他研究、練習、推薦各種冥想技術。他曾表示,所有高層次的屬靈操練,無論你叫它做冥想、沉思、瑜伽等等,都需要將自我松開、放開、棄絕。又說,很多屬靈操練,或東方冥想都需要自覺地觀想(visualize)一個視象。[63] 他曾經詳細報導一個印度瑜伽冥想法﹕專心想像(觀想)一個太陽,無論眼晴是閉著,還是張開,讓這個內在影像固定;然後觀想水、冰、琉璃、最後觀想佛陀。他說﹕「我們不應該輕視這個印度教的主意和做法,或藐視它荒謬可笑。」然後,容格表示,有一些西方宗教傳統和冥想很接近,但遠不及瑜伽。[64]
此外,他也表示,催眠術是探索病人心靈的辦法之一。[65] 他研究曼達喇(Mandala,或作﹕曼達拉,佛教和印度教用以幫助冥想的圖案)[66] 、各派瑜伽、佛教、煉金術,從中找出它的象徵符號,以明白人心靈中的秘密,構成他的理論。[67]
最嚴重的問題是﹕容格是一個交鬼的人。他曾形容自己的整個房子「充滿了靈體」,甚至他的孩子們也經歷到靈異事情,靈體對他大聲喊叫。他說﹕「腓利門(Philemon〔一個靈體〕)在我裏面對我講話,我感到不得不處理和表達把這些話。」于是《死人講的七篇道》(Septem
Sermones)就以三個晚上的時間從他裏面湧出來的。此事就是他「日後的無意識理論的前奏」。之後,他常聽到死人的聲音。[68] 如果這不是交鬼,他的理論不是鬼靈教導,是什麼?
因為史金納是一個典型的「科學萬能」的信徒,所以,他對靈異事情抱懷疑,甚至藐視的態度。他曾說﹕「人若冥想,能獲得什麼?」然後他說﹕「我不太懂得這個技術,未能給于適合的分析……」[69] 他稱冥想為「什麼都不做。」[70]
雖然如此,在一本關于晚年心理健康的書籍中,他然建議老年人每天有按時的活動,其中包括冥想。[71] 他也相信,人在催眠下,能回想早年生命的細節。[72]
羅傑斯
羅傑斯不像今天的心理學家一樣,大肆教導各種冥想技術,但是,他曾經承認自己有冥想經歷。他說﹕「當我進入變異意識狀態,
接觸自己裏面那個未知的我。那麼,無論我做什麼,都充滿醫治能力。……當我松弛,接近自己內面那個超越的核心,我會有奇怪的沖動……不是我的思想……再沒有『我』和『你』,似是一個冥想經歷,我感到自己是意識的中心,是宇宙意識的一部分。」[73]
他認為催眠術,和其他心理治療技術一樣,都能「顯露人的本來狀況」;[74] 他相信冥想可以治病;他也相信靈異現象。[75]
馬斯洛從不正面教導冥想、催眠術之類。但是,他所講的四層基本需要中最高一層,也是最引起爭論的一層,就是「自我實現」。什麼是「自我實現」?他的第一個定義是﹕「不斷地實現人的潛能和才幹,以達成他的『使命』(或作呼召、命運、預定的終點、或天職)。」[76] 然後,他又為自我實現下第二個定義﹕「一下子或者突然的頃刻,人內在的所有力量被觸發,這一刻是非常見效的、是強烈而愉快的……使人更具創意……超越自我……完全實現他的潛能。」[77] 由此可見,自我實現的人,就是那些能夠完全發揮潛能的人,不是慢慢訓練來的,而是突然觸發的。馬士盧稱這樣的經歷為「顛峰經歷」。[78]
馬士盧對這個「顛峰經歷」還有其他的描寫﹕「是被動的,這樣的『被動』有如東方哲學家、老子、道家所講的…那不是自己所選擇的意識…」[79] ,和「不是預期的自我發展(例如靈異能力),也不是日常的意識。」[80] 他在別的書中更坦白承認,「顛峰經歷」和神秘經歷,基本上是一樣的。[81]
換言之,「顛峰經歷」就是人利用靈異力量,獲得能力、靈感、創意,使表現突然提升。怎樣獲得這些能力呢?答案﹕各種冥想技術。所以人本主義心理學的觀念,後來發展為新紀元運動中的人類潛能運動。
冥想並不是存在主義心理學的重點,梅羅洛甚少提及它,但是,他仍有推崇的話。他說,冥想是集中精神于虛空、停止、無有,是從塵俗中被釋放獲得自由,所以冥想有治療作用,因為它給人憧憬,把人帶到一個多姿多彩的新世界,導至安穩平靜。然後他又說,冥想有很多不同辦法,但其中只有兩點共同點﹕第一,停止所有活動;第二,進到更高的意識,在此,人能經歷到與宇宙互相吸納。[82]
