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Timmy/田哞/魚咖啡的「請張逸萍向我道歉——她在背後汙蔑我?」

 

 

回應Timmy/田哞/魚咖啡的「請張逸萍向我道歉——她在背後汙蔑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1f49ca0100wlb8.html, April 28, 2012.)

 首先,如果「Timmy/田哞/魚咖啡」的標題要以「?」為結束,表示他自己也不太肯定我有沒有汙蔑他,有沒有理由要迫我向他道歉!

 

Timmy/田哞/魚咖啡﹕「張逸萍提倡一種聖經輔導……聖經輔導的曆史約40年,為少數基督徒所采用——主要是持獨特教理型改革宗神學的人所采用的。」

 是的,我主張聖經輔導,因為,我專門從聖經角度研究心理學,所以我看見心理學的危險,故不得不高聲疾呼,請見「中國基督徒需要批判心理學」(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index.htm)各文章。

 聖經輔導曆史不太長,對的,但是心理學也只不過百年左右。聖經輔導的出現,是對心理學的反彈。至於它為少數人所采用,我想我可以同意。但是,「Timmy/田哞/魚咖啡」有證據說明﹕支持人數多的言論,就是好的嗎?聖經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4)在國內,甚至在全世界,相耶穌的人,也是少數,那麼,你為什麼還自稱基督徒?

還有,「Timmy/田哞/魚咖啡」說,聖經輔導是「改革宗獨特教理型」,原因他自稱「主流改革宗」,但事實上,他的信仰,和我及其他福音派、改革宗的人,都全不相同!請見﹕Timmy/田哞/魚咖啡」否認聖經是神的話  Timmy/田哞/魚咖啡」反對十架贖罪救恩  」;「田哞/魚咖啡」和他的「福音派頂尖學者視頻」是主流改革宗嗎?」!

 

Timmy/田哞/魚咖啡﹕「201111月,我在一個論壇上——以馬內利社區——轉帖了幾篇文章,包括﹕《香港教授批聖經輔導》、《批林慈信、張逸萍提倡反智》。」

 這是你的慣技,無論寫什麼,都到處各論壇張貼。大有「貼大字報、鬥跨鬥臭」的姿勢。

 

Timmy/田哞/魚咖啡﹕「張逸萍看到後,寫了一封信給該論壇的負責人,指控文章中有嚴重問題,要求刪掉。我輾轉把她的信弄到了手,發現裏面有很不合理的內容,現指出兩點如下。那封信的全文附在後注中。」

 我第一次看見你攻擊我的文章,又盜取我的照片,是在以內利社區,所以寫信給版主。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你把你攻擊我的幾篇文章,到處「貼大字報」。但你不是「輾轉把她的信弄到了手」,是版主雲飛轉發給你的,而你把私人信件在網路上公開。

 

Timmy/田哞/魚咖啡﹕「張逸萍向論壇負責人說我盜取她的照片,說是違反版權法,所以要刪掉文章。其實無論在中國或西方,把網站公開的照片轉帖都不是侵權。見中國法律咨詢網站﹕http://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937162.html 。」

 我到了你講的那個詢問法律問題的網站去,我看見有回答﹕「除非對方已經聲明不得轉載,否則不夠成侵權!」。謝謝他們。

 我自己的幾個網站下面都寫著﹕「 Copyright © XXXX. All rights Reserved. Lois Chan」所以,就是說,網站上的文章,照片或任何東西,我有權拒絕轉載。故此,Timmy/田哞/魚咖啡未經本人同意,轉貼我的照片,絕對是「盜取照片,侵犯版權」。

 在國內的中國人,對版權一事,似乎一向不太謹慎。事實上,文章是可以隨時轉載,只要注明出處,不刪除作者名字便可。但是,照片卻需要特別處理。我的教學工作,需要使用死海古卷的一張照片,(該照片在網路上隨時可複制),但是我千辛萬苦,找到攝影師,他已經死了,版權屬於他的遺孀,我支付了她 $100美元,才使用他的照片。至於我網站上的其他照片,如林慈信和李台鶯的照片,都是經過他們同意的。

 再者,你若在GOOGLE上,複制任何照片,你會得到「This image may be subject to copyright」的警告。

 我的網站是國外的,不是國內的,不必依從你所找到的資料來決定,應該依從我所熟悉的版權法律。

 更奇怪的是﹕當Timmy轉載陳天祥的文章,卻注明是「轉載經作者同意」(見﹕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1f49ca0100vxd8.html, April 28, 201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1f49ca0100wzuj.html, April 28, 2012.

 

Timmy/田哞/魚咖啡﹕「難道記者們報道什麼人做了什麼事,都要當時人批准才能登他的私人照片嗎?這本來就是法律常識。」

 記者們所使用的照片是他們自己拍攝的,所以版權是他自己的,但是,你所盜取的,我的照片,不是你攝影的,版權不是你的,是我的。

 

Timmy/田哞/魚咖啡﹕「假若張逸萍此話是出于對基本版權法的不熟悉,而不是有意汙蔑我,那她為何不直接讓我把照片刪掉呢?到目前為止,張逸萍還沒有聯系過我,或在論壇上指出這問題。」

 自從向以馬內利社區投訴之後,我一直沒有時間處理這事,所以,我現在正式要求你從你的魚咖啡網站和你的博客,把我的照片刪除,我亦會另外去信其他版主,作同樣要求。

 

Timmy/田哞/魚咖啡﹕「張逸萍背後說我對她個人攻擊,報仇,不合基督徒體統。而實際上我從來沒有跟張逸萍接觸過——不論在網上或以任何方式;我何來對她報仇呢?她為何在我背後說這話呢?為何不直接跟我說呢?」「再說,我帖的文章,也沒有汙蔑、謾罵、或不禮貌的語言,而是在討論不同的觀點;……

 你到處張貼攻擊我的文章,如陳天祥或黃國棟的,已經是一個攻擊的行為。

你在小弓的博客裏批評我「情緒不是很穩定,一些建議在她耳中很容易激化。她本人很有需要接受心理輔導。」(http://blog.kuanye.net/?uid-38148-action-viewspace-itemid-35446),這是禮貌?

此外,你在你的魚咖啡網站上設立了一個討論區(我只進去兩三次,一般都是進不去的),又把你攻擊我的(自己寫和轉載的)文章張貼,請大家來評論。為此原因開一個專區,不算謾罵? 

 

Timmy/田哞/魚咖啡﹕「我一直認為不同的意見可以進行交流,在我文章的後面——無論在論壇或博客——都歡迎喜歡張逸萍的人留言發表不同意見。可張逸萍在高調批評絕大多數的基督教輔導者時,卻不希望人聽到不同意她的聲音,並以如此的方法來攔截。」

 那你為什麼不寫個電郵給我呢?我的電郵地址在我的網站上,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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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上邊投訴之後的一星期,今天(May 11, 2012),除了那些我不能進入的網頁之外,看見所盜取的照片已經被刪除。希望以後再沒有同樣事情發生。

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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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my/田哞/魚咖啡」否認聖經是神的話

「Timmy/田哞/咖啡反對十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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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回應﹕回應「Timmy/田哞/魚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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