當埃利斯講到怎樣抵擋酒癮,除了傳統辦法之外,他建議幾個更有效的辦法,包括鬆弛技術和冥想﹕「如果你冥想,不斷地重複一句咒語(mantra),『客觀地』觀察自己的思想,或者使用其他冥想辦法,你通常不會再被飲酒的思想糾纏。」[83]
他在《別跟情緒過不去》(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書中表示「有各種冥想辦法﹕有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你的思想,但不要對你的思想太認真;另一些教你集中精神于一個字,如『OM』或『和平』;也有叫你集中精神于自己的呼吸。」[84]
可見他使用很多鬆弛技術和冥想。但是,非常奇怪,在一次訪問中,他表示,他本人從不冥想,他並且表示這是「他媽的浪費時間。」[85]
塔特是一個 超心理學家,所以冥想是他的精專,常常研究、講論、推薦各種冥想技術,他最關心的是各層次冥想狀態的特征。他有很多著作都和冥想或冥想狀態有直接關係。例如﹕《States
of Consciousness》《Living
the Mindful Life》《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A Book of Readings》和《Mind
Science: Meditation Training for Practical people》。
他表示有幾類的冥想辦法。他所介紹的第一類冥想,也是最流行的一種,叫做「專注式冥想」(Concentrative
meditation)﹕你可以集中精神于身外的一件實物,定晴注視著它,或者專心于自己呼吸,腹部一起一落。如有任何分心的事情,輕輕讓自己不分散注意。這樣可以減低其他外界事物的對冥想者的刺激,免除正常意識的活動,產生不尋常的現象。專注式冥想可以叫人的意識突然更清晰,擴展人對身內外的察覺,不再是日常意識那麼限制,于是帶來愉悅的感覺。[86]
布雷蕭
在布雷蕭的書《Healing
the Shame that Binds You》中,他一再重申,人的問題都是毒性羞恥所致。所以,他為人提供醫治的方法,就是﹕觀想和引導冥想(guided
meditation)等等。[87] 在此書中,他也提出了幾個冥想技術。例如,他詳細教導人怎樣和自己的內心幼童(inner
child)相遇﹕鬆弛、留意呼吸、想像自己返回往昔,遇見自己童年的『我』,許諾和他每天相遇,然後觀想自己遇見『更高能力』,讓它進入自己的內心,二者合一。[88]
在《家庭會傷人》書中,他說﹕「我們也透過各種冥想和心像來接觸我們內心幼童。」[89] 他甚至出版了一張光碟,叫《Meditations
for Personal Growth》幫助人冥想用。[90] 可見,布雷蕭教導、贊成、推動冥想。
冥想似乎不是他的主要教導,但他是贊成冥想的。他曾經說﹕冥想是一個大而有力的工具,可以釋放阻塞的情緒。[91]
布蘭德比較精專于催眠術。他表示﹕在催眠術下,「我們可以得到更多資料,是在正常狀態中,所不能得到的。」[92] 根據他的一個個案,他為了更能明白當事人問題的癥結,所以建議為他催眠,探索他的童年。
于是他找到當事人很多童年的創傷,後來,他們決定為催眠過程錄音。布蘭德表示﹕「今天,我為幾乎所有當事人這樣錄音。」[93]
意思就是說﹕他經常使用催眠術。
總而言之,上邊十個心理學代表人,全部使用、推崇、允許冥想或催眠術。史金納是唯一的一個輕視冥想的,但仍然有少許允許冥想的說話。馬斯洛因為是新紀元運動前的人物,所以沒有正面推動冥想,但是人人同意,他的理論和人本主義心理學是新紀元運動之一大推動力;他的自我實現之道就是冥想。埃利斯活在新紀元流行的今天,所以雖然私下表示自己不練習冥想,仍然大力推動冥想。羅傑斯、布雷蕭、布蘭德都使用冥想或催眠。塔特是冥想專家。至于容格,根本是一個交鬼的人!
坊間書店有兩本書,一本叫《Psychology
for Dummies》[94] ,一本是《The
Complete Idiot’s Guide to Psychology》[95] ,名字非常有趣,表示這兩本書是寫給完全不懂心理學的門外漢,給他們一個最簡單的介紹,所以它們的內容一定是最基本的資料。我發現兩本書都談到催眠術和冥想兩個題目,都表示這些技術是引進變異意識狀態的技術。基督徒若在大學修讀心理學,能不多少學到冥想類的技術嗎?他們的教授也有可能是冥想和催眠術專家。
冥想有什麼不妥當之處?如果還有基督徒在這方面有疑問,請參考﹕新紀元運動(二)次要信念、新紀元運動(三)各種技術、冥想、積極思想/觀想、催眠術(聖經所稱的迷術)
。各種冥想技術都有可能導至變異意識狀態,在其下,除了身體和精神的危險,人的思想有可能受到邪靈的影響,而且冥想是古今中外交鬼之道,所以基督徒應該遠避。
但也許有人問,只要我不使用任何冥想技術,這些心理學家們自己喜歡冥想,與我有啥關係?
大有關係!原來靈媒們和心理學家們都同意,一個人在冥想狀態之下,可以收到「靈感、啟示」。例如,靈媒羅曼(Sanaya
Roman),認為通靈是得到知識和智慧之途,這些知識和智慧,是不可能藉著其他方法得到的。[96] 倪英綈(Tony
Neate)是一位英國靈異人士,他說,我們可以藉著通靈,得到創意。因為每個人都有一個「更高自我」(意即人能接觸靈界的地方),一旦頭腦靜止,人就會感到特別的意識臨到,這個時候,創意便開始。[97]
心理學家戴爾(Wayne
Dyer)說,變異意識狀態可以帶來創意。作為一個作者,他有時靈感枯竭,那麼,他就去冥想,之後,他就可以揮筆疾書,「而根本不知道靈感何來。」[98] 超心理學家陸榮(Arnold
Ludwig)說,變異意識狀態通常是獲得知識、靈感、經歷之途,其中有一些是人在正常意識中所不可能獲得的。[99]
換言之,冥想者的心理學理論,大有可能來自邪靈。容格早已承認,他的無意識理論來自鬼靈。其他心理學家雖然沒有作如此承認,但難保當他們構成理論的時候,不受邪靈的影響。難怪拙作《邪魔登講台》的研究指出,邪靈藉著新紀元通靈人士(交鬼者)所發表的教導,大部分可以在世俗心理學中找到,過半數可以在基督教心理學中找到。
弟兄姐妹們,你願意接受邪靈的教導嗎?若不願意,請你對心理學理論存警惕之心。事實上,最聰明的是放棄心理學,改用聖經為人生的指導。
有很多基督徒,尤其是基督徒心理學家曾抱怨說﹕的確,從前的心理學家中有很多無神論者,但是今天就不一樣了,今天有很多心理學家是基督徒。
可是,這些基督徒心理學家們不過把世俗心理學理論帶到教會來。他們若不把心理學全盤搬來,就是在某程度上受影響。
1。上帝觀——很多心理學家都接受泛神論。雖然聖經不能容納這樣的觀點,但是,在教會中大力推「內在醫治」的桑得福(John
Sanford)說﹕「誰是上帝?沒有人知道。 就是存在、生命、『一切所有』的基礎。」[100] 這是非常接近泛神論的思想。又例如,容格說上帝是原型中的一個。米爾(Paul
Meier)等基督徒心理學家也說﹕「雖然基督徒相信一個超越的上帝。這個聖經神學觀點,還是有可能和容格的原型相謀合。」[101] 這樣的錯誤上帝觀,不是拜心理學所賜?
2。道德觀——我必須指出一點,基督徒心理學家的道德觀,尤其是性愛婚姻方面,的確是比世俗心理學家高超很多。可是,基督徒心理學家中,有人支持同性戀。《心理學和基督教期刊》(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有一篇文章解釋說,性傾向不能算是品行,同性戀和異性戀,都可能是正當或不正當的。[102] 名基督徒心理學家柯聯思(Gary
Collins)報導,基督徒心理學家對同性戀的態度不一致。有些捧著聖經去譴責;另一些則推理,解釋為什麼它不能算為罪。[103] 難道這不是世俗心理學對教會的不良影響?
3。冥想觀——至于冥想的各種方式,在教會圈子中絕不罕見。美國教會有基督徒催眠治療師,甚至「全美基督徒催眠師協會」(National
Society of Christian Hypnotherapists)。[104] 中國教會的葉萬壽先生,就是基督徒催眠師的好例子。此外,在基督徒輔導中亦充斥著各種冥想變化方式。它們有各種名字,例如積極思想、引導影像、心像、鬆弛等等,變化方式之多,必須另文詳述。
最後,請讓我累贅,拙作《邪魔登講台》的研究指出,邪靈藉著新紀元通靈人士(交鬼者)所發表的教導,大部分可以在世俗心理學中找到,過半數可以在基督教心理學中找到。可見,基督徒心理學家們絕對是受到世俗心理學的不良影響,而且把它們帶來教會。結果今天的教會講台一面教導聖經、一面教導邪靈的啟示。
除了認真回歸聖經,以聖經為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此外,再無他路可行了。願華人基督徒懸崖勒馬。
[a] 這是一個中亞細亞洲的神秘宗教。
[b]
他說,那些自我實現者的「Being-value」(簡稱
B-value),包括﹕真理、良善、美麗、完整(統一)、超越二分性(接納)和協力(化敵為友)、有活力、有獨特性、完善、必然如此(無需改變)、完全、正義、秩序、簡樸(誠實純淨)、豐富、容易(不需努力)、愛嬉戲、自足(自主、自治)。(Abraham
H.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3rd
e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94), App G.)
[1]例Sigmund Freud, trans. by W. J. H. Sprott, New Introductory Lectures on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33), p. 222.-23;Sigmund Freud, trans. by James Strachey, Totem and Taboo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50), p. 146-50.等。[2] Peter Gay, Freud: A Life for Our Time (New York: Norton, 1988), p. 525,530-31,526.[3] Scott Peck, The Road Less Traveled (New York, NY: A Touchstone Book, 1978), p. 207.[4] Violet Staub de Laszlo, ed., The Basic Writings of C. G. Jung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1959), p. 443-44; Jolande Jacobi, The Psychology of C. G. Jung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146-47.[5] C. G. Jung, trans. by R. F. G. Hull,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4-5, 160.[6] 鮑謹博士夫婦合著,陳張逸萍譯《心理學不合聖經》(Towaco, NJ﹕生命出版社,2003),頁132。[7] Robert Epstein, eds., Notebooks, B. F. Skinner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Inc., 1980), p. 152.[8] B. F. Skinner, A Matter of Consequences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83), p. 61. [9] Ibid., p. 246.[10] Ibid., p. 391. [11] Howard Kirschenbaum & Valerie Land Henderson, eds., The Carl Rogers Readers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89), p. 9-10 .[12] Carl Rogers, A Way of Being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80), p. 343-47. [13] Ibid., p. 88, 90-92. [14] Abraham H.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3rd e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94), p. 55-56. [15] Ibid., p. 5. [16] Ibid., p. 19-20. [17] Rollo May, Man’s Search for Himself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53), p. 210. [18] Rollo May, The Cry for Myth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91). [19] Ibid., p. 15. [20] Albert Ellis,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It Works for Me – It Can Work for You (Amherst, NY: Prometheus Books, 2004), p. 114-15. [21] Albert Ellis, The Case Against Religion: A Psychotherapist’s View and The Case Against Religiosity (Austin, TX: American Atheist Press), back cover. [22] Charles Tart, Waking Up: Overcoming the Obstacles to Human Potential (Boston: Shambhala, 1986), p. 21,207,293. [23] “Science and Spiritual Tradion with Charles Tart, Ph.D.” (http://www.intuition.org/txt/tart2.htm) July 2008. [24] Charles T. Tart, Living the Mindful Life (Boston & London: Shambhala, 1994), p. 16-18. [25] Ibid., p. 131. [26] John Bradshaw, Bradshaw On: The Family: A New Way of Creating Self-Esteem, rev. ed., (Deerfield Beach, FL: Health Communications, Inc., 1996), p. 273-74. [27] Ibid., p. 251-52. [28] Nathaniel Branden, The Art of Living Consciously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7), p. 185-86. [29] Nathaniel Branden, The Six Pillars of Self-Esteem (New York: Bantam, 1994), p. 294-97. [30] Sigmund Freud, trans by Joan Riviere, Collected Papers, Vol. 4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59), p. 295-96. [31] Sigmund Freud, James Strachey ed., 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2005), p. 150-52.[32]例Dave Breese, Seven Men Who Rule the World from the Grave (Moody Press), p. 141-43. [33] C. G. Jung, 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3), p. 329-30.[34] C. G. Jung, trans. by H. G. Baynes, rev. by R. F. C. Hull, Psychological Type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p. 212-13. [35] Skinner, A Matter of Consequences, p. 223. [36] B. F. Skinner, About Behaviorism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4), p. 210-16; Skinner, A Matter of Consequences, p. 121. [37] Epstein, Notebooks, B. F. Skinner, p. 331. [38] Richard Evans, Carl Rogers: The Man and His Ideas (New York: E.P. Dutton & Co., Inc., 1975), p. lxxiv. [39] Ibid., p. 102. [40] Carl Rogers, Carl Rogers on Personal Power (New York: Delacorte Press, 1977), p. 43. [41] Ibid., chapter 10. [42] Ibid., p. 205, 224. [43] Evans, Carl Rogers, p. 105-06. [44] Ibid., p. 106-07. [45] Carl R. Rogers, 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 (New York: Delacorte Press, 1972), p. 213-214. [46]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p. 82-83. [47] Abraham Maslow, 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 3rd ed.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1999), p. 193-94. [48] Abraham H. Maslow, The Farther Reaches of Human Nature (Penguin Compass, 1993), p. 106-07. [49] Rollo May, The Discovery of Being: Writings in Existential Psycholog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3), p. 102. [50] Albert Ellis, 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21st Century (Fort Lee, NJ: Barricade, 2003), p. 148. [51] Ellis,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 chapter 118. [52] Ellis, 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21st Century, p. 31. [53] Ibid., p. 33. [54] Ibid., p. 152. [55] Ibid., p. 154. [56] Charles T. Tart, “Science and the Sources of Values,” ( Charles Tart Home Page online articles, http://www.paradigm-sys.com/ctt_articles2.cfm?id=63) (July 08). [57] Bradshaw, Bradshaw On: The Family, Epilogue: Revising Traditional Values. [58] Nathaniel Branden, How To Raise Your Self-Esteem (New York: Bantam Books, 1988), p. 73. [59] Nathaniel Branden, Honoring the Self: Personal Integrity and the Heroic Potentials of Human Nature (Los Angeles; Jeremy P. Tarcher, Inc., 1983), p. 213. [60] Nathaniel Branden, Breaking Free (Los Angeles: Nash Publishing, 1970), p. 92-93. [61] Sigmund Frued, trans by James Strachey, Group Psychology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Ego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59), p. 57-59. [62] Frank J. Sulloway, Freud, Biologist of the Mind: Beyond the Psychoanalytic Legend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Publishers, 1979), p. 74. [63] Jung, 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 p. 63, 318. [64] C.G. Jung, trans. by R. F. C. Hull,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West and Eas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chapter on “The Psychology of Eastern Meditation.” [65] Jacobi, The Psychology of C. G. Jung, p. 69. [66] Ibid., p. 136. [67] Ibid., p. 141-46. [68] C. G. Jung, trans. by Richard and Clara Winston, ed. by Aniela Jaffe, Memories, Dreams, Reflections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1963), p. 190-192. [69] Epstein, Notebooks, B. F. Skinner, p. 349. [70] Ibid., p. 44. [71] B. F. Skinner & M.E. Vaughan, Enjoy Old Age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3), p. 98. [72] Ibid., p. 50. [73] Rogers, A Way of Being, p. 129-30. [74] Kirschenbaum & Henderson, The Carl Rogers Readers, p. 233-34. [75] Ibid., p. 46. [76] Maslow, 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 p. 31. [77] Ibid., p. 106-07. [78] Ibid., p. 84-85. [79] Ibid., p.97. [80] Ibid., p. 218. [81] Maslow, Religions, Values, and Peak-Experiences, p. 19-21. [82] Rollo May, Freedom and Destin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1), p. 181. [83] Albert Elllis and Emmett Velten, When AA Doesn’t work for You: Rational Steps to Quitting Alcohol (Fort Lee, NJ: Barricade Books Inc., 1992), p. 136. [84] “A Review of Albert Ellis's Feeling Better, Getting Better, Staying Better”(http://www.soc.hawaii.edu/LEONJ/459f2002/goff/bookreview.htm)[85] Psychotherapy Net, Myrtle Heery: “An interview with Albert Ellis, Ph. D.” (http://www.psychotherapy.net/interview/Albert_Ellis) [86] Charles T. Tart,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New York: E. P. Dutton & Co., Inc., 1975), p. 82-87. [87] John Bradshaw, Healing the Shame that Binds You (Deerfield Beach, FL: Health Communications, Inc., 1988), back cover. [88] Ibid., p. 140-42. [89]約翰.布雷蕭著,鄭玉英、趙家玉譯,《家庭會傷人》(台北﹕張老師,民82),頁287. [90] John Bradshaw, Steven Halpern, Meditation for Personal Growth (CD, 1997). [91] Branden, Honoring the Self, p. 150. [92] Ibid., p. 166. [93] Nathaniel Branden, Taking Responsibility: Self-Reliance and the Accountable Life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6), p. 127-28. [94] Adam Cash, Psychology for Dummies (New York: Hungry Minds, 2002). [95] Joni E. Johnston, The Complete Idiot’s Guide to Psychology, 2nd ed. (New York: Alpha, 2003). [96] Sanaya Roman and Duane Packer, Opening to Channel: How to Connect With You Guide (Tiburon, CA: H. J. Kramer, 1987), p. 13-14. [97] Tony Neate, Channeling for Everyone (Freedom CA: The Crossing Press, 1998), 96. [98] Wayne Dyer, Manifest Your Destiny: The Nine Spiritual Principles for Getting Everything You Want (New York: HarperCollins, 1997), p. 34. [99] Arnold Ludwig, “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in Altered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ed. Charles Tart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Inc., 1969), p. 20. [100] John Sanford, Dreams: God’s Forgotten Language (New York: J. B. Lippincott Company, 1968), p. 200. [101] Paul Meier, Frank Minirth, Frank Wichern and Donald Ratcliff,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 and Counseling: Christian: Christian Perspectives and Application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82), p. 246. [102] Rudy Serra, “The Continuing Struggle for Civil Rights in the Gay Community,” in 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 20, no. 2, (2001): p. 168-175. [103] Gary Collins, Christian Counseling (Dallas: Word Publishing, 1988), p. 281-82. [104]見﹕http://www.forministry.com/USNVNONDECOL1/OurStaff.d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